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

Vision々断桥7 页 26.727 KB下载文档
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
当前文档共7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docx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审计局文件 洛瀍审发〔2020〕22 号 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 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规范审计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 《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 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审计局 2020 年 12 月 28 日 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 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区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 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是指在行政执 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 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对审计工作过程中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 的相关环节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活动。 第三条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应当按照《河南省行 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规定的配备要求并结合实际 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照像机、摄像机、录音机等执法记 录设备以及配套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所配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为执法办案、日常检查、重大 执法活动等工作专用,严禁摄录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 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 别使用。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 进行音像记录,但必须进行音像记录的除外。 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 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音像记录。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音像记录的其他事 项,可以根据需要予以记录 。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行 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进行音像记录。在实施音像记 录时,应当按照《瀍河回族区审计局音像记录执法行为用语 指引(试行)》等要求,不断规范用语。 第六条 音像记录应当反映执法活动现场的地点、时间、 场景、参与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等。应当重点记录下列事项: (一)执法现场环境; (二)当事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三)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执法证件及告知当事人权 利和义务; (四)重要涉案物品等相关证据及其主要特征; (五)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过程; (六)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措施的情况; (七)现场制作、送达执法文书的情况; (八)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第七条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应遵循同步摄录、集中管理、 规 范归档、严格保密的原则,确保视听资料的全面、客观、 合法、有效 。 第八条 在开展相关执法活动前,应当对音像记录设备 的电量、存储空间、日期时间设定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 备能够真实、有效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 第九条 音像记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现场执 法活动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音像记录的摄 录重点进行语音说明,并告知当事人及现场其他有关人员正 在进行音像记录 。 第十条 音像记录过程中,非因技术原因不得中止录制 或断续录制,不得任意选择取舍或者事后补录。因设备故障、 损坏或者电量不足、存储空间不足、天气情况恶劣、现场有 关人员阻挠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 对中止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书面 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 现场拍摄的证据照片应及时冲洗或打印,按 照执法文书制作要求粘贴并加注拍照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说明。音频、视频记录制作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24 小时内按照要求将信息及时储存,并完善案件名称、当事 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录制人、记录日期(时间)、存储日期 (时间)、录制地点等信息,作为行政执法音像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 禁止损毁、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音像资 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传播渠道 发布现场执法音像资料。 第十三条 音像记录作为证据使用,从存储系统复制调 取音像记录资料时,应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提取人、提 取时间等信息,将其复制为光盘作为证据提交。 第十四条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或借阅音像记录资 料,因工作需要查阅的,应当经行政执法案件承办处室主要 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相关登记。 第十五条 音像资料的存储期限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 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音像记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 息的,应当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传播,不得用于执法 活动以外的目的 。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瀍河回族区审计局音像记录执法行为用语 指引 (试行) 一、音像记录开始时,摄录人员应当同步语音记录∶"XX 时间+XX 地点+XX 事由+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始”。 二、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当事人的相关证照时,应当使 用规范用语∶"您好,请出示 XX 证(照)。" 三、实施执法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使用执法记录仪, 告知的规范用语:"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行为, 本次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 四、实施行政处罚前,告知违法行为人应有的法律救济 权益及途径,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您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和行政救济权利"或者"您可以在 XX 时间内向 XX 单位提起 行政复议,XX 时间内向 XX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当场罚款时,应当使用的规范用 语∶"您的 XX(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XXXX》法律、 法规,依据《XXXX》法律、法规第 XX 条 XX 款 XX 项的规定, 对您处以 XX 元的罚款"。 六、要求违法行为人签收法律文书时,应当使用的规范 用语∶ "请您认真阅读法律文书内容,并在签名处签名"或" 我已经向您宣读了文书内容,请您签字。" 七、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理后,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 "请您收好文书(或证件等)。" 八、应对妨碍执法语言规范∶ (一)不配合执法时,规范用语:"我是执法人员,正 在执行公务,执法过程已全程记录,您可以拨打 110 或通过 其他方式行使您的监督权,但您现在必须服从并配合执法工 作。" (二)遭到推操、撕扯行为的情形时,规范用语∶"我 是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你的行为已全过程记录,已经 涉嫌阻碍公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 规定。即刻起,如果停止阻挠行为,没有造成后果的,我们 将不予以追究,请你控制情绪,理性对待。" (三)不听劝阻,继续推操、撕扯时,规范用语∶"你 不听劝阻继续妨害执法的行为,已被全过程记录,涉嫌违反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你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将承担刑事责任。即刻起,如果停止阻挠行为,没有造成后 果的,我们将不予以追究,请你控制情绪,理性对待"。 (四)一时行为难以控制时,规范用语∶"请你控制情 绪,执法过程已全记录,我们已报警,请等待公安民警处理。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8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