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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九寨沟县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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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九寨沟县人民政府.doc

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根据《九寨沟县退役 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 抚等法律法规,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 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 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 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 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 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 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 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 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 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 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 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有 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 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 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省、州、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 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 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 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 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 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及县人武部交 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 年重点工作 2020 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我局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 安排部署和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体要求,竭力做好以下 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结合四大活动,进一步摸清我县退役军人底数,做到“底 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政策熟”,建立和完善“一退一档” (一名退役军人,建立一个档案),全面掌握我县退役军人 各类基础信息。 二是优抚安置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优抚、抚恤、安置相关政策和自主择 业军转干部、军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优待、抚恤、 安置等各项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 2、继续做好重大节日座谈走访慰问工作; 3、开展送立功喜报上门和光荣牌悬挂活动的后期工作; 4、开展 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其他重点优抚对 象的申报评定工作; 5、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和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工作; 6、继续开展退役士兵和其它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上报 工作; 7、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三是稳妥抓好信访稳定工作 认真倾听退役军人群体反映的诉求,妥善解决提出的合 理诉求,及时化解。 四是双拥创建工作 按照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 和安排,我局已将双拥工作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 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组织好“八一”、重要时节的双拥工 作,深化“双拥在基层”、“关爱功臣”活动,组织开展好双 拥模范和“最美军嫂”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探索双拥工作 新思路、新模式。 二、单位构成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1 个,其中内设机构 1 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 10 名,其中:行政编制 5 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编制 0 名,其他事业编制 5 名。在职人员总数 10 名,其中: 行政人员 5 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0 名,其他事 业人员 5 名;军队离退休人员 4 人,军转干部人员 10 人; 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 2 名(民政局职能划转烈士陵园临时人 员 1 员;与保安公司签订用工 1 人)。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 时按 10 月在职工资人数 7 人列入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 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住房 保障支出、项目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收支总预算 278.84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收入预算 278.84 万元,一般公 共预算拨款收入 278.84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支出预算 278.8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1.26 万元,占 40%;项目支出 167.58 万元,占 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78.84 万 元。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78.8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1.26 万元,包括单位人员工资福 利支出 75.77 万元,公共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6.66 万元,住 房保障支出 11.24 万元,单位公用经费 7.59 万元;公共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167.58 万元,其中 2020 年大学生入伍 一次性奖励金 6 万元;清明节、八.一慰问、9.30 烈士纪念 日、春节慰问金 50 万元; 双拥工作专项工作经费 10 万元 件;2020 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 49.92 万元;2020 年 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经费 2.05 万元;2020 年义务兵优 待金 46.24 万元; 2020 年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经费 3.37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78.84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增加 278.84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 机构改革成立新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和保障就业运行 250.94 万元,占 90%;机关事业单 位养老保险缴费(含临时工)10.56 万元,占 4.2%;抚恤支 出 54.29(义务兵优待金 52.24 万元,大学生奖励金 2.05 万 元),占 21.6%;退役安置支出 103.29 万元(2019 年退役 安置 49.92 万元、2020 年退役安置 53.37 万元)占 41%;退 役军人事务管理 82.8 万元(行政运行 72.8 万元、拥军优属 10 万元),占 4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6.66 万元,占 6.6%;住房保障支出 11.24 万元,占 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和保障就业(类)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0 年预算数为 278.84 万元,主要用于退 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88 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含临时工)10.56 万元, 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含临时工)员养老保险支出。 3、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3.96 万元,主要是烈士陵园看守 和保安公司临时工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 年预算数为 16.66 万元,主要用 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0 年预算数为 11.2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 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支 出专项支出:公共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167.58 万元,其 中 2020 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6 万元;清明节、八.一 慰问、9.30 烈士纪念日、春节慰问金 50 万元; 双拥工作 专项工作经费 10 万元件;2020 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 49.92 万元;2020 年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经费 2.05 万 元;2020 年义务兵优待金 46.24 万元; 2020 年重点优抚对 象自然增长机制经费 3.37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1.2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3.6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 利支出。 公用经费 7.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 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 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 167.58 万元,主要包括:清明节、八.一慰问、 9.30 烈士纪念日、春节慰问金、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 义务兵优待金、双拥工作经费等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0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88 万元, 公务接待费 0.13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 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 年度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1.26 万元,比 2019 年增加 111.26 万元, 增加原因在于 2019 年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化分。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 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88万元。 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目前是租国资公司车辆1辆。其 中:州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 的原则,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84 万元,是确保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1、让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人人都了解,宣传将进一步 加大。 2、坚持“以人为本”,多层次的民政保障体系更加完 善。 3、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对资金的监管,确保民生资金 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对套取、骗取基金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救助政策的了解和咨询,确保 民生资金及时兑现到需要救助对象手中,解决困难群体的实 际困难。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救助救济 工作的力度,切实为党和政府排优解难。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和保障就业(类)208(款)02(项)01:指行 政运行。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01: 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住房公积 金。 5.农林水(类)213(款)07(项)05:指对村民委员 会和党支部的补助。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 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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