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下拨2018年本科学科竞赛项目经费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教〔2018〕16 号 教务处关于下拨 2018 年本科学科竞赛项目经费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系(部)2018 年本科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计划及相关管 理规定,结合各系(部)2017 年学科竞赛举办情况,下拨 2018 年本科学科竞赛项目经费,归口相应系(部)进行管理。 一、经费标准 (一)各系学科竞赛项目经费总量根据申报计划和上一年度 各项目实施实际效益,并结合学院年度预算额度核发。 (二)学科竞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竞赛组织宣传、竞赛条件 准备、竞赛指导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费、会务费、 教师指导费、差旅费、运行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奖励费等。 1.竞赛报名费原则上由参赛学生自行承担。 2.教师指导费以实际讲课课时计算,竞赛期间按每天 8 课 时折算,即竞赛指导教师津贴=竞赛指导时数×超额课时津贴标 准(正高 120/副高 100/讲师 80/助教 60)。 二、经费执行细则 (一)学科竞赛项目经费实行总量包干使用,具体执行请参 考《上海海关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沪关院教 〔2015〕215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系(部)可在学科竞赛项目经费总量内统筹控制使用, 确保使用效益,每项学科竞赛举办完成后须凭借相关表格由各系 (部)学科竞赛负责人审核报销。 1.竞赛项目负责人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并按要 求填写《教师指导记录手册》开展学科竞赛活动。 2.竞赛结束后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结项表》、并附竞赛通知、 指导手册、获奖证明、工作简报等相关材料及竞赛相关票据经所 在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财务有关要求予以报销,并将 《学科竞赛信息统计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备案。 (三)承办竞赛项目系(部)及项目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学科 竞赛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联系人:杜婷婷,明德楼 207 室,电话:105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 年本科学科竞赛经费下拨金额汇总表 -2- 2.上海海关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3.学科竞赛教师指导记录手册 4.上海海关学院学科竞赛项目总结 2018 年 3 月 8 日 -3- 本处:存档(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