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永城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和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使国家对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资助 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 际,现就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申请、评审 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常安排 8 月 30 日-9 月 14 日,为宣传和学生申请阶段。 9 月 15 日-9 月 21 日,为评定和系部审核阶段。 9 月 22 日-9 月 31 日,为系部公示(5 个工作日)、数据 录入和材料上报阶段。 10 月 8 日-10 月 15 日,为学管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复 核、公示和上报阶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永城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各系 部要尽快全面了解本单位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生源 地为今年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确保学生填 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性和认定等次的公平、公正性。具 体要求如下: 1.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任组长、由负责学管工作的书记 负责具体工作的学生资助工作组。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 —1— 和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 10%)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各系部要严格执行《永城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办法》,对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 请表》(见附件 1)认真进行认定、审核,对今年遭受自然灾害 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优先考虑,重点照顾。认定中对有 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调查 方式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的困难等次。 3.认定结果一定要进行公示,且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如师 生有异议要进行认真复查,并据情做出相应调整。公示无异议 后,系部将审议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学 生资助管理系统》。 4.各系部于 9 月 28 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格式 见附件 2,打印成 A4 幅面),系部资助工作组领导签名并加盖 系部公章后交学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困难生 资格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困难 生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本通知中的国家奖助学金是指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严格按照《永城职 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永城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 金评定办法》和《永城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 —2— 精神执行。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将本单位国家奖助学 金数据的录入《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信息系统》。 3.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 3 份,格式见附件 3(打印成 A4 幅面,双面打印,上报时不得装订)。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份,格式见附件 4(打印 成 A4 格式,双面打印)。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 份,(见附件 5) (4)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1 份(打印成 A4 幅面), 封面格式见附件 6,正文采用仿宋 3 号、标题采用 2 号黑体。报 告主要内容包括:困难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主 要作法与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与 建议。 各系部上报的总结报告及学生申请批复表均须加盖系部公 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 4.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 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 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必须采 用按同一年级的同一专业进行排名,而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 同一年级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 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3— (3)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 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 效。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 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 150 字 以上 300 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80 字以 上 120 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 300 字以 上 500 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 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必须体现公示时间,推 荐人和系部资助工作组组长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 意见或签名。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院(系) 意见”栏必须加盖系部行政公章。不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申 请。 (7)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凡需签名 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 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5.规范材料填报。今年将对各系部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申请 材料的填报情况进行横向评比,对于申请材料完备、规范的系 部给予通报表彰。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学习成绩排 名或综合考评成绩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在道德风 —4— 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 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办 公厅“教财厅函〔2010〕16 号”通知)。凡满足以上两者之一 都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 绩和学习成绩须应控制在评选范围内的 25%以内。在专家集中审 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 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被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 资格,相应名额作废,先前下达的资助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严格按评审结果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获奖名单一经批复,各系部务必按照批复名单发放,不得擅自 扩大或缩小;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一经省资助中心备案也必须 按照备案名单发放。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学 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可取消该生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 学生,但必须于变更发放前填写变更说明及相应的调减表和调 增表上报省资助中心备案,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平均 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不按要求上报变更名单备案的 高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3)证书发放。经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发 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程序要严格按照《永城职业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5— 1.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任组长、由负责学管工作的书记 负责具体工作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成立 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 10%)组成的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的学院优秀学生 奖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定结果系部一定要进行公示,且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要进行认真复查,并据情做出相应调整,公示无 异议后,系部将审议通过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加盖 系部公章后报学管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管处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系部上报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 金学生进行复核。 4.学管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报 学院纪委监察处备案,并在全院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 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五、困难生申请和奖助学金评定材料的管理工作 1.学生的原始申请材料由系部整理后送学管处学生资助中 心归档保管。 2.系部上报的汇总表和总结报告均要一式两份,一份上报 学管处学生资助中心,一份系部留存归档。 3.系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佐证材料自行留存归档,以备 检查。 六、困难生认定及奖助学金的评选结果的公示 (1)在本系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2)校内宣传板张贴。公示的地点为 E 教学楼公示栏,字体 —6— 要醒目,确保学生都能看得到。 (3)系部公示时间统一定为 9 月 22 日-28 日,届时学管处学 生资助中心将进行检查。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名单须报学院 纪委监察处备案,并在全院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3.2014-2015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4-2015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XXXX 系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7.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2015 年 8 月 30 日 —7— 附件 1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永城职业学院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部 年级 班级 民 族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专 业 在校联系电话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A.家庭经济一般困 难 □ 民 主 评 议 推 荐 档 次 B.家庭经济困难 □ 评 议 小 组 意 见 C.家庭经济特别困 难 □ 评议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系(部) 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认 定 决 定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 系(部) 整为 。 意见 工作组组长签名: 经学生所在系(部)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学校学 生资助 管理机 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年 —8—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月 日 附件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系部: 序 姓名 号 性 班 身份证号码 别 级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监护人 监 护 人 工 作 单 家庭类型 认定档次 姓名 位 说明:1、家庭类型:多子女就读高校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及重病家庭、农村低保户、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家庭、烈士军属等。2、家庭经济档 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9— 附件 3 2014-2015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基本 情况 院系: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 情况 成绩排名: 必修课 日期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奖项名称 (名次/总人数) 颁奖单位 大学 期间 主要 获奖 情况 申请 理由 (200 字) 申请人签名: 年 —10— 月 日 推荐 理由 (100 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院 (系) 意 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学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 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校 意 见 (学校公章) 年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月 日 2010 年版 — 11 — 附件 4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4―2015 学年) 学校: 基 本 情 况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评综 情合 况测 获 奖 情 况 300 申 请 理 字由 500 以( 上家 ,庭 情 况 字 、 以在 内校 )表 现 , —12— 院系: 专业: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号 民族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经济困难认定 档次 A、一般困难 B、特别困难 联系电话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邮政编码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总收 入(元) 家庭住址 总人数: ;学习成绩排名: 上述采用的排名排序为□按专业 ;综合考评排名: 。 □按年级 □按班级(只可勾选一种)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1. 2. 3. 其中,院级奖励 项;校级奖励 项。 颁奖单位 项;校级以上奖励 300 申 请 理 由 ︵ ( 家 庭 情 况 、 在 校 表 现 、 字 以 上 , 5 0 0 字 以 内 ) 申请人签名: 院(系)意见 年 月 同 意 (公 章) 年 日 学校意见 同 意 (公 章) 签名: 年 月 月 日 日 — 13 — 附件 5 20 本人 情况 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照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永城职业学院 家庭 经济 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家庭月总收 入 系 班 B、农村 家庭人口 总数 人均月收入 家庭住址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收入来源 邮政编码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月 日 系部评审意见: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 学校审定意见: 学校公章 —14— 年 附件 6 XXXXXX 系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黑体二号) 系部(公章): (黑体三号) 日 (黑体三号) 期: — 15 — 附件 7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系部(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班级 奖学金等次 金额(元)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填报日期: (加盖系部骑缝章) —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