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docx
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 策部署及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县委、 政府统一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起底待批项目, 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办理效率,全 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办事有规矩、不拖拉的形象立起来。 二、工作目地和意义 (一)目的: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本次待批项目大起底行 动从 2022 年 7 月开始,至 2022 年 12 月底结束,实现符合条 件的待批项目全部审批,不合规的待批项目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平台移除,并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县级审批部门通 过开展大起底行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高效长效审批机 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意义: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对超期未审批项目立行立 改。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推动县本级审批部门优化流程,缩 短时限,全面实现在线审批,全过程跟踪监督审批工作,接受社 会监督,做到办事有规矩、不拖拉。 三、起底范围 (一)重点梳理 2016 年至今立项的 2180 个项目,全面梳 理未开工项目待批事项,在建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并起底。其余年 度如有待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比照此方案要求办理。 (二)起底审批事项包括土地预审、能评、环评、取水、水 土保持、林地征占、草地征占、施工许可等所有开工前办理的审 批事项。 四、工作开展措施 (一)全面起底,建立台账。全面梳理 2016 年以来本辖区、 本系统审批部门受理的待批项目、超期未审批项目、已立项未开 工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前建立待批项目台账,逐一明确 审批部门责任人、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台账需经县直审批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确定,台账一经确定,审批 1 个核减 1 个, 不得随意调减。 (二)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1.不合规项目移除项目库。已立项未开工项目,各部门对照 相关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边梳理建立台 账边分类研究处置的原则,加强待审批项目办理进度,提升审批 效率。不合规的项目要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前从自治区投资项 目在线审批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移除。 2.不符合要求项目及时退回。已提交审批申请但不符合审批 相关要求的项目,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存在的问 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符合要求项目限时审批。对要件齐全、符合要求的项目, 按照不同审批事项承诺的时限集中力量高效完成审批,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对审批权限在上级 部门的申请,要在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审批部门。 (三)建立高效审批长效机制。 1.建立审批全程记录机制。除已有审批系统的部门外,其他 部门要全面使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受理项目审批。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立项目审批全程记录机制,实现“阳光审 批”。项目单位可以随时提交审批申请,审批部门须在 5 个工作 日内完成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期审批,要件不全、 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反馈意见建议。 2.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按月统计超期未审批项目,并抄送相 关审批部门派驻纪检组,督促推动审批部门尽快办结。 3.建立审批红绿灯预警机制。各在线审批系统建立红绿灯预 警机制,对超期未审批项目亮红灯,并同步告知审批部门工作人 员。 4.建立主动靠前服务机制。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各 部门根据审批事项特点,建立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机制,确保项 目单位在推进前期工作时不走弯路,审批部门受理后能高效办结。 (四)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在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增 设项目审批问题受理事项,畅通市场主体、项目单位审批问题反 映渠道,重点对审批部门以各种理由阻止项目单位上报、拖延审 批等突出问题进行受理。 县直各审批部门领办本部门负责的事项, 按要求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