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办事指南(50项).doc
兴国县“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 办 事 指 南 窗口负责人:聂少卿 18770871663/19907072211 财务负责人:叶 晖 13970115662 业务经办人:谢芳音 18870728249 曾海燕 18070258536 刘雅文 13617971276 谢雨茜 15390745861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咨询及预约服务电话:0797-5305368 赣服通扫一扫进入“亲清赣商” 办事指南下载 “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 企业操作指南 移动端-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企业法人打开支付宝进入赣服通主页或直接打开赣服通 APP 进入,区域切换成赣州市分厅。 第二步:右下角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右上角(企业/单位专属空间)完善企业信息认证。 第三步:企业信息填写认证完成后,点击“更多功能管理”完成法人认证,然后返回赣服通首页。 第四步:赣服通首页找到“专区服务”点击“亲清赣商”专区进入平台。 第五步:点击“我要兑现”,选择需要办理事项,查看详情。 第六步:申报流程(例):政策列表搜索关键字“兴国县”,智能精准获取兴国县相关政策,然后点击“立 即申报”进入。 第七步:在线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进入下一步。 第八步:在线上传相关材料,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 第九步:填写和上传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政策申报提交成功,在“我的办事”选项中可以查询 到政策申报进度,赣服通收到短信通知。 PC 端-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登入“江西政务服务网”官网,区域城市切换成“赣州市”,点击“热门服务”,点击 “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 http://qqgs.ganzhou.gov.cn:6001/zww/,直达“亲清 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 第二步:点击“注册→法人注册”。 第三步:点击“登录→法人登录”。 第四步:点击“我要兑现”,申报区域选择“兴国县”,选择需要办理事项,查看详情。 第五步:申报流程(例):政策列表搜索关键字“兴国县”,智能精准获取兴国县相关政策,然后点击“立 即申报”进入。 第六步:在线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进入下一步。 第七步:在线上传相关材料,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 第八步:填写和上传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政策申报提交成功,在“我的办事”选项中可以查询 到政策申报进度。 注册说明: 1.目前,我省“赣服通”APP、“赣服通”支付宝小程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一照含证等应用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使用同一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已在上述任一平台完成注 册的用户,无需再在江西政务服务网注册。 2.注册法人账号时需要通过赣服通 APP 扫脸,请提前做好准备。 3.法人注册目前不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全民所有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有限公司类型企业 线上注册。 *请各企业在平台提交申请惠企政策事项兑现前,先咨询好政策主管部门是否符合条件。 兴国县惠企政策兑现事项一览表 序号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主管部门 业务咨询电话 一、免申即享(13 项) 1 企业外贸出口奖励 县商务局 许心雄 13263068252 2 外资企业现汇进资奖励 县商务局 张海燕 13979766679 县科创中心 陈俊霖 18907072189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县科创中心 陈俊霖 18907072189 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 县科创中心 陈俊霖 18907072189 点(工程)实验室奖励 县工信局 刘和珍 15270775550 县科创中心 陈俊霖 18907072189 县工信局 陈先江 19979700110 3 4 5 纺织服装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 6 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奖励 7 纺织服装企业品牌建设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俞 阳 18807065795 8 技术创新(专利)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康 明 15979807988 9 人才无偿资助、特殊津贴奖 县委组织部 温清连 15297714132 10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返奖 县人社局 赖 鹏 18370982367 11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县人社局 肖 鋆 13237674231 12 企业招工补助 县人社局 肖 鋆 13237674231 13 “四上企业”入规奖励 县统计局 石 凡 15979832579 二、即申即享(10 项) 14 市长质量奖、省名牌产品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胡研亮 18970713082 15 建筑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奖励 县住建局 刘余荣 13970135810 16 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 县住建局 刘余荣 13970135810 17 机电制造企业水电补助 县工信局 刘满华 13979766375 18 新批工业项目用电补贴 县工信局 刘满华 13979766375 19 新认定市级研发平台奖励 县科创中心 陈俊霖 18907072189 县工信局 刘和珍 15270775550 20 双创平台建设奖励 县科创中心 陈俊霖 18907072189 21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奖励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22 院士工作站建站补贴 县科学技术协会 张 捷 19323832070 23 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奖励 县民政局 王良金 15079711596 三、承诺兑现(27 项) 24 财税扶持奖励 县商务局 吴育华 13970115632 25 纺织服装企业纳税上台阶奖励 县商务局 吴育华 13970115632 26 机电智能装备制造企业采购补贴 县商务局 吴育华 13970115632 27 企业生产设备补贴 县商务局 刘庆明 18679723316 28 企业投产后纳税达标补助 县商务局 吴育华 13970115632 29 企业无尘车间装修补贴 县商务局 刘庆明 18679723316 30 机电制造产品交易市场补贴 县商务局 吴育华 13970115632 31 机电制造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县商务局 刘庆明 18679723316 32 发展电商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俞 阳 18807065795 33 纺织服装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设计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俞 阳 18807065795 34 纺织服装企业转型升级智能改造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俞 阳 18807065795 35 纺织服装企业用地奖励 县自然资源局 王 敏 15083738860 36 机电制造产业用地奖励 县自然资源局 王 敏 15083738860 37 纺织服装企业“三年房租补贴”政策 经开区 廖书发 15779709226 38 机电制造企业“三年房租补贴”政策 经开区 廖书发 15779709226 39 建筑企业纳税奖励 县住建局 刘余荣 13970135810 40 建筑企业纳税上台阶奖励 县住建局 刘余荣 13970135810 41 县外建筑企业落户本县奖励 县住建局 刘余荣 13970135810 42 自主选择本地建筑企业奖励 县住建局 刘余荣 13970135810 43 人才平台建设配套奖励 县人社局 赖 鹏 18370982367 44 挂牌上市企业后续财政奖励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45 拟上市企业创税财政奖补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46 拟上市企业挂牌、上市财政奖补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47 拟上市企业落户财政奖补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48 金融服务业纳税补贴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49 金融服务业用地奖励 县金融服务中心 潘 婧 19907072276 50 物流企业纳税奖励 县交通运输局 雷 鸣 13763996999 1.企业外贸出口奖励 一、政策依据 《 兴 国 县 2021-2022 年 开 放 型 经 济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兴 办 字 〔2021〕40 号) 二、补贴对象 凡在兴国县备案登记的外贸出口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兴国县备案登记的外贸出口企业,并经赣州市商务局认定有 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1 年 09 月 19 日-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对当年外贸出口额按每美元给予 0.03 元人民币补贴,另外对每 新增 50 万美元再补贴 5000 元人民币。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许心雄 13263068252)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每年 10 月份及次年 3 月份集中办理,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联审, 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商务局 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2.外资企业现汇进资奖励 一、政策依据 《 兴 国 县 2021-2022 年 开 放 型 经 济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兴 办 字 〔2021〕40 号) 二、补贴对象 在兴国县当年有现汇进资的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兴国县备案登记的外资企业,并经赣州市商务局认定有现汇 进资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1 年 09 月 19 日-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对当年外资企业现汇进资(银行提供 FDI 入账登记表)按每美元 给予 0.12 元人民币补贴。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张海燕 13979766679)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每年 3 月份集中办理,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 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商务局审批意见兑付 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3.纺织服装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业,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的,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 引资企业。 四、政策有效期限 2019 年 01 月 01 日五、补贴标准: 鼓励纺织服装企业被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级奖励 10 万 元人民币。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责任部门及科室 县科创中心(陈俊霖 18907072189) 电话:18907072189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科创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经开区、县税 务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 据县科创中心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兴府 发〔2015〕12 号) 二、补贴对象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未被 列入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四、政策时效 2015 年 08 月 22 日— 五、政策标准 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对建立经国家确认的技术中心(研发中 心的,或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科创中心(陈俊霖 18907072189) 电话:18907072189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科创中心审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 批局依据县科创中心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5.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创新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兴发〔2017〕16 号) 二、补贴对象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批准建设或新认定的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且未被列入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事 业单位。 四、政策时效 2017 年 12 月 11— 五、政策标准 对在我县注册落户、新批准立项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重点(工程)实验室,通过国家验收并考核优秀的,按政策规定 给予奖励。对批准立项建设或新认定的省部级上述机构,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科创中心(陈俊霖 18907072189) 电话:18907072189 县工信局(办公室)(刘和珍 15270775550) 电话:0797-532204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科创中心或县工信局审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科创中心或县工信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6.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兴府 发〔2015〕12 号) 二、补贴对象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 新产品认定且未被列入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四、政策时效 2015 年 8 月 22 日— 五、政策标准 对企业自主研发并经国家、省确认的新产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税收优惠政策外,县政府一次性奖励国家级新产品 5 万元、省级新产 品 2 万元。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科创中心(陈俊霖 18907072189) 电话:18907072189 县工信局(投资规划股)(陈先江 19979700110) 电话:0797-5318982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科创中心或县工信局审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科创中心或县工信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7.纺织服装企业品牌建设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当年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9 年 01 月 01 日五、补贴标准 分别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10 万元人民币奖励;延续认定的减半 奖励,同时被认定不同级别的品牌,取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责任部门及科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俞阳 18807065795) 电话:0797-5322415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 ——审核通过后,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8.技术创新(专利)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兴府 发〔2015〕12 号) 二、补贴对象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户籍在本 县的个人。 四、政策时效 2015 年 08 月 22 日五、政策标准 加大我县技术创新力度,对取得国家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 观设计专利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件 30000 元、6000 元、3000 元奖励。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康明 15979807988) 电话:0797-5322415 八、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9.人才无偿资助、特殊津贴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创新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兴 发〔2017〕1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兴才 发〔2020〕4 号) 二、补贴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或人才项目:产业领军人才(A+类)、国内外顶 尖人才(A 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B 类)、省级高层次人才(C 类)、市级高层次人才(D 类)(具体标准见附件 1)。 (二)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人才。 三、申请条件 凡我县 2017 年 8 月以后,引进培养的人才或人才项目均可执行 本人才政策。 1.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2017 年 8 月以后获得市级及 以上人才资格满一年且目前仍在编在岗(在岗)的高层次人才。 2.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2017 年 8 月以后引进或培养 的高层次人才项目。 3.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全职引进满一年且目前仍在岗 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4.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2017 年 8 月以后获得国家级 荣誉并获得资助奖励的人才。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1.根据人才层次或人才项目不同,给予无偿资助、特殊津贴等优 惠政策(具体政策见附件 2)。本县新培养人才达到引进人才标准的, 同等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2.各类人才(全职在我县工作)获得国家级荣誉并获得资助奖励 的,按获得的最高资助或奖励 1:1 配套。 3.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2000 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 3 年。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温清连 15297714132)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 局、县教科体局联审,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 批局依据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10.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返奖 一、政策依据 《关于创新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兴 发〔2017〕16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兴才发 〔2020〕4 号) 二、补贴对象 (一)人才或人才项目:共分为 8 类人才,分别为:产业领军人才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B 类)、省级 高层次人才(C 类)、市级高层次人才(D 类)、行业急需紧缺人才(E 类)、行业英才(F 类)、产业能手(G 类)。 三、申请条件 凡我县 2017 年以后,引进培养的人才,均可执行此人才政策。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以实时政策为准) 五、补贴标准: 根据人才层次、类别不同,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个人 所得税缴纳地方留存部分返奖。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人社局(人事股)(赖鹏 18370982367) 电话:0797-532632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联 审,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人社局审 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1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 2022 年重点工业企业招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府办字〔2022〕9 号) 二、补贴对象 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到经开区规上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的,工作时间满 6 个月以上的。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补贴标准 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 20000 元、10000 元、5000 元、3000 元的就业生活补贴。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肖鋆 13237674231) 电话:0797-5307013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 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12.企业招工补助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 2022 年重点工业企业招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府办字〔2022〕9 号) 二、补贴对象 园区企业、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三、申请条件 需重点企业招工、或为重点企业提供务工人员。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补贴标准 1.给予企业招工补贴。重点企业当年自主招收新员工,签订了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 500 元/人 的招工补贴。 2.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补贴。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 点企业签订人力资源合作协议,并为重点企业提供 20 名以上务工人 员,且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满 3 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 500 元/人的招工补贴。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肖鋆 13237674231) 电话:0797-5307013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 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13.“四上企业”入规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同意新入库“四上企业”享受要素成本补贴政策、提高企 业项目“一套表”统计补助标准的批复》(兴府字[2021]87 号) 二、补贴对象 新纳入国家统计局名录库的“四上企业” 三、申请条件 各专业入规申请条件请咨询县统计局 0797-5231993 四、政策时效 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补贴标准 对 2021 年至 2022 年月度及年度新增入规的工业、服务业、建筑 业、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企业由县财政按每户 12 万元的补贴标准, 在入库后第一、二、三年分别按 5 万元、4 万元、3 万元兑现(企业 在库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对未满时间的企业收回相应补贴)。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县统计局(石凡 15979832579,陈德娣 15970793199) 电话:0797-5231993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县统计局会同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联审,拟定兑现 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统计局审核意见兑付 资金。 第一年申请即申即享,第二年、第三年由县统计局通知第一年已 申请成功企业在平台申请兑现资金,县统计局审核后,拟定兑现政策 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统计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免申即享 14.市长质量奖、省名牌产品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兴 府办字〔2016〕33 号) 二、补贴对象 企业(纺织服装产业除外) 三、申请条件 当年新认定的市长质量奖、省名牌产品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6 年 7 月 22 日— 五、补贴标准 对新获批的市长质量奖、省名牌产品,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每 件 1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申请材料 市长质量奖证书、省名牌产品证书、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胡研亮 18970713082) 电话:0797-5322415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 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15.建筑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兴国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府办字 〔2022〕17 号) 二、补贴对象 注册地为本县的建筑业企业 三、申请条件 本县建筑企业承接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优金 奖”、江西省“杜鹃花奖”“国优银奖”“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 地”、赣州市优质工程奖和江西省标准化工地的。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7 年 2 月 25 日 五、补贴标准 本县建筑企业承接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优金奖” 的,县内、县外工程分别每项奖励 100 万元、60 万元;承接工程获 得江西省“杜鹃花奖”“国优银奖”“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的,县内、县外工程分别每项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承接县内工程 获得赣州市优质工程奖和江西省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奖励 10 万元(同一 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六、申请材料 《建筑业奖励申报表》、获奖证书、通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刘余荣 13970135810) 电话:1397013581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住建局审核,拟定兑现扶 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住建局审核意见兑 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16.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兴国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府办字 〔2022〕17 号) 二、补贴对象 注册地为本县的建筑业企业 三、申请条件 注册地为本县的建筑业企业完成晋升特级资质、 总承包一级资质、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7 年 2 月 25 日 五、补贴标准 对晋升为特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 300 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一级资 质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一次性奖励 20 万 元。 六、申请材料 《建筑业奖励申报表》、资质批准公告情况、企业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刘余荣 13970135810) 电话:1397013581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住建局审核,拟定兑现扶 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住建局审核意见兑 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17.机电制造企业水电补助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机电制造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制造 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县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同时享受本办法。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对新引进规模以上机电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1 亿元人民币以 上,或现汇进资 500 万美元以上项目)用户新装专电费用、增容费用, 由县财政补贴 30%,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对信誉度较好的企业免收 预收电费。对达到投资强度且当年达到纳税要求的,用水、用电价格 由县财政分别补贴 0.2 元/吨、0.1 元/千瓦时。 六、申请材料 招商引资协议、新装专电和增容合同、纳税证明、水电缴费证明、 项目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刘满华 13979766375) 电话:0797-5318982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工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 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联审,拟定兑现扶持 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工信局审核意见兑付 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18.新批工业项目用电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鼓励投资促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 的通知(兴发〔2011〕17 号) 二、补贴对象 凡在我县投资并办理法定手续的新批工业项目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投资并办理法定手续的新批工业项目,在执行国家、省、 市相应政策的同时,均可执行本优惠政策。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用电执行江西省工业园区企业用电价格,对 2011 年后新增非高 耗能企业,年纳税达到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3 年内补贴电 费 0.1 元/度(网前用电除外)。 六、申请材料: 纳税证明、用电缴费凭证、招商引资协议、项目准入文件、企业 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刘满华 13979766375) 电话:0797-5318982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工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 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 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工信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19.新认定市级研发平台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兴才发〔2020〕4 号)。 二、补贴对象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市级研发平台认定且未被 列入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四、政策时效 2020 年 9 月 7 日— 五、政策标准 对在我县注册落户企业新认定的市级研发平台(工程中心、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经验收挂牌后,给予一 次性 10 万元奖励,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 50%(县级奖励 5 万元)。 六、申请材料 奖励申请表、认定证书(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 证、企业信用证明、企业及法人承诺书。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科创中心(陈俊霖 18907072189) 电话:18907072189 县工信局(办公室)(刘和珍 15270775550) 电话:0797-532204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科创中心或县工信局审 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科创中心 或县工信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改免申即享) 20.双创平台建设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创新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兴发〔2017〕16 号) 二、补贴对象 各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双创平台认定且未被列入 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四、政策时效 2017 年 12 月 11— 五、政策标准 积极推动双创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双 创示范基地等双创平台,对入驻的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办公场所租金 补贴、启动资金资助等扶持。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双创平台的, 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按级别分别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 六、申请材料 奖励申请表、认定证书(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 证、企业信用证明、企业及法人承诺书。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科创中心(陈俊霖 18907072189) 电话:18907072189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科创中心审核,拟定兑现 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科创中心审核意见兑 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21.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兴发[2012]25 号) 二、奖补对象 金融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本县新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对新设立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 30 万 元以上的开业奖励。 六、申请材料: 注册资本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电话:0797-5307299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县市场监管 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 金融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22.院士工作站建站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兴才发〔2020〕4 号) 二、补贴对象 院士工作站 三、申请条件 凡经批准的院士工作站,均可执行本人才政策。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对在我县注册落户、新批准的院士工作站,每个给予一次性建站 补助 5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资格认定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科学技术协会(王根深 15350370529,张捷 19323832070) 电话:0797-5322194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县科协审核,拟定兑现 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科协审核意见兑付资 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23.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 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府办发[2017]10 号) 二、奖补对象 兴国县范围内兴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营公助、合资 合作的养老机构。 三、申请条件 1.依法向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并备案; 2.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或备案证明; 3.设置床位 30 张以上(含 30 张); 4.基础设施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等有关标准规范; 5.申请资助年度内无严重责任事故和重大纠纷; 6.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 7.连续运营满 12 个月以上。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新建护理型床位 30 张以上且运营满 1 年的;给予每张护理型床 位一次性 5000 元建设补助。对改建或租用期达 5 年以上且护理型床 位 30 张以上的,给予每张护理型床位一次性 3000 元建设补助。 六、申请材料: 1.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申报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复印件; 3.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自建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公建民营的提供与 民政部门的协议复印件; 6.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反映本养老机构在运营情况的彩色照片 3-5 张。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王良金 15079711596) 电话:0797-5329717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民政局审核,拟定兑现政策对象 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民政局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即申即享 24.财税扶持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鼓励投资促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 的通知(兴发〔2011〕17 号) 二、补贴对象 凡在我县投资并办理法定手续的新批工业项目。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投资并办理法定手续的新批工业项目,在执行国家、省、 市相应政策的同时,均可执行本优惠政策。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1.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500 万元人民币,年纳税 50 万元(利用 本县资源初加工企业除外)以上的企业,自企业纳税达到标准年度起, 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 50%奖励给企业(先征后奖)。 2.鼓励企业技改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技改或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 投入 1000 万元以上,在企业技改或扩大再生产达产达标后,将企业 3 年内新增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 20%奖励给企业。 3.对出口型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的,从品牌产品上 市年度起,3 年内新增税收(扣除新增税收中出口部分的税收)的地 方所得部分,县财政按 5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 六、申请材料 企业奖补申请、年度完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吴育华 13970115632)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税 务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25.纺织服装企业纳税上台阶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年上交税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上交税金与上年同比增速达到 规定幅度、当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群体事件、拖欠农民工 工资的纺织服装企业。 四、政策有效期限 2019 年 01 月 01 日五、补贴标准 (1)纳税额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00 万元)、1000 万元人 民币以内,且增幅 30%以上(含 30%)的,按新增纳税额的 5%奖励; (2)纳税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0 万元)、2000 万元 人民币以内,且增幅 25%以上(含 25%)的,按新增纳税额的 6%奖励; (3)纳税额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000 万元)、3000 万元 人民币以内,且增幅 20%以上(含 20%)的,按新增纳税额的 7%奖励; (4)对纳税额达到计奖要求,但增幅在上述要求以下、一半以 上的,减半奖励。 六、申请材料 年度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 七、责任部门及科室 县商务局(吴育华 13970115632)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税 务局、人社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 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26.机电智能装备制造企业采购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机电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制造 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县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同时享受本办法。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械成套设备制造,以及手机、智能穿 戴设备、机器人、电脑等智能终端产品制造的机电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企业采购兴国本地生产制造的产品,对本地机电 制造企业采购当地企业产品的给予采购金额的 1%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补贴期为 3 年。 六、申请材料 企业采购补贴申请、招商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购销合 同、采购货物清单、产品出(入)库单、税务票据。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吴育华 13970115632)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联 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27.企业生产设备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兴 府办字〔2018〕59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电子信息企业、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电子信息 (含机电制造)生产型企业。 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业,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的,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 引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8 年 04 月 28 日-长期有效(电子信息企业) 2019 年 01 月 01 日-长期有效(纺织服装企业) 五、补贴标准 1.对购入或搬迁自动化设备 1000 万元以上的,按购置价格 10% 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2.对购入或搬迁先进智能化设备 5000 万元以上的,按购置价格 20%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3.凡享受了补贴的有关设备,10 年内未经许可不得搬迁、转让 或变更产权所有人,否则有权要求企业需退还已享受的设备补贴款。 六、申请材料 1、企业生产设备补贴申请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协议复印件 5、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复印件 6、与开发区签约招商引资合同复印件 7、设备采购公司合同复印件 8、生产设备图片 9、生产设备清单 10、车间生产设备布置图 11、企业承诺书 12、引进单位承诺书 13、设备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报告合同、发票、收费标准 14、生产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 15、支付设备厂商设备款的银行流水 16、税务部门提供发票是否真实性的证明 17、工信部门提供的自动化或智能化证明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刘庆明 18679723316)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 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经开区等部门联审,再提交县审计局审核, 县商务局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28.企业投产后纳税达标补助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电子信息企业、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制造 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县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同时享受本办法。 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业,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的,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 引资企业。 四、政策时效 电子信息企业:2018 年—— 纺织服装企业:2019 年 8 月 20 日—— 五、补贴标准 对投产后前三年达到亩均纳税标准(第 1 年 7 万元/亩、第 2 年 8 万元/亩、第 3 年 10 万元/亩)的企业,当年度按期实际缴纳的房 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额补助给企业用于扩大生产。 六、申请材料 企业奖补申请、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吴育华 13970115632)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 税务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 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29.企业无尘车间装修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兴 府办字〔2018〕59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电子信息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电子信息 (含机电制造)生产型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8 年 04 月 28 日-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1.万级别清洁无尘车间装修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700 元/平方 米; 2.千级清洁无尘车间装修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 元/平方米; 3.百级清洁无尘车间装修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4000 元/平方米; 4.对经第三方检测达不到万级清洁无尘车间标准或不申请检测, 但确因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对厂房做了基本洁净化装修的据实补贴, 最高不超过 500 元/平方米; 5.对实验室、展示厅等装修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700 元/平方 米; 6.单个企业以上各级无尘车间装修补助和实验室、展示厅等装修 补贴累计最高不得超过 100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1、企业装修补贴申请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协议复印件 5、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复印件 6、与开发区签约招商引资合同复印件 7、与装修公司合同复印件 8、装修隐蔽工程图片 9、装修工程决算清单 10、装修厂房车间功能布局图 11、企业承诺书 12、引进单位承诺书 13、无尘车间第三方检测报告 14、装修材料采购单证或发票 15、工人工资支付凭证 16、装修公司出具的工程款项结算证明 17、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意见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刘庆明 18679723316)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工信局、县 财政局、经开区等部门联审,再提交县审计局审核,县商务局拟定兑 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 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0.机电制造产品交易市场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机电制造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制造 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县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同时享受本办法。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加快机电制造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自市场正式运营起五年内,按 市场正常交易缴纳的税收县得部分全额补助给入驻企业。 六、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年度完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机电 制造产品交易清单。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招商服务协调股)(吴育华 13970115632)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税务 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1.机电制造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电子信息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制造 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县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同时享受本办法。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准 对落户我县的机电行业骨干企业,将研发中心或区域总部迁入我 县的,2 年内对其研发投入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投入总额 3% 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招商引资协议、研发资金投入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 照、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报告、市级以上确认的研发中心证书或文件。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商务局(刘庆明 18679723316) 电话:0797-532230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工信局、财 政局、经开区、科创中心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 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 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2.发展电商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电子商务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兴国注册,或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在本地的电子商务企 业。 四、政策时效 2019 年 01 月 01 日五、补贴标准 凡在兴国注册,或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在本地的电子商务 企业,达到以下标准的,由县财政予以奖励。通过 B2B(企业间的电 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经 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通过 B2C(企 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5000 万元、 1 亿元、5 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10 万元、 20 万元;通过 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 首次突破 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 次性奖励 2 万元、5 万元、1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项目准入文件、企业 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俞阳 18807065795) 电话:0797-5322415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经开区、县税务局联审,拟定兑现 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审核通过后,县 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3.纺织服装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设计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业,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的,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 引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9 年 01 月 01 日五、补贴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在市财政奖励 40 万元、 30 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新 建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县财政 按照其检测、研发设备实际支付资金的 20%给予一次性补贴(国家级 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六、申请材料 认定证书(文件)、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纳税证明、招商引资 协议、项目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俞阳 18807065795) 电话:0797-5322415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经开区、县税务局、科创中心联审,拟定兑现 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审核通过后,县 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4.纺织服装企业转型升级智能改造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业,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的,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 引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9 年 01 月 01 日五、补贴标准 鼓励企业加快智能改造,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 车间、“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企业上云等方面子以资金扶持。对 被评为智能工厂的,县财政根据其软硬件投入给予 20%标准补贴,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1000 万元;对被评为数字车间的,县财政根据其软 硬件投入给予 15%标准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500 万元;对被评为 “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县财政根据其软硬件投入 15%标准 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30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软硬件购买合同及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 议、项目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俞阳 18807065795) 电话:0797-5322415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 县工信局、经开区、县税务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 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 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5.纺织服装企业用地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兴府办字〔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纺织服装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业,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的,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 引资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19 年/01/01五、补贴标准 凡固定资产投资 5000 万元人民币或 800 万美元以上、年主营业 务收入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年出口 600 万美元以上、年纳税 150 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纺织服装企业,可以通过“先租后让”公开出让方式供 给土地,出让地价按省政府规定的底价 5.6 万元人民币/亩标准执行 (如国家有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如两年内按要求建 成投产,则在达产达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给予用地奖励 4.6 万元/亩。 六、申请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项目 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王敏 15083738860) 电话:0797—5310707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 局、县商务局、经开区、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审,拟定兑 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 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6.机电制造产业用地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 订)》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电子信息企业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制造 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县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同时享受本办法。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补贴标标准 符合《兴国县鼓励投资促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兴 发〔2011〕17 号)用地政策的,如两年内按要求建成投产,则在投 产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给予用地奖励 4.6 万元/亩。 六、申请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项目 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王敏 15083738860) 电话:0797—5310707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 局、县商务局、经开区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 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7.纺织服装企业“三年房租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作意见》 (兴府办字 [2019]33 号) 二、补贴对象 凡在我县投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纺织服装关联产业、配套产 业,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经批准同意租赁 开发区其他合法厂房的可享受此政策。 三、申请条件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达 50 万元人民币 以上或年出口 240 万美元以上。 四、政策时效 2019 年 8 月 20 日五、政策标准 年纳税 10 万元/千平方米以上补贴 36 元/平方米/年,对年纳税 20 万元/10 千平方米以上补贴 72 元/平方米/年,补贴期为 3 年,补贴 方式为“后补助”。 六、申请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招商引资协议、项目准入文件、企业 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廖书发 15779709226) 电话:0797-534169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经开区会同县工信局、县商 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联审,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经开区企业综 合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8.机电制造企业“三年房租补贴”政策 二、政策依据 《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订)》 (兴府 办字[2018]37 号) 二、补贴对象 对经批准同意的机电制造企业租赁开发区其他合法厂房的可享 受此政策。 三、申请条件 机电制造项目主要包括:以零部件制造、智能制造、轨道交通、 民用航空、自动化等为主的装备制造项目;以数据光纤、电子显示屏、 手机零部件及整机制造、AI 智能机器人等为主的电子信息智能终端 产品项目。在我县实际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符合我县机电 制造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四、政策时效 2018 年 4 月 28 日五、政策标准 年纳税 10 万元/千平方米以上补贴 36 元/平方米/年,对年纳税 20 万元/10 千平方米以上补贴 72 元/平方米/年,补贴期为 3 年,补贴 方式为“后补助”。 六、申请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招商引资协议、项目准入文 件、企业营业执照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科室 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廖书发 15779709226) 电话:0797-534169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经开区会同县工信局、县商 务局联审,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 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经开区企业综 合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39.建筑企业纳税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兴国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府办字 〔2022〕17 号) 二、补贴对象 注册地为本县的建筑业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本县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7 年 2 月 25 日 五、补贴标准 按超额累进方式对其进行奖励:对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00 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县财政实得部分的 20%给予奖励;对企 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01 万元-300 万元(含)部分,按照县财 政实得部分的 25%给予奖励;对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301 万 元-600 万元(含)部分,按照县财政实得部分的 30%给予奖励;对企业 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601 万元-1000 万元(含)部分,按照县财政 实得部分的 35%给予奖励;对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001 万 元以上部分,按照县财政实得部分的 45%给予奖励。 六、申请材料 《建筑业奖励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本县纳税证明材料、企 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责任部门及科室 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刘余荣 13970135810) 电话:1397013581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每年 5 月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住建局会同县税 务局、县财政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 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 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0.建筑企业纳税上台阶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兴国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府办字 〔2022〕17 号) 二、补贴对象 注册地为本县的建筑业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本县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7 年 2 月 25 日 五、补贴标准 企业年纳税首超 1000 万元的给予纳税上台阶奖 5 万元;首超 5000 万元的,县政府授予“纳税大户企业”称号,给予纳税上台阶奖 8 万 元。 六、申请材料 《建筑业奖励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本县纳税证明材料、企 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责任部门及科室 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刘余荣 13970135810) 电话:1397013581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每年 5 月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住建局会同县 税务局、县财政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 政府研究审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 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1.县外建筑企业落户本县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兴国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府办字 〔2022〕17 号) 二、补贴对象 迁入我县的特级、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申请条件 迁入我县的特级、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7 年 2 月 25 日 五、补贴标准 县外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迁入我县并完成入统入规, 第 1-2 年,按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 80%给予奖 励;第 3-4 年,按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 50%给 予奖励;第 5 年,按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 40% 给予奖励。 六、申请材料 《建筑业奖励申报表》、企业迁入证明、本县纳税证明材料、企 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刘余荣 13970135810) 电话:1397013581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每年 5 月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住建局会同县 税务局、县财政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 政府研究审定——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2.自主选择本地建筑企业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兴国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府办字 〔2022〕17 号) 二、补贴对象 在本县进行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 三、申请条件 自主选择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 四、政策时效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7 年 2 月 25 日 五、补贴标准 按该项目承建商相应缴纳税收县级财政实得部分 10%的奖励。 六、申请材料 《建筑业奖励申报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企业相应纳税证 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刘余荣 13970135810) 电话:1397013581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住建局会同县税务局、县 财政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 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3.人才平台建设配套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创新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兴 发〔2017〕1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兴 才发〔2020〕4 号) 二、补贴对象 平台载体: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注册落户、申报批准的平台载体,可执行此人才政策。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以实时政策为准) 五、补贴标准 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对在我县注册落户、 实际运行好、发挥作用明显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经组织考 核,每个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每 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进站博士 10 万元资助。建立专家工 作站制度,对认定的专家工作站给予一定资助。 六、申请材料 平台注册文件或申报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人社局(人事股)(赖鹏 18370982367) 电话:0797-5326320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县人社局审核,拟定兑 现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人社局审核意见兑 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4.挂牌上市企业后续财政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试行)(兴办字〔2017〕 7 号) 二、奖补对象 所指挂牌上市,包括中国证监会现设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及境外资本市场;所指拟上市企业,包括实体资产须达到该企业总资 产的 70%,生产经营及收入、纳税均在兴国县,依法设立且运作规范, 实现税收且近三年连续盈利,与保荐机构签约,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等; 所指轻资产企业,在兴国县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100 万以上。 三、申请条件 在我县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对在我县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其纳税奖励继续执行国家和省、 市、县有关政策。对已挂牌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 换债券等方式成功再融资,且募集资金 80%以上投向我县项目,经县 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我县金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 上市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新三板” 挂牌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挂牌上市认定材料、审计报告、招商引资协议、纳税证明、项目 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与保荐机构的合作协议。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开发 区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5.拟上市企业创税财政奖补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试行)(兴办字〔2017〕 7 号) 二、奖补对象 所指挂牌上市,包括中国证监会现设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及境外资本市场;所指拟上市企业,包括实体资产须达到该企业总资 产的 70%,生产经营及收入、纳税均在兴国县,依法设立且运作规范, 实现税收且近三年连续盈利,与保荐机构签约,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等; 所指轻资产企业,在兴国县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100 万以上。 三、申请条件 兴国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试行)(兴办字〔2017〕 7 号)第二条中规定的拟上市企业已落户兴国县辖区内的;拟上市公 司引进对象。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1.年按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99%奖励给拟上市公司。第四、第五 年按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奖励给拟上市公司。 2.拟上市公司每年纳税额在 500 万元(含)至 2000 万元的,第 一年按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99%奖励给拟上市公司;第二年按纳税地 方留成部分的 99%奖励给拟上市公司;第三年按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95%奖励给拟上市公司。第四、第五年按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奖 励给拟上市公司。 3.拟上市公司每年纳税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纳税地方留成部 分的 1%,一次性奖励给拟上市公司引进对象(含单位、个人,上限 为 50 万元)。 六、申请材料 挂牌上市认定材料、审计报告、招商引资协议、纳税证明、项目 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与保荐机构的合作协议。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 局、县开发区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 研究审定——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6.拟上市企业挂牌、上市财政奖补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试行)(兴办字〔2017〕 7 号) 二、奖补对象 所指挂牌上市,包括中国证监会现设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及境外资本市场;所指拟上市企业,包括实体资产须达到该企业总资 产的 70%,生产经营及收入、纳税均在兴国县,依法设立且运作规范, 实现税收且近三年连续盈利,与保荐机构签约,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等; 所指轻资产企业,在兴国县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100 万以上。 三、申请条件 兴国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试行)(兴办字〔2017〕 7 号)第二条中规定的拟上市企业已落户兴国县辖区内的。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1.拟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的企业,已完成 股改或新设立股份制公司的,给予企业中介费用奖励 100 万元;已向 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发行材料的,给予企业中介费用奖励 50 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的企业可享受省财政一次性 奖励 500 万元,市财政一次性奖励 250 万元,县财政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可享受省财政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市财政一次性奖励 120 万元,县财政一次性奖励 230 万元。 ②对企业高管及高级技术人才在兴国县缴纳的薪金个人所得税, 前五年县财政实得部分 100%奖励给企业,并由企业将奖励资金兑现 给个人。 ③对拟上市公司落户后,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等享受兴国县招 商引资等相关扶持政策。 六、申请材料 挂牌上市认定材料、审计报告、招商引资协议、纳税证明、项目 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与保荐机构的合作协议。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 局、县开发区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 研究审定——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7.拟上市企业落户财政奖补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试行)(兴办字〔2017〕 7 号) 二、奖补对象 所指挂牌上市,包括中国证监会现设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及境外资本市场;所指拟上市企业,包括实体资产须达到该企业总资 产的 70%,生产经营及收入、纳税均在兴国县,依法设立且运作规范, 实现税收且近三年连续盈利,与保荐机构签约,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等; 所指轻资产企业,在兴国县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100 万以上。 三、申请条件 拟上市企业和轻资产企业在兴国县辖区内完成企业注册、银行开 户;对需要供地的项目,必须注入项目启动资金 500 万元以上;项目 审议情况、项目选址、项目用地、 《投资合同书》等报经县政府审议 通过;签订项目正式合同并明确选址。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1.实体企业按主业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予以奖励(含主体资产迁 入),投资 3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对企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 投资 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对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投资 1 亿元(含)以上,对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每增加一亿元投资额, 再增加 100 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额不超过 300 万元。 2.轻资产企业落户并完成注册和纳税一家,奖励 30 万。 六、申请材料 挂牌上市认定材料、审计报告、招商引资协议、纳税证明、项目 准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与保荐机构的合作协议。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 监管局、县开发区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 政府研究审定——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8.金融服务业纳税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兴发[2012]25 号) 二、奖补对象 金融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本县新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3.对新设立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且在一年内担保、贷款余额达 到注册资金额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县级实得部分,三年内给予 50%的奖励扶持。 六、申请材料: 注册资本证明材料、纳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电话:0797-5307299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税务局、财政 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49.金融服务业用地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兴发[2012]25 号) 二、奖补对象 金融企业 三、申请条件 在本县新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对在本县新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等机构(含分支机构)和人行、银监等 调控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搬迁置换,建设业务大楼所需用地,按市场 评估价格实行“招、拍、挂”程序出让。项目建成后,从现代服务业 发展基金中提取该项目土地出让净收益的 50%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 设。 六、申请材料: 注册资本证明材料、用地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潘婧 19907072276) 电话:0797-5307299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 批——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 50.物流企业纳税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兴国县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兴发[2012]25 号) 二、奖补对象 物流企业 三、申请条件 重点用于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奖励。 四、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政策标准: 1.对赣州市以上认定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物流货运企业资产总 额 200 万元以上,征费吨位 200 吨位以上,营运收入 200 万元以上; 物流仓储配送企业自有仓储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上,年纳税 20 万元以上;物流货运代理企业年营业收入 100 万元,年纳税 10 万元以上,下同)和自开票、代开票物流企业前三 年按其实际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地方实得部分的 80%奖励纳 税人;对其他物流企业前三年按其实际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地方实行部分的 60%奖励纳税人,用于扶持物流企业发展壮大。 2.对赣州市以上认定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和自开票、代开票物流 企业按当年缴纳车船税总额的 50%予以奖励,所得税按地方实得部分 的 40%予以奖励;对其它物流企业按当年缴纳车船税总额的 40%予以 奖励,所得税按地方实得部分的 30%予以奖励,以扶持企业发展。地 税部门对物流货运企业自开、代开运输发票,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办 理,并积极协助物流货运企业申办成为自开票纳税企业。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规模以上物流企业认定书(赣州市以上)、厂房用 地(租赁)证明、纳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等。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股)(雷鸣 13763996999) 电话:0797-5322407 八、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县交运局会同统计局、税务 局联审,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及金额,并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付资金。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兴国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 653 号 联系电话: 0797-5305368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政策办理类型 承诺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