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环审表〔2019〕7号批复息烽县鸿运装卸有限公司煤码头项目环评批复.doc
编号:息环审表﹝2019﹞7 号 审批意见: 根据《息烽县鸿运装卸有限公司煤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与建议,同意本项目实施。该项 目建设地点为息烽县流长镇长涌村青杠林,总投资 200 万元, 建设内容:设置 500 吨级泊位 1 个,设计吞吐量 50 万 t/a。该 项目在建设及运行中须按《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予 以全部落实。特提出如下意见: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 肥,厂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装卸煤炭过程通过封闭皮带运输机、 安装水雾化喷淋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使其达到《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煤炭临时堆场设置 厂棚,禁止乱堆乱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 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严禁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 点进行规范化处置。 5、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危 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 6、厂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按期 对各类环保设备和设施进行检修,并作好记录及台账。 7、厂区加强绿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 强厂区环境保洁。 8、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的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项目建成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完成竣 工环保验收备案。 公 经办人: 审核: 章 审批: 2019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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