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 2009-09-13.doc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所要求填报的信息是为了满足各培养单位学位 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需要及向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位信息,因此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 1 基本信息 1.1 个人信息 学号、姓名、性别、出身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籍贯、培养单位、大 学毕业日期: 以上个人信息系统已经从培养库里导出,请仔细核对,确 保以上信息准确无误。 大学毕业院校、获学士单位、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 按汉语拼音 排序,如果院校或单位不在列表中,请选择列表最下方的“99997 其他” 并在“学习信息”页面的“备注”里具体说明。 对于硕博连读的博士: 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选择列表最下方的 “99999 硕博连读”;获硕专业和门类按照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和门类填 写、获硕日期填转博日期。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以下类同,不 再重复。 1.2 硕/博导信息 如果有第二导师,请在“学习信息”页面的“备注”里说明。 1.3 学习信息 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填报):“总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和必 修环节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指课程学习所获学分。 入学前学历: 硕博连读的学生填“41 本科毕业”。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 请咨询本单位负责学位管理工作的老师后再填 写。 研究方向: 请填写完整,不能只写编号。 学习年限: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 主要简历 主要简历从大学开始填写。 行政职务: 如果是在学期间,请填写“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 如果没有,请选择“其他” 。 2 课程学习 学分: 不能为空。 成绩: 可以填写汉字,如“优秀”。 3 必修环节 包括开题报告、中期综合考核和学术报告。 日期和摘要: 为选填项。 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 5 学分 。 4 发表论文 发表类型: 包括已公开发表或已正式接收,已正式接收指已经收到正式 录用函。 作者列表、作者排名:排名在前 5 名的情况下填写作者列表。导师排名不 计在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为学生本人时,“作者排名” 栏内填 写 “1” ) 。 收录情况: 指论文发表在国际检索系统 SCI 收录的期刊上,或者文章被 EI 或 ISTP 收录。核心期刊列表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所认可。 5 出版专著 排名和列表:排名在前 5 名的情况下填写作者列表,导师排名不计在内。 6 科研奖励 科研奖励是指在学术上获得的奖励。 排名和列表: 排名在前 5 名的情况下填写获奖者列表,导师排名不计在 内。 7 获得专利 排名和列表: 排名在前 5 名的情况下填写获专利者列表,导师排名不计 在内。 8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信息请详细认真填写。 9 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列表请填写完整,与答辩意见里的人数一致。 10 学位初审 学位初审的信息由各培养单位人教干部填写。 11 意见反馈 如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将意见在此反馈,培养单位的老师将会迅速 查阅并答复。 12 打印表格 系统将自动生成“学位申请书”和“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决议书”,可以保 存归档。本系统设置的打印格式为 A4 纸型,如需以 16 开纸型存档,可将 表格下载到本机后设置为 16 开纸型打印。 13 信息确认 学生的全部信息填写完毕,核对准确无误并点击信息确认后,学生将不能 再修改信息,如果确实需要修改可以向本单位人教干部申请开放修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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