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体系.doc
山西中医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体系 一、总 则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理想信念高尚、专业技能扎实、人文素养高、 实践能力强、职业规划合理的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结合我校中医药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制 订学生素质评价体系。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公式如下: 总成绩=A+B A=素质成绩(总分 100 分)×30%(三、四、五年级 35%) B=智体成绩(总分 100 分)×70%(三、四、五年级 65%) 三、学生素质评价标准 (一)思想政治素质(总分 25 分,基础分 20.5 分) 1.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10 分,基础分 7 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 政策,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热爱集体,积极上进。 加分: (1)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 国家级+3 分;省级+2 分;校级+1.5 分;院级+1 分 (2)承担校、院、班公益性活动。+0.3/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 1 分 (3)其他。 +1 分 减分: (1)参与封建迷信、非法传教等活动。 -5 分 (2)参加非法集会、传销活动。 -5 分 (3)校、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缺勤。 -0.5 分/次 (4)升国旗仪式缺勤。 -0.5 分/次 (5)其他(由政治辅导员掌握)。 -0~2 分 2.思想道德(5 分,基础分 3.5 分) 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为人正派,诚实守信,有责任心,有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遵守社会公德。 加分: (1)经学校认定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事迹。+0.5 分/次 (2)无偿献血。 +1 分/次 (3)其它(由政治辅导员掌握) 。 +0~1.5 分 减分: (1)损坏公物。 -2 分/次 (2)违反公共道德行为规范,在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行为。 -1 分/次 (3)处事自私,个人主义突出。 -1 分 (4)有吸烟、酗酒滋事行为。 -1 分/次 (5)其他(由政治辅导员掌握) 。 -0~1.5 分 3.安全法制(5 分,基础分 5 分)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法制教育。 减分: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违纪处分。 -5 分 (2)有私自挪用班费、会费等公共经费行为。 -5 分 (3)安全法制教育缺勤。 -0.5/次 (4)其他(由政治辅导员掌握)。 -0~1.5 分 4.纪律观念(5 分,基础分 5 分) 减分: (1)上课、早操缺勤。 -0.5/学时 (2)上课、早操迟到、早退。 -0.5/学时 (2)上课、早操请假。 事假-0.2/学时;病假-0.1/学时 (3)注册无故迟到,-1 分/次;注册请假,-0.5 分/次。 (二)心理素质(总分 12 分,基础分 6 分) 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状态,能正确处理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交友恋爱、学 习成长、就业择业等问题,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加分: (1)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8;0.5 分/次 (2)国家级心理活动比赛获奖。 +3 分 (3)省级心理活动比赛获奖: a.个人第一名。 +2.5 分 b.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 分 c.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1.5 分 b.其他名次。 +1 分 (4)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获奖: a. 个人第一名。 +2 分 b. 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1.5 分 c. 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1 分 d. 其他名次。 +0.8 分 (5)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获奖: a. 个人第一名。 +1.5 分 b. 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1 分 c. 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0.8 分 d. 其他名次。 +0.5 分 减分: 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0.5/次 (三)专业素质(总分 22 分,基础分 7.5 分) 专业思想稳定,专业兴趣浓厚,积极参加专业教育活动,不断扎实理论基础,提升实践 技能和创新意识。 1.专业兴趣、专业思想、专业提升(15 分,基础分 7.5 分) (1)参加校、院、班组织的专业素质类活动。 +1;0.8;0.5 分/次 (2)国家级专业类文章、技能大赛获奖者。 +5 分 (3)省级专业类文章、技能大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4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3.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3 分 ④其他名次。 +2 分 (4)校级专业类文章、技能大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3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2 分 ④其他名次。 +1 分 (5)院级专业类文章、技能大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2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1.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1 分 ④其他名次。 +0.5 分 (6)论文论著 (著作署名多人,第一作者加 60%,其余作者平均分配 40%) ①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 +5 分 ②省级刊物发表论文者。 +4 分 ③院级专业论文比赛中获奖者(一、二、三等奖) 。+2;1.5;1 分 ④在正式出版的报刊及专业性刊物等发表文章者(不包括新闻、摘抄类)。+1/篇, 最高分值不得超过 4 分 (7)实用技能(在校期间大学英语等级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只进行一次加分,同类项就高 不累加) ①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三级考试。 +2 分 ②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 +1.5 分 2.实践创新(7 分,基础分 0 分) (1)实践活动 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1 分 ②写出体会深刻、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社会实践报告。+0.5 分 ③获省、校、院表彰。 +1、0.5、0.3 分 (2)科技创新(同一作品或同一竞赛,取高不累加): ①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 +5 分 ②省级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 +4 分 ③校级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 a. 个人第一名。 +3 分 b. 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5 分 c. 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2 分 d. 其他名次。 +1 分 ④参加全省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作品通过校级审核者。+2 分 (四)文化素质(总分 23 分,基础分 3 分) 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身体素质。 1. 艺术修养,国学修养(8 分,基础分 3 分) (1)积极参加省、校、院、班文艺比赛、文化竞赛、文化活动。+1.5、1、0.5、0.3 分/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 1.5 分 (2)国家级文艺比赛、文化竞赛获奖者。 +3 分 (3)省级文艺比赛、文化竞赛、征文比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3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2 分 ④其他名次。 +1.5 分 (4)校级文艺比赛、文化竞赛、征文比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2.5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2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1.5 分 ④其他名次。 +1 分 (5)院级文艺比赛、文化竞赛、征文比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2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1.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1 分 ④其他名次。 +0.5 分 (6)参加国学讲座及国学活动。 +0.5/次,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7)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征文比赛。+0.5/次,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8)各类校级文艺团体成员在比赛年参加训练、比赛。 +1 分 2.生活养成(7 分,基础分 0 分) 加分: (1)卫生优秀宿舍成员。 +3 分 (2)卫生优秀教室成员、卫生良好宿舍成员。 +2 分 (3)卫生良好教室成员、卫生合格宿舍成员。 +1 分 (4)卫生优秀宿舍长。 +1 分 (5)卫生良好宿舍长。 +0.5 分 减分: (1)卫生不合格教室,班委会成员。 -1 分/次 (2)卫生不合格宿舍长。 -1 分/次 (3)卫生不合格宿舍成员。 -0.5 分/次 (4)不按时归宿。 -1/次 (5)违反规定留宿他人。 -1/次 (6)校外住宿。 -1/次 (7)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电热器,做饭。 -1/次 (8)在宿舍内私自拉电线。 -1/次 (9)在宿舍内拉床帘子。 -1/次 (10)熄灯后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1/次 (11)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1/次 (12)不整理内务。 -1/次 3.身体素质(8 分,基础分 0 分) 加分: (1)早操出勤率 100%。 +5 分 (2)早操出勤率 95%—99% +4 分 早操出勤率 80%—94% +3 分 早操出勤率 60%—79% +2 分 早操出勤率 0%—59% +0 分 (3)积极参加省、校、院、班体育锻炼活动。+1.5、1、0.5、0.3 分/次,最高分值 不得超过 1.5 分 (4)国家级体育比赛获奖。 +3 分 (5)省级体育比赛获奖: ①个人第一名。 +3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2 分 ④其他名次。 +1.5 分 (6)校级体育比赛获奖: ①个人第一名。 +2.5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1.5 分 ④其他名次。 +1 分 (7)院级体育比赛获奖: ①个人第一名。 +2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1.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1 分 ④其他名次。 +0.5 分 (8)学院运动队成员。 +1 分 (9)各类校级体育团体成员在比赛年参加训练、比赛。 +1 分 (五)就业创业素质(总分 10 分,基础分 5 分) 加强就业创业教育、职业认知教育,掌握职业生涯发展的理论和方法,了解就业形势与 政策法规,能自主进行职业认知职业生涯规划,有良好的就业观念和创业精神,有一定的职 业素养、求职技能等方面的能力。 (1)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创业就业活动。 +0.5/次 (2)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竞赛获奖者。 +5 分 (3)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竞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4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3.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3 分 ④其他名次。 +2 分 (4)校级就业、创业竞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3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5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2 分 ④其他名次。 +1 分 (5)院级就业、创业竞赛获奖者: ①个人第一名。 +2.5 分 ②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一、二名。 +2 分 ③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三、四名。 +1.5 分 ④其他名次。 +0.5 分 (6)参加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作品竞赛,作品通过校级审核者。+2 分 (六) 附加分(8 分) (1)学生干部 ①校、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新中医青年》主编,大学生记者团团长,杏林 网工作站站长,心理工作站站长。+0~8 分 ②校、院学生会部长,社团联合会部长,社团会长,心理工作站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图文信息中心学生管理委员会会长。+0~7 分 ③校学生会体育部干事、国旗班成员、 《新中医青年》编辑,社团理事会成员、各部负责 人,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图文信息中心学生管理委员会部长。+0~6 分 ④校、院学生会干事,记者团记者,心理工作站干事,图文信息中心学生管理委员会干 事,团小组长、宿舍长。+0~5 分 (2)社团成员。 +0~4 四、智体成绩 为每学年的考试、考查课之平均分成绩。 资料来源:教务处 资料负责:学习委员 五、素质评价注意事项 1.素质评价的基础分值以《大学生素质成长手册》记录为依据。本学期第二课堂必修活 动参加完整,手册填写认真,可获得各平台基础分的满分;其余按参加必修活动数目的比率 计算基础分。此项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定,最后由辅导员进行审核。 2.参加评价的各类学生组织须由主管部门在学年初报学生处备案。各成员的职务分值由 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评价,报学生处认定后,下发各二级学院。 3.各项活动结束后,需在一个月内将活动方案和获奖学生名单反馈学生处,由学生处汇 总后将名单反馈二级学院备案。 4.因同一项目受奖励者,奖励以最高分加分,同类获奖项目就高不累加;因同一项目受 处分者,处分以最低分减分,不重复减分。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可以累加。 5.所有加分项目(集体和个人) ,必须提供原始证件和相关部门的认定依据;属于二级学 院灵活掌握的加减分项目,二级学院要有相关备案,如有不清楚加减分以外规定的情况,需 请示学生处。 6.在测评过程中如有作弊、造假行为,一律取消本学年的评价资格。 六、学生素质评价步骤 学生素质评价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走群众路线。测评工作在政治辅导员的直接 领导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 1.准备阶段。各班成立测评小组,学习《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并收集原始资料。 2.自评阶段。各班测评小组按学生素质评价标准将上学年本班同学涉及评价的实际表现, 进行汇总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3.总评阶段。各班测评小组根据《大学生素质成长手册》填写情况及所收集资料进行全 面素质评价。将素质教育活动成绩、智体成绩纳入总成绩,在班内进行公示,并由辅导员进 行最终审核。 4.学院自查阶段。测评小组将评价结果和成绩填入统一表格(不得涂改) ,由辅导员签字 上报二级学院。各学院自查、公示、汇总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生 处。 5.学生处审核阶段。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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