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doc
东华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 审查表 填报日期: 姓名 性别 毕业时间 毕业院系 学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本人中行 卡账号 (另附中行卡复印件) 年 年 月 日 月 开户行 家庭地址及邮编 已签订的 服务年限 现在工作 单位名称 年(大写) (具体到基层单位) 现在工作 是第几年 第 年 单位人事 部门电话 现在工作单位地 址及邮编 基层单位 领导姓名 基层单位 领导电话 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简述: 本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代偿的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后,必须在代偿期间(工作后的第二、三年)的每年 6 月 15 日前填写本表说 明在岗情况,并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用特快专递寄达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 2999 号行政楼 225 室芈老师,201620,021-67792369)。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