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doc
关于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 建设和交通局,省综合交通中心、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省交 通监控指挥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 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 25 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 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交运输字〔2021〕13 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22 年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 4 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 方案的通知》(赣交运输字〔2022〕12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 求,我省定于 2022 年 8 月 8 日起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 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范围 我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行业标 准和技术规范制作,注明核发机关名称,统一加盖“江西交 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 。共分为“三类十证”,具体样式见 1 附件 1。 (一)业户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许可证。 (二)人员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 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车辆类: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以及包车客运标志牌。 二、办理方法 (一)鼓励已办理纸质及 IC 卡证照的运输业户及从业 人员,通过“江西交通”微信公众号免费申领道路运输电子 证照,原纸质及 IC 卡证照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自动 失效。申请配发、换发、补发或变更道路运输证照业务的, 发证机关核准同意后,直接制发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 纸质及 IC 卡证照。 (二)运输业户及从业人员申领电子证照后,可通过 “江西交通”微信公众号,实时查看、下载、出示以及授权 驾驶员随车出示电子证照。也可以通过“赣服通”移动端绑 定、查看、出示相关电子证照。 (三)申请包车客运标志牌趟次备案或变更的,运输业 户仍在包车客运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将实时共享至电子 证照。今后包车客运实行“一车一码”,即每台包车对应一 个固定二维码,运输业户使用空白标志牌打印二维码后,统 2 一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可长期反复使用。通过 “江西交通”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可核验包车(户、车、 人)信息及趟次信息等。鼓励行业协会统一制作包车客运的 固定二维码,张贴在包车显著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操作见附件 2。 三、法律效力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及 IC 卡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均为合法证件。为便民利企,申领电子证照后,人员类 证件的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签注以及车辆类证件的审验 信息签注等,在电子证照上一页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不再 签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仍需在纸质证照上签注或打印有 关信息。 纸质及 IC 卡证照与电子证照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 照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工作目标 2022 年 10 月底前,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各设区市的电子证照申领激活率不低于 10%;12 月底前,各 设区市的电子证照申领激活率不低于 5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负责统筹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省综合交通中心负责具体协调落实。各 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 门和责任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 3 推广应用成效。请各地于 7 月 29 日前将工作联系人报省综 合交通中心。 (二)强化工作调度。省厅将各设区市道路运输电子证 照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同时,将不定期开 展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 及时通报表扬,对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活动开展不力的采 取约谈或通报批评。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广 播、电视、报刊、网络、12328 热线等媒体开展宣传,在办 事窗口、运输场站、司机之家、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重点 区域张贴公告、发放手册、悬挂横幅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 工作,引导广大运输业户及从业人员积极使用道路运输电子 证照服务。 联系人:省综合交通中心袁科 技术支持:宋名堂 0791-86243380; 联系电话:18665705028。 附件:1.江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具体样式 2.江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操作指南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 7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