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江 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工发〔2021〕89 号 关于做好我校 2020-2021 学年校内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修订)》、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请认真组织 做好 2020-2021 学年度校内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年评优项目名额 1.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单位:人) 系别 校内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经济管理学院 87 131 219 信息工程学院 40 81 161 材料技术系 18 36 73 机电技术系 39 78 156 教育与教育技术系 71 107 178 外语系 12 24 48 艺术设计系 16 33 65 合计 146 248 453 注:根据《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上年度 考核成绩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院系,在下一年度,学生校内 奖学金获奖比例增加 2%。2020 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为经济管理 学院和教育与教育技术系,因此经济管理学院和教育与教育技术 系 2020-2021 学年学生校内奖学金比例分别增加 2%。 2. 参军入伍奖励 根据《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参军入伍激励办法》(江职院办 〔2019〕4 号)第三条规定应征地为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 按照学校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毕业生一次性发放一等奖学金, 非毕业生一次性发放二等奖学金。此类学生无需进行申请填表, 学校已统一发放。 3. 优秀学生干部 由团委根据当年校系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人数分配,评选比例 不超 20%”,2020 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为经济管理学院和教育与 教育技术系,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 2%,增加名额不占原名额。 二、评审工作要求 1. 评审对象:我校接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2.奖学金评审、考评时间:2020-2021 学年度 3.评审要求: (1)评审前以各种形式组织各班学生干部、学生认真学习奖、 助学方面的文件,评审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 评审既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又要结合民主推荐及考评。 (2)校内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学生手册最新学 年评优奖励办法确定人选。 (3)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参评校 内奖学金;各种奖学金评选人数严格控制在分配的名额以内,如 各系推荐名单经审核不合格的(因违纪受处分、考试作弊、有旷 课记录、补考重修者、宿舍内务被通报三次以上者),除取消其 资格外,还取消该名额。希望各班主任、系负责人认真对照评定 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要上报,以免浪费名额。 三、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2.报送方式: A.个人申请表: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系部存档。 B.汇总表:呈报汇总表需按要求填写、加盖院系公章。 C.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电子版、注意:班级信息为必填 项,按教务系统填,不能简写) D.院系公示,加盖院系公章 3.报送要求:纸质《个人表》、《汇总表》名单排序必须一 致;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名单排序及内容也必须一致。纸质材料 以院系为单位集中报送到学生工作处王银铃老师。 4. 各院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附件 1:校内奖学金个人申请表 附件 2:校内奖学金汇总呈批表 附件 3: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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