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兴国县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兴府办字〔2022〕83 号 关于成立兴国县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 有关部门,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人社 字〔2022〕143 号)要求,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促 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决定成立兴国县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邹芬芬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1 副组长:刘和亲 成 县人社局局长 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教 科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残联、县妇联、县医保分局、县 社保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办公,县人社局主要 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 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发文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 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署、实施、督促、检查全县社会 保障工作,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成员单位对社会保 障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做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 展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县参保居民的 财政补贴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县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依法检 查审计我县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 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业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等 2 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提供脱贫户等困难群体人员信 息,鼓励和帮助脱贫户等因难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提供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群体人 员信息和死亡火化数据,建立人员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和帮 助低保等因难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申领电子社保卡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提供死亡人员数据,建立人员信息 共享机制等工作。 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提供在校生信息数据,协助宣传 动员做好学生、家长等的电子社会卡申领工作。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做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把握宣传力度和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县残联:负责组织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人员信息, 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申领电子社保卡等工作。 县妇联:协助宣传动员全县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县医保分局:负责组织提供参加医保、住院治疗等基础 信息数据,协助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申领电子 社保卡等工作,深入推广社保卡在医疗体系中的使用。 县纪委监委:负责指导和监督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依法 检查我县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发现的问 题,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做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工 作,把握宣传力度和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提供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建立信息 共享机制,协助追缴违法违规领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负责 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组 织和部门协调工作;研究相关政策建议;督查政策措施的落 实,掌握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交流。 2.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 容: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3.进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根据需要就相关 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工作督查,召开专门会议。 2022 年 9 月 13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3 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