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审表【2021】33号关于《五原县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米烘干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五环审表﹝2021﹞33 号 签发人: 李鹏飞 关于《五原县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米烘干 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原县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五原县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米烘干仓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五原县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米烘干仓储建设项目拟 在五原县隆兴昌镇联合二队原泰润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原 分库厂区内建设,新建 700m2 的热风炉房、200m2 的全封闭煤库 及 100m2 灰渣库,进购烘干塔及配套设施一套。建成后年烘干仓 储玉米 10 万吨。办公室、宿舍供暖采用电暖气供暖,其他仓库 厂房不进行供暖。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0 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同意 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环境 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 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配套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所排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 排放标准。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储煤库和灰渣库粉尘、 玉米卸料粉尘、玉米筛分粉尘、玉米烘干粉尘。热风炉烟气经 多管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 20m 排气筒 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9078-1996)中表 2 中干燥炉窑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 汞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表 4 中燃煤炉窑的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排放浓度;氮氧化物 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NOX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汽车卸料过程中均在设置全封闭的 储煤库、灰渣库内进行。玉米卸料、玉米筛分、玉米烘干均采取 封闭措施,确保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2 - 2.运营期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 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热风炉产生的灰和渣、脱 硫渣、玉米筛分碎屑和杂质、沉降室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热 风炉产生的灰和渣分类储存于灰渣库,定期做为建筑材料外售内 蒙古开利得商贸有限公司。脱硫渣暂存于沉淀池内,定期做为建 筑材料外售内蒙古开利得商贸有限公司。玉米筛分碎屑和杂质装 袋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做为饲料外售。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大部分 为玉米碎屑粉末,经沉降室收集后统一袋装,暂存于仓库,然后 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 理。 4.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装载机、输送机、提升机、筛分 机、烘干机、热风炉、引风机等设备运行,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 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要达到(GB12348-2008)《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区标准。 5.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 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成和运营期由我局委托环境监察大队负 责环境监管。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2021 年 11 月 30 日 - 3 - (此页无正文)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印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