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doc
院字【2017】045 号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 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 生个人志向,激发学习兴趣,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 业一次。 2、转专业不允许跨其原高考科类进行。 3、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由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资源实 际情况确定。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遵纪守法,综合素质优良; 3、未受过各级各类纪律处分,且所学课程(不含校公共选修课) 均通过首次考核。 (二)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 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习成绩优秀,一年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专业 年级前 40%,符合相关专业转入条件,可申请转专业。 2、确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 确认)或因某种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 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只能转入到入学年份学校安徽省高考 录取平均成绩低于其高考录取成绩的专业(安徽省考生),或从入学 年份学校安徽省高考录取平均成绩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平均成绩 相对较低的专业(省外考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3、其他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 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各专业确定接纳转专业人数。各系根据本系各专业教学资源 及专业特点,向教务处报送相关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数和相应考核接 收办法,经审核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根据转专业意愿提 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每生限填三个专业志愿)并附必要证明材料后 报学生所在系审查汇总,由学院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公 示。 3、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会同各系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 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成绩或平均学分绩 点进行排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4、学院批准公示。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院 审批确定后予以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 养计划规定要求的,经转入系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需进行 补修,否则不予毕业。 2、实行转专业试读确认制度,试读期为 2 周。试读期内如学生 不适应转入专业,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予以更换。 3、学生应按规定到转入系报到,办理学籍异动、住宿、选课等 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本办法自 2017 级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 O 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