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青津贴项目外国专家在职证明.docx 在职证明 国际合作局: 我单位职工***,现就任于**研究组,职务(职称)**, 于 XX 年 XX 月 XX 日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未满三年,且拟申请外青津贴资助期在合 同有效期内。特此证明。 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博士学位获得 博士学位获得 国家 时间 出生日期 年月日 (院属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