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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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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 2016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 号,以 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 2016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 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 号)文件精神,现就 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及做好 2016 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 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 2016 年 1 月 1 日,自然科学、工程 技术类人选不超过 45 周岁(197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 人选不超过 55 周岁(196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西部(含赣南、湘西、 恩施等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区)、东北地区高校从东部地区或海外 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近 3 年连续在东部地区或海外工作),年龄放宽 2 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 47 周岁(1968 年 1 月 1 日后出 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 57 周岁(195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 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 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 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 45 周岁(1970 年 1 月 1 日后 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 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 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 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部(院)评审推荐。学部(院)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的推 荐人选并组织填写《大连理工大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学校遴选的评审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通过评审确定本年度推荐人选,向推荐人选发放 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账号,推荐人选在系统中填写电子材料并按要求 准备书面材料。 4、推荐人选材料公示。 5、向教育部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三、材料报送 1、学部(院)报送的材料 (1)学部(院)推荐人选的《大连理工大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推荐表》(学校遴选的评审材料)。 (2)学部(院)对推荐人选业绩水平、学术道德、政治倾向等方面 的书面意见,学部(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校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 (1) 推荐人选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推荐人选书面材料包括推荐表、 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参 照附件《2016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电子 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 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2)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 术处理。 四、时间要求 1、2016 年 6 月 17 日前,学部(院)统计拟推荐人选,组织评审确 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向人事处报送学校遴选的评审材料。 2、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学校遴选,确定本年度推荐人选,公示推 荐人选材料。 3、2016 年 7 月 12 日前,推荐人选在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中填写 电子材料并提交。 4、2016 年 7 月 15 日前,人事处在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中为推荐 人选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及支持条件,系统关闭前向教育部提交推荐人选 电子材料。 5、2016 年 7 月 15 日前,推荐人选向人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推荐表、 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6、2016 年 7 月 22 日前,人事处将推荐人选书面材料封装后报送教 育部。 五、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岗位。各学部(院)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 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 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 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 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 1 个岗位(参照附件《长江学者学科目录》,自设 二级学科需经教育部学位办备案),同一岗位只能推荐 1 名人选,从东 部地区到西部、东北地区应聘的人选和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 之列。同时,各学部(院)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 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2、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部(院)负责本单位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材料,并对材料、学术道德和 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育引并举。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 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 20%。各学部(院)要积极 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 从校外(海外)招聘人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龙、田琳 联系电话:0411-84707449、84707309 电子邮箱:longlong@dlut.edu.cn 传真:0411-84708710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 2 号大连理工大学主楼 224 人事处 201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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