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园区土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docx
西热植园发字〔2017〕106 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园区土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部)、科研与支撑单元: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园区土地使用管理规定 (试行)》已经 2017 年 9 月 19 日第 9 次园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园区土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根据园务会和园主任办公会有关精神,为了合理、 高效地管理和使用园区土地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物种保存、科学 研究、试验示范和各类科研生产活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土地使用的原则 1.遵循园总体规划; 2.遵守园区植物及景观管理相关规定; 3.凡需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并进行人工管理和控制的土地实 行有偿使用; 4.保障土地使用的区块整体性; 5.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 第三条 土地使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园内土地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园林园艺中心,各部门及研究组 等使用土地,需向园林园艺中心提出申请。 (一)申请:经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课题)、园领导审批 同意的有关任务,确需利用园区土地开展实验研究工作的,可向 园林园艺中心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填写土地使用申请表(见附件 1),说明土地需求面积、期限及有关要求、所支持的科研项目 或任务、土地使用期间的管理责任人等信息,使用申请(含申请 表)原则上由部门、研究组(课题组)等负责人通过 ARP 提交。 -2- (二)审核:园林园艺中心与申请部门对接,根据土地使用 原则和实际情况提出分配建议,提交园领导审批。 (三)审批:使用土地面积在 10 亩以下的由分管园领导审批, 10 亩以上的由园主任审批。如有必要可提交园主任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收费和管理 (一)地类 根据园区土地的交通和地形等条件进行分类(详见附件 2: 园区地类概况图)。 一类地:指交通相对便利、地势相对平坦的平地或缓坡地; 二类地,通达性相对较差或虽容易通达但坡度较大的中坡地 或陡坡地。 根据土地使用目的,地类分为: 基础保障用地:指用于园区物种保育、基本建设为目的的土 地; 科研用地:指用于科研试验,实验示范并且需对地上植被进 行改变和进行高强度管理的土地; 生产用地:指用于经济植物种植,并以从中获取经济收入或 特定产品为目的的土地; 科研支撑用地:指不改变地上植被组成、仅用于从事监测和 科学数据采集的土地。 (二)收费原则和方式 收费原则: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园区土地公平、合理 -3- 及高效使用;根据使用目的,除基础保障用地、科研支撑用地、 经园领导研究决定可免除收费的土地外,其余用地类型均需在使 用年限内缴纳一定费用; 收费标准:一类土地 500 元/亩/年,二类土地 200 元/亩/年; 缴费方式:按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整 年的按一整年收取; 缴费程序:经园领导批复后,园林园艺中心根据核批指标和 土地性质等向财务处提交下账通知,财务处根据通知在相应项目 经费中扣除。 (三)土地使用权收回 土地使用者连续 10 个月未按要求对土地进行有效管理,由 园林园艺中心提出收回建议,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收回土地; 每年 10-11 月,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一次由各管理部门负 责人和相关科研人员参与的土地使用情况核查评估,根据评估结 果认为应收回的,由主管园领导审批后执行; 严重违反土地使用原则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不良影响的,园 林园艺中心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收回; 出于园区总体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土地,经主管园领导审批同 意后收回; 第五条 土地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申请批复规划使用土地; (二)做好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备、景观维护与周边管理、 -4- 安全防护等工作; (三)应按土地使用计划和园林园艺中心要求明确并规范标 识土地使用内容,科学管理所使用的土地,及时清除计划外的杂 草,装备设施应规整有序; (四)严格遵循生物安全相关规定,严禁有害外来物种的扩 散; (五)土地使用期满后 1 个月内应按园林园艺中心要求完成 清理和移交;如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在期满之日 3 个月前提交 续用申请; (六)严格做好植物保护工作,做好对虫害、病害等的防护, 不得扩散至相邻用地;不得随意砍伐用地及其周边树木,如需砍 伐使用土地内胸径超过 20 厘米的树木,须经过园林园艺中心认 可和园主任审批。 第六条 园林园艺中心的责任 (一)确保土地使用符合园总体规划; (二)指导土地使用申请者按规定进行土地使用申请;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审批参考; (四)根据土地审批内容,做好土地核实工作; (五)做好园区土地管理,指导使用部门维护好景观; (六)依规对土地使用情况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土地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土地按计划和规范进行使用,并根据具体 情况向土地使用者提出管理建议,监督其整改落实; -5- (七)及时上报和协助解决土地使用安全问题; (八)土地使用完成后按园区规划对土地进行植物布置,并 负责后续的管理维护。 第七条 争执解决 园林园艺中心在土地使用管理过程中本着互相尊重、相互协 商的原则与土地使用者解决土地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一 致意见;如经过认真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园领导提 出申请,请园领导主持解决。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科院版纳植物园综合办公室 -6- 2017 年 12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