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制度汇编.doc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制 度 汇 编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一三年三月 目 录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1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6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9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部门考评细则(试行)..............................................................................18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39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培养建设方案..............................................................................44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46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52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54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活动流程实施要点......................................................................................56 山西农业大学先进学生分会评定办法..........................................................................................57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审批表......................................................................................................59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活动总结表......................................................................................................60 山西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章程......................................................................................................61 山西农业大学礼仪队章程..............................................................................................................64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66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注册登记表......................................................................................70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注册登记表......................................................................................71 山西农业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 ...................................................................................................72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年检表......................................................................................................73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章程..................................................................................................75 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生活广播站章程..............................................................................................83 1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2010.8.26 全国学联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 ,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 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 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 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 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 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第五条 会 员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 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0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第八条 组织和职权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 国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 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全国学联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 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如提 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全国学联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各派一 名代表参加。 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全国学联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全国学联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对于需由全国学联委员会决定的个别事项,可以分省、自 1 治区、直辖市召集全国学联委员开会议决。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召集的委员会议,由所在 地方的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主持。 全国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代表大会; (三)选举全国学联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全国学联主席团是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学联主席团由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和副主席的会员团体派出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 员团体认为必要时,可以更换自己派出的代表。 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 全国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主席团推选若干执行主席并实行驻会制度。 全国学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和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 会的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全国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批准任免全国学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全国学联秘书处是全国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全国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 工作。 全国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全国学联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全国学联日常工作; 2 (三)管理全国学联的经费和财产; (四)在全国学联主席团闭会期间,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全国学联。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地方学生联合会 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学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 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 第十四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 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 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 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 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 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十六条 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 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学生 会、研究生会章程。 高等学校的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可成立常任代表会议, 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它们向 各自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 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联合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该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会员团体的地方联合组织。 3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代表大会一般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委员会、主席团、秘书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 照本章程对全国学联的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区学联组织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 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章 第二十条 附 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4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1995 年 12 月 23 日山西农业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是山西农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的山西农业大学各系学生分 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促 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 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二)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 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沟通学校党政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 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是唯一可以代表山西农业大学全体学生利益的学生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 联合会会员团体单位、山西省学生联合会副主席,工作上接受上级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在册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讨论、监督、批评和否决的权利。 (三)对学校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有通过学生提案方式向本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并通过本会向学校反映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的各种待遇的权利。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 留校察看期间,不享受上述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 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坏人坏事和 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上述义 5 务外,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第八条 组织和职权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学 校有关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 经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报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制定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委员会; (五)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在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两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 应改变。 学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应举行两次全体会议。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在校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五)领导和监督各学生分会工作。 第十一条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校学 生会主席团由当选的校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校学生会主 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 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校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6 (四)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批准、任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监导、评估学生分会的工作。 校学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度,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主席团的决议; (二)受主席团的委托处理校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三)检查、监督校学生会秘书处的工作。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秘书处是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对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报告 工作。校学生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 校学生会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校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管理校学生会财产; (四)受主席团的委托。对外代表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各学生分会和班委会 各学生分会、班委会是对应对系、班学生自己的群体组织。凡在我校就读 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所在学院学生分会或所在班班委会成员。 第十四条 各学院学生分会、班委会是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在工作中接受本系党组 织的领导和系团总支以及校学生会的指导的帮助。 第十五条 学院学生会、班委会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 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做好联系学校与本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主动反映本院、班学生的意见和呼声, 充分代表学生利益,为广大学生朋友解难; (三)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 (四)正确行使校学生会赋予的各项职权。 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全院学生大会,审查和决定学生分会的工作, 推选学生分会的领导机构;协商和讨论本系学生事务;班委会要根据具体情况经常召开全 班学生大会,讨论班内事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7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八届十八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3 年 3 月 9 日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各院学生分会的联合组 织,是唯一可以代表山西农业大学全体学生利益的学生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会员 单位,是山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单位,常务副主席单位,工作上接受上级学联的指导, 并参加各级学联组织的学生活动。“源于同学,服务同学”是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的工作 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以主席团为核心,设主席团、办公室、外联部、国旗护卫队、安 保部、秘书处、宣传部、网络中心、新闻部、多媒体中心、学习部、文艺部、女生部、体 育部、维权部、自律部、生活卫生部、勤助部、实践部、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创业部、科 技创新部、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工作部。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职责 一、主席的职责包括: 全面负责校学生会的工作,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学生委员会会 议。 (一) 根据学生会章程、校党政工作中心和主席团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展开。 (二) 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与校团委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的 指导。 (三) 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四) 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五) 组织协调各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六) 向学生会主席团推荐学生会主要干部人选。 (七) 接受主席团、学生分会、学生会干部和全体学生监督。 (八) 负责校学生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副主席的职责包括: (一)协助主席工作。 (二)切实领导分管部门做好分管工作,坚持参加分管部门工作和活动。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8 三、各部部长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为本部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部副部长、干事人选的推荐和培养,确保本部门干部队伍梯队的形成。 (四)向分管副主席、主席汇报本部工作。 (五)按照《考评细则》和主席团会议精神,考核学生分会对应部门的工作。 四、各部副部长的职责包括: (一)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工作。 (二)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代行部长职能。 第四章 部门权责范围 一、主席团职责 (一)领导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和精神,定期向党、团组织汇报工作; (二)决定学生会工作年度要点、干部选拔培养、重大活动、评优等重大事项; (三)定期召开学生会各项会议,研究、部署工作,领导各部按照“月月有计划,天 天抓落实”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组织协调各学院学生分会围绕工作中心开展工作,突出创新性; (五)深入学生,建立舆情信息渠道,全面收集、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为党、 团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安全稳定; (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打造品牌活动; (七)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干部队伍的梯队和素质; (八)指导各部门做好分会考核工作,确保公开、公正; (九)加强与兄弟院校交流合作。 二、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主要职能部门和整个学生会运作的关键和枢纽,发挥着协调和管 理作用。上承主席团,下达各部门,保证日常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促进各项活动高效优 质的开展。 (一)全面协助主席工作,对上级任务、指示做到上通下达; (二)管理学生会的一切财产,包括经费、档案、办公用品、用具及报刊、杂志和外 借物品等; (三)负责各项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的统一调配和后勤保障; (四)与各部部长配合,负责监督各部门对干事工作的量化考评,配合主席团对各部 长、副部长进行工作考评; (五) 做好值班、通讯、卫生清洁等具体工作; 9 (六)完善本部门人才梯队建设; (七)协调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办公室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办公室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三、外联部职责 (一)举办高校间互访交流活动,着重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和沟通,大力增进校企 合作关系; (二)为校学生会专项活动联系资金和实物赞助; (三)建立外联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四)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四、国旗护卫队职责 (一)负责定期升降旗事务; (二)负责下届国旗护卫队成员的选拔和培训; (三)负责校党委、校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执勤和安保工作; (四)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安保部职责 (一)负责学生起居、学习、活动等场所的安全排查并及时汇报; (二)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并及时报告; (三)收集同学们对学校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汇总并报告学生会主席团; (四)对多种不稳定因素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 (五)建立安保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六)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六、秘书处职责: (一)协助主席团对学生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二)协助主席团起草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倡议等相关文件; (三)做好学生会全年大事件的整理、记录工作; (四)负责记录主席团会议、部长会、各院主席联席会、团委对学生会召开的会议; (五)广泛收集、听取同学们对于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建议,及时向主席团反映有关情 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促使学生会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六)建立秘书处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10 (七)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七、宣传部职责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同学了解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了解学校日常工作特别是校团委、校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把握正确的舆论导 向,发挥好组织、宣传、引导作用; (二)掌握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广泛收集、及时反馈,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 作用; (三)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我校先进典型事迹; (四)重点负责板报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文字、书法、绘画及其他平面 宣传品的设计、加工、制作; (五)对宣传展板、宣传工具进行维护管理; (六)建立宣传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七)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八)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宣传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宣传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八、网络中心职责 (一)积极组织开展电脑和网络知识的普及活动; (二)负责学生会网站网页信息的制作、发布、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三)负责学生会在人人网、微博、QQ 群、贴吧、论坛等其它网络媒体主页的信息 制作、发布、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四)收集网络舆情信息,并及时上报; (五)建立网络中心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六)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九、新闻部职责 (一)收集校团委、校院两级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和日常工作信息,撰写相关新闻 报道并及时发布,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利用校内、校外各种媒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掌握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有关职 能部门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做好面向广大同学的稿件征集工作,对优秀稿件及时整理出版,对投稿积极者 予以奖励; (四)对其它部门的信息员实施新闻写作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写作能力; (五)建立新闻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11 (六)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七)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新闻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新闻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十、多媒体中心职责 (一)全面负责并协助新闻部完成对学校相关会议、新闻报道、日常活动的摄影工作; (二)负责各类图片资料的征集、归档保存及摄影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摄影团队的辅导、培训、创作,作品展览及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工作; (四)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利用各类软件工具完成对文字、书法、绘画、图片、P PT、音乐、视频及其他宣传品的设计、加工、制作; (五)建立多媒体中心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六)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十一、学习部职责 (一)组织开展学习、学术、读书等方面的活动,增强全校学习氛围; (二)及时反映全校学生的学习动态,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配合院系解决同学们在 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三)密切关注校内外各种学术信息,及时将广大同学关心或对同学有益的信息通过 多种渠道予以宣传; (四)建立学习部人才库, 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五)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六)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学习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学习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十二、文艺部职责 (一)组织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有特色的校园文娱活动,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 学提供施展的舞台; (二) 负责组织举办各种文艺演出、比赛等; (三)建立文艺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四)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五)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文艺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文艺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12 十三、女生部职责 (一)关心女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女生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解决 她们的实际困难,维护女生的正当权益; (二)了解我校广大女生的爱好和兴趣,开展适合女生参加的各项活动; (三)建立女生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四)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五)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女生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女生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十四、体育部职责 (一)组织各种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 (二)组织协调学院各项体育比赛的有序开展; (三)建立体育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四)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五)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体育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体育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十五、维权部职责 (一)通过投诉信箱、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调查大学生权益维护情况; (二)对同学们的合理意见进行考虑和采纳,并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组织失物认领、法制宣传、大学生维权座谈会等活动; (四)建立维权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五)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六)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维权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维权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十六、自律部职责 (一)宣传校园文明,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和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 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与稳定; (二)下设文明监督队,建设文明监督员队伍,负责校园、食堂和课堂不文明现象的 规范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校园十二不”和“餐厅三做到”; (三)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提高同学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建立自律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13 (五)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六)指导、监督、考核各学院学生分会自律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自律部之间 的交流与合作。 十七、生活卫生部职责 (一)积极关心学校全体同学的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同学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 向学校有关部门反应后及时反馈给全体同学; (二)做好对学生生活环境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开展“优秀宿舍”评比工作,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定期公示; (四)建立生活卫生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五)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六)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生活卫生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生活卫生 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八、勤助部职责 (一)联系学校及社会,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二)开展各种活动,培养同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 (三)建立勤助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四)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五)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勤助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勤助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 十九、实践部职责 (一)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二)组织开展社区援助、帮困扶贫、义务支教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 素质; (三)参与策划和组织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寒假社会调研活动等; (四)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们做报告,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增加社会实 践经验; (五)建立实践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六)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七)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实践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实践部之间的 14 交流与合作。 二十、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职责 (一)搜集农业科技普及知识、常见农业病害防治技术资料以及我校学术前沿科技、 项目等信息; (二)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库,与专家密切联系,为完成服务任务提供人才和技术 支撑; (三)为村官之家网站、山西省 12355 农民创业热线、三下乡社会实践提供信息支撑; (四)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五)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二十一、创业部职责 (一)搭建学生创业平台,营造创业氛围,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创业技能培训; (二)开展山西农业大学“兴农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等大学生创业活动; (三)邀请优秀创业人士及学者,在我校举办大学生创业论坛、成功人士经验交流座 谈会、创业集训营等活动; (四)引导和推荐广大同学参加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各类励 志创业计划大赛; (五)发现、培植和孵化大学生创业项目,把同学们的创业项目和团队推向社会,引 入社会资金帮助我校大学生创业; (六)作为一个组织载体,为在校创业团队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 (七)负责创业园区、创业大厅的日常事务; (八)宣传国家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 (九)建立创业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十)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十一)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创业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创业部之间 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科技创新部职责 (一)了解前沿科学,关注社会科技发展状况,宣传科普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 科学观; (二)通过科技展、知识竞赛、学术交流、学子论坛、讲座培训等活动,激发学生的 科技创新的意识,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的观念; (三)积极宣传并倡导我校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科技兴趣、浓厚校园科 技氛围; 15 (四)策划、组织校内各类科技、创新比赛,提高学生科技创新水平; (五)建立科技创新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六)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七)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科技创新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科技创新 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三、社团联合会职责: 参见《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二十四、志愿者工作部职责 (一)宣传志愿服务相关知识,加强和促进我校志愿文化建设; (二)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援助、帮困扶贫、义务支教等各类志愿服 务,鼓励并带动同学参加公益活动; (三)建立志愿者工作部人才库,实施重点培养和考察,形成干部梯队 (四)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 务; (五)指导、监督、考核各院学生分会志愿者工作部工作,促进各院学生分会志愿工 作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16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部门考评细则(试行) (第八届十八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3 年 3 月 9 日讨论通过) 一、办公室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1、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联席会迟到者每次扣 4 分,请假者扣 2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 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主席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由本学院学生分会副主席代开),无故不 到者每次扣 10 分; 2、各学院学生分会办公室主任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 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由本学院学生分会办公室副主任代 开)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注重个人思想修养,工作积极性高。在学生 会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维护学院学生会形象,加 2--5 分; 2、积极向校学生会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者酌情加 2--4 分; 3、在学生会工作中能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工作者加 2--5 分; 二、宣传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宣传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以 书面形式向校宣传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宣传部副部长代开) ,无故不到者每次 扣 5 分。 (二)部门职责 1、板面 (1)所出板面必须有照片为记录,并且在每周例会时上交本周所出板面的照片,未上 交者按无效板面论处;上交虚假板面宣传者扣 5 分; (2)为本学院其他部门某项活动(运动会、迎新晚会除外)作宣传,每块板加 0.3—1 分,且单次出板数量不能大于 4 块,另诸如倡议书、征文展、出勤表等在校园里未起 到一定影响的不予加分; (3)给校会其他部门出板,每块板加 5 分; (4)借给校会宣传部一块板加 1.5 分; 17 (5)所出板面形式新颖、创意独特、质量较高,由校会宣传部决定,可酌情加分; (6)学院不按规定时间展出板面,此次版面得分减半,如果一直未展出,取消当月考 评资格; (7)各学院出板必须认真规范,特别是无错别字,校会宣传部不定期检查校园展出的 板面,如发现错别字,酌情扣分;≥ (8)联板(≥5 块) 5 块—6 块 2家 7 块—9 块 3家 10 块—12 块 4家 联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良好的每块加 5 分,质量较差的酌情予以少加分,未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并导致后续宣传工作无法继续,根据具体情况将少加分或不加分。大于 12 块 的宣传板面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加分。 相关大型活动,在校会统一安排之后,仍独立进行出板的,根据板面质量适当予以加分, 但整个活动板面得分不超过 3 分。 联板负责人问题: ①做好与合作学院之间的出板、抬板等分工; ②统筹整个板面的布局安排; ③确保板面文字、图片无误; ④合理分配当次联板得分考评。 2、海报 (1)宣传重大节日或为校会其他部门书写海报,每张 0.3 分,单次上限 3 分。 (2)出现下列情况者,按照规定予以扣分 ① 各学院海报必须使用校学生会宣传部提供的统一格式,校学生会宣传部不定期检查 校园张贴的海报,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酌情扣 1-3 分; ② 各学院海报必须认真规范、字迹整齐、特别是无错别字,校学生会宣传部不定期检 查校园张贴的海报,如果发现字迹潦草或者有错别字的,每次酌情扣 1-3 分; ③ 同一处张贴海报数量不得超过 3 张,超过 3 张少于 5 张的,每次扣 5 分,超过 5 张 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④ 在他人海报有效期内覆盖他人海报且被举报的,根据情节严重,每次酌情扣 1-3 分; ⑤严禁覆盖校学生会明令禁止覆盖的海报,如有发现,每次酌情扣 3-5 分,在校学生会专 用公告栏内张贴海报或其他广告的,取消海报内容所属部门及海报内容所属学院学生分会宣传 部当月考评资格。 6 若不在规定的地方粘贴海报,如有发现,每次酌情扣除 1-2 分。 ○ 3、校会宣传部这边有活动需出人协助,如均积极配合每人加 3 分,若有学院不予配合且未 18 说明缘由的,给配合工作的学院每人再加 2 分。 (三)活动制度 按照院系人数、各院参与人数综合测定活动大小。搞活动要有创意、有影响力、有意义。 以务实精神为宗旨,严禁搞虚假活动。 1、单独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1)小型活动每个 3—5 分(参与者少于 15 人的不算活动); (2)小型系列活动每个 5—7 分(同一主题的多个小活动); (3)大型活动每个 7—10 分(影响范围多达 300 人的活动); (4)大型系列活动每个 10—12 分(同一个主题的多个大活动); 2、联合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1)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特别成功的(规模在 3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 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90%加 分; (2)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比较成功的(规模在 200 人以上, 产生良好反 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80% 加分; (3)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受 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70%加分; (4)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下 50 人以上的,产生良 好反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 的 60%加分; (5)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50 人以下 30 人以上,产生良好 反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 ,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50%加分; 3、各个部门须在每次活动前的例会上向校学生会宣传部提交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报表, 经批准后方可举办,活动结束后须填写上交活动情况反馈总结以及活动照片,活动举办期间 须有校会主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如果缺乏上述任意一个条件的,按无效活动处理;上报虚 假活动扣 10 分; 4、各个学院部门每月申报举办活动最多不得超过 5 个,每周最多不得超过 2 个,否则 多出的活动按无效活动处理; 5、各个学院部门所举办的活动必须与本部宗旨、特色有关,但是鼓励创新,鼓励探索, 鼓励发现,鼓励联合举办有意义、有影响、能使同学们有所得、受到同学们广泛好评的活动; 6、活动举办特别成功的,引起广泛良好反响的,可酌情给予加分; 7、若出现以上条款未规定的情况,则由校宣传部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办法; 19 8、参与校级宣传类比赛获奖相应给各院加分: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分 优秀奖 3分 (四)考评办法 1、每周例会进行一次小总结,每月进行一次大总结,每次总结各部门均需提供出示相 关材料; 2、每月下考评前,各个学院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把有关材料送交校会宣传部,并以项目 清单的形式附交一份工作总结,未在指定时间内送交者,以校宣传部所掌握的资料为准,如 果有遗漏的部分,所遗漏的部分按无效考评处理,过后不得提出异议; 3、下考评时,各分会宣传部部长必须按时到会,不到者,其所在学院部门的当月考评 作废; 4、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在确认本学院部门考评无误后签字,签字后本月考评正式生效。 (五)其它 1、谷园前宣传橱窗上严禁悬挂条幅、旗帜,严禁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喷绘、传单,一 经发现,取消违反规定者所属部门及所属学院宣传部当月考评资格,并由违反规定者所属学院 负责清理; 2、各学院所出板面严禁遮挡谷园前宣传橱窗,一经发现,取消违反规定者所属部门及 所属学院宣传部当月考评资格,并由违反规定者所属学院学生分会作出书面检查。作出检查 后再次违反规定的,直接取消其参评当年“优秀学生分会”资格; 3、如果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上述条款未规定的情况,则由校宣传部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 办法。 三、新闻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新闻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 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新闻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新闻部副部长代 开),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部门职责 1、稿件写作: 根据稿件的不同形式,主要分为通讯类和专题类。通讯类侧重校院重要新闻、人物通讯、 学院班级特色活动的新闻以及图片新闻等稿件;专题类侧重调研报告、先进事迹专题、人物 访谈、论文等稿件。 2、稿件的考评标准: 20 (1)通讯类及专题类稿件被国家级网站、报刊刊登的,每篇专题类稿件加 15 分,每篇 通讯类稿件加 12 分;被省部级网站、报刊刊登的,每篇专题类稿件加 12 分,每篇通讯类件 加 8 分;被市县级网站、报刊刊登的,每篇稿件加 4 分。发表稿件有图片者,则相应稿件考 评翻倍,散文、诗歌、随笔等发表者,在相应的分基础上额外加一分;同一篇文章不累计加 分,取最高分; (2)经校新闻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加 3 分;校团委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加 2 分;经校 学生会网站、《校报》 、《青年之声》 、团学动态、教学信息采用的稿件,每篇加 1 分;联合写 稿经《校报》 、《青年之声》 、团学动态、教学信息采用的,每院加 0.5 分(发表稿件有图片者, 则稿件考评翻倍;散文、诗歌、随笔等发表者,在相应得分基础上额外加 1 分;同一篇稿件 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3)对于校会每次分配的相关调研、通讯、论文等稿件,达标的,每篇加 2—6 分,发 表的稿件可累计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扣 3—6 分;应要求帮助校会写材料、新闻且符合质 量要求的,每篇加 3 分; (4)鼓励各自学院部门创办自己的学生刊物,根据每月向校新闻部提供的刊物成品, 酌情加 2—6 分; (5)各个学院相关稿件并附带活动照片的电子版必须发送到新闻中心邮箱 (sxndxwzx@126.com) ,并由校新闻部审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每篇加 0.5 分,附带照 片的,每篇加 1 分。 3、关于各级各类报刊及网站的认定: (1)国家级报刊及网站:《人民日报》、 《中国青年报》 、《光明日报》 、《环球时报》 、《参 考消息》、《中国经营报》 、《中华工商时报》、 《金融时报》、《国际商报》、人民网、新华网、 中国网、国际在线、央视国际网站、中国日报网站、中青在线等; 省部级报刊及网站:《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 、《山西青年报》、 《山西法制报》、山西 新闻网、共青团山西省委网站等。 (2)报刊及网站的级别问题以校新闻部的解释为主。 (三)活动制度 按照院系人数、各院参与人数综合测定活动大小。搞活动要有创意、有影响力、有意义。 以务实精神为宗旨,严禁搞虚假活动。 1、单独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1)小型活动每个 3—5 分(参与者少于 15 人的不算活动); (2)小型系列活动每个 5—7 分(同一主题的多个小活动); (3)大型活动每个 7—10 分(影响范围多达 300 人的活动); (4)大型系列活动每个 10—12 分(同一主题的多个大活动) ; 2、联合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21 (1)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特别成功的(规模在 3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 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90%加 分; (2)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比较成功的(规模在 200 人以上, 产生良好反 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80% 加分; (3)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受 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70%加分; (4)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下 50 人以上的,产生良 好反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 ,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 的 60%加分; (5)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50 人以下 30 人以上,产生良好 反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 ,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50%加分; 3、各个部门须在每次活动前的例会上向校新闻部提交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报表,经批准 后方可举办,活动结束后须填写上交活动情况反馈总结以及活动照片,活动举办期间须有校 会主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如果缺乏上述任意一个条件的,按无效活动处理;上报虚假活动 扣 10 分; 4、各个学院部门每月申报举办活动最多不得超过 5 个,每周最多不得超过 2 个,否则 多出的活动按无效活动处理; 5、各个学院部门所举办的活动必须与本部宗旨、特色有关,但是鼓励创新,鼓励探索, 鼓励发现,鼓励联合举办有意义、有影响、能使同学们有所得、受到同学们广泛好评的活动; 6、活动举办特别成功的,引起广泛良好反响的,可酌情给予加分; 7、若出现以上条款未规定的情况,则由校新闻部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办法。 8、参与校级新闻类、文学类比赛获奖相应给各院加分: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分 优秀奖 3分 (四)经验交流会制度 1、部门间经验交流会由各学院部门主办。经验交流会参会制度以校新闻部部门例会制 度实行,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学院部门部长带一定数量的部门骨干 成员参加; 2、各同属性部门间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学习讨论工作经验和方法以及就近期工作中 的问题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已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3、经验交流会每次考评 6 分,具体承办方负责会议场地、秩序等。 22 (五)部门职责评比制度 1、每月在各学院部门间开展一次部门职责工作评比,分为常规评比和附加评比。常规 评比于每月最后一周进行,主要包括通讯类和专题类稿件质量、活动照片以及各学院新闻部 分会对校新闻部分配的相关任务的执行情况评比;附加评比不受一月一次限制,具体评比时 间由校新闻部根据具体实际安排,主要包括活动评比和其他评比; 2、每次评比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分别奖励考评3分、2分、1 分。 (六)考评办法 1、每周例会进行一次小总结,每月进行一次大总结,每次总结各部门均需提供相关材 料;同时,各个学院部门需在每月下考评前把本部门当月所有工作情况以及所有工作材料发 送到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新闻部邮箱(sxau_xwzx@163.com) ,每月各个学院部门所有考评 以邮箱里的资料为准; 2、每月下考评前,各个学院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把有关材料(在各级网站及刊物发表新 闻的打印版和电子版,本月举办活动的报表,包含嘉宾、参与人员、横幅的活动照片等)送 交校会新闻部,并以项目清单的形式附交一份工作总结,未在指定时间内送交者,以校新闻 部所掌握的资料为准,如果有遗漏的部分,所遗漏的部分按无效考评处理,过后不得提出异 议; 3、下考评时,各分会新闻部部长必须按时到会,不到者,其所在学院部门的当月考评 作废; 4、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在确认本学院部门考评无误后签字,签字后本月考评正式生效。 (七)新媒体传播与应用 各学院新闻部要积极参与新媒体的传播与应用,按照校新闻部的要求,建立、管理、完 善本学院新闻部微博(新浪、腾讯),且在上面帮助校会宣传过相应的活动者,可通过活动 反响大小,以评论、转发次数、微博内容等进行排名,个名次酌情加分,最高分不超过 7 分。 应校会要求,在人人网、贴吧上,对校会活动进行宣传者,酌情加 1-3 分。 注:考核对象必须是各学院新闻部官方帐号,个人帐号不纳入考核范围。 (八)其它规定 如果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上述条款未规定的情况, 则由校新闻部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办法。 四、学习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学习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以 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学习部副部长代开) , 23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积极开展有关学习、学术方面的各种讲座、研讨活动等每次酌情加 2-6 分(注:此活动 必须在校会备案) ;活动申请报表需在活动前一天上交校学习部部长,活动总结表需在活动结束 后三天内上交校学习部部长;若逾期不交,此次活动无考评; 2、如发现有虚假活动报表的扣 10 分; 3、协助校会举办活动加 2—5 分。 (三)其他 1、在国家、我省组织的学习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分别该院加 15 分、10 分在我校组织的学习 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优秀奖者,分别给该院加 5 分、4 分、3 分、2 分; 2、对在考试中作弊被学校处以通报以上处分的,每人每次扣 5 分; 3、会上发言有一定可行性并且被采纳的酌情加 2-3 分。 五、文艺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文艺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以 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文艺部副部长代开) ,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搞活动之前三天之内上交报表,如果未交报表则不予加分; 2、最后考评必须把活动照片、报表、活动策划,一律交予部长测评; 3、每月都要选出一到两个金牌活动(有创意、有影响力、有意义)给予 3 分奖励; 4、每次活动至少有 50 人参加; 5、每次活动考评总分由活动参与人数分和活动质量分组成; 6、总人数 100 人左右的院系,5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3 分,10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4 分; 7、总人数 200 人左右的院系,5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2 分,10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3 分, 20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6 分; 8、总人数 300 人左右的院系,5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1.5 分,10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2.5 分,200 人左右参与活动加 5 分,300 人左右加 7 分; 9、各院联合活动:各院按“活动人数分细则”加分,另外每院各加 2 分; 10 、校外联谊活动酌情加 3—5 分; 11、上报虚假活动扣 10 分; 12、校级比赛获奖相应加分: 24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分 优秀奖 3分 13、积极协助配合校文艺部各项工作、活动的院系、根据表现酌情加 3-5 分; 14、不按时完成校文艺部安排的工作、活动的,或完成质量有问题的院系,按情节严 重程度酌情扣 1-3 分。 六、女生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女生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以 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女生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女生部副部长代开) ,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搞活动之前最迟三天之内上交报表,并由校女生部部长签字后方生效,如果未交报 表或上交报表未签字则不予加分; 2、活动简单、普通,人数至少要 30 人,活动辐射面广,意义突出,影响广泛者给予 3 分考评; 3、活动精彩,参与人员在 50-100 人范围内,内容新颖,影响力大者记 4--6 分; 4、独立举办大型活动者,活动人数在 100-150 人范围内给予 6--8 分考评; 5、联合各院搞活动最多不能超过 5 个院,活动有特色,有创新者,在基础考评上加 3 分; 6、上报虚假活动扣 10 分。 (三)工作总结 各学院学生分会女生部部长需将每月的例会记录以及当月部门中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整 理成工作总结在每月月末之前交给校女生部部长,由校女生部部长酌情给予 1-5 分; (四)其他 1、协助校会举办活动,给予 4 分考评; 2、不配合校会活动的部门,给予扣 10 分处理。 七、体育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 2 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体育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和代开均扣 1 分(请假者需提 25 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体育部副部 长代开),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对于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到勤者加 3 分,请假并代开者 加 1 分,不到者 0 分,请假并没有代开者按不到处理。 (二)活动制度 1、单独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1)小型活动每个 3-5 分(参与者少于 15 人的不算活动); (2)小型系列活动每个加 5-7 分(同一主题的多个小活动) ; (3)大型活动每个 7-10 分(影响范围多达 300 人的活动); (4)大型系列活动每个加 10-12 分(同一主题的多个大型活动); 2、联合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1)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特别成功的(规模在 3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 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80%加分 (软件学院另行考虑) ; (2)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比较成功的(规模在 2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 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70%加分 (软件学院另行考虑) ; (3) 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受到广 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60%加分(软件 学院另行考虑) ; (4)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下 50 人以上的,产生良好 反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 ,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50% 加分(软件学院另行考虑); (5)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50 人以下 30 人以上的,产生良好反 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40% 加分(软件学院另行考虑); 2、各个部门须在每次活动前的例会上向校学生会体育部提交活动策划书以及活动报表,经 批准后方可举办,活动结束后需填写上交活动情况反馈总结以及活动照片,活动举办期间需有 校会主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如果缺乏上述任意一个条件的,按无效活动处理;上报虚假活动 扣 10 分; 3、各个学院部门所举办的活动必须与本部宗旨、特色有关,但是鼓励创新,鼓励探索, 鼓励发现,鼓励联合举办有意义、有影响、能使同学们有所得、受到同学们广泛好评的活动; 但各个学院部门每月申请举办的小型活动最多不得超过 4 个,每周最多不得超过 2 个,否则多 出的活动按无效活动处理; 4、积极协助校体育部展开体育工作者酌情加 5-10 分; 26 5、活动报表、计划、总结等文字性材料不及时上报扣 5 分。 (三)其他 1、能够对工作提出创新性、建设性建议者加 5-10 分; 2、对体育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加 15 分; 3、对所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推脱、无故不完成扣 10 分; 4、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加 6-10 分; 5、足球赛和篮球赛等大赛事原则上只允许大一大二的参加,不允许大四队伍参加,大三 可以视场地需求情况而定。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该活动并扣除活动考评; 6、如果体育活动中出现打架斗殴等严重事件,视情结程度扣除相应活动考评; 7、若出现以上条款未规定的情况,则由校体育部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办法。 (四)考评办法 1、每周例会进行一次小总结,每月进行一次大总结,每次总结各部门均需提供出示相关材 料; 2、每月下考评前,各个学院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把有关材料送交校会体育部,未在指定时间 内送交者,以校体育部所掌握的资料为准,如果有遗漏的部分,所遗漏的部分按无效考评处理, 过后不得提出异议; 3、下考评时,各分会体育部部长必须按时到会,不到者,其所在学院部门的当月考评作废; 4、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在确认本学院部门考评无误后签字,签字后本月考评正式生效。 八、维权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维权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以 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维权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维权部副部长代开) ,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积极开展有关维权方面的各种讲座、研讨活动等每次酌情加 2-5 分(注:此活动必须 在校会备案);活动申请报表需在例会上交校维权部部长,活动总结表需在活动之日后的第一次 例会上交校维权部部长,活动总结有一定文采内涵的酌情加分;若逾期不交,此次活动无考评; 2、如发现有虚假活动报表的扣 10 分。 (三)其他 1、在校级活动中心为校维权部提供协助的酌情加 2-5 分; 2、会上发言有一定可行性并且被采纳的酌情加 1-2 分; 3、在国家、省、校组织的维权活动中受嘉奖者分别加 15 分、10 分、5 分。 27 九、自律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自律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 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自律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自律部副部长代 开),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各院自律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校会下达的各项任务,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校会各项任 务者酌情扣 5-10 分/次; 2、校会会不定期到各院学生宿舍查处滥用电器等违章现象,被查出的院系扣 10 分/次; 3、活动按宣传、人数、规模及其影响力视具体情况而定,活动须与“自律”这一主题 挂钩。一般活动 0-5 分/个,特大型活动 6-10 分/个。有虚报活动者,扣 10 分/次,一个活动 只能报一个部考评,如有发现一个活动几个部共享,扣 5 分/次; 具体考评分值如下: a、小型活动 1-3 分(参与人员在 15-30 人之间,包括主持人,参加活动人员,后勤人 员等与活动有关人员,坐场人员不算在内。无任何宣传方案。注:检查宿舍、宿舍安全用电 检查、观影活动、讲座等类似活动,也归为小型活动) 。 b、中型活动 3-5 分(参与人员在 30-40 人之间,包括主持人,参加活动人员,后勤人 员等与活动有关人员,坐场人员不算在内。有一定的宣传方案,如传单,海报等)。 c、大型活动 6-8 分(参与人员在 40-60 人之间,包括主持人,参加活动人员,后勤人 员等与活动有关人员,坐场人员不算在内。有明确的部门、人员分配、场地、装潢设备等, 且有明确的宣传方案,如宣传板,海报等,所出板面必须有照片为记录,并且于例会上交本 次活动所出板面的照片,未上交者按无效板面论处;上交虚假板面宣传的扣 5 分;校会可能 根据宣传板来给予 1-2 分的加分)。 d、特大活动 8-10 分(参与人数在 60 人以上包括主持人,参加活动人员,后勤人员等 与活动相关人员,坐场人员不算在内,有领导出席活动作为嘉宾或评委。由一个院或多个院 共同承办,有一定的活动经费。有明确的部门、人员分配、场地、装潢设备等,且有明确的 宣传方案,如宣传板、海报等,所出板面必须有照片记录,并且于例会上交本次活动所出板 面的照片,未上交者按无效板面来论处;上交虚假板面宣传的扣 5 分;校会可根据宣传板来 给予 1-2 分的加分)。 注:各学院张贴海报和摆放宣传板时需要上报校学生会,否则不能随意张贴,如有发现, 按情况扣分。 4、活动须提前报校自律部部长,待校自律部部长批准后方可举行,否则不予考评; 28 5、活动结束后需在两天内上交活动总结及活动期间的照片(6 张左右)并将电子版发 送到山西农业大学校自律部邮箱(sxndxshzlwyh@126.com)中。如若没有按期上交或不交, 则该活动无考评。 6、各院每周轮流清除海报,视情况加分。 对各学院分会自律部协助开展校园文明监督的考评细则: 考核方式: 对所考评分值,每周一次汇总并排名,月末汇总排序并与学生会各部考评汇总。作为优 秀学生分会评选的内容之一。 (一)到岗情况:文明监督员不能按时到岗监督,每人扣 3 分。若文明监督员未按规 定到餐厅进行监督工作,则每人扣 5 分,总分扣除在该院本月考评上。 (二)行为规范: (1)袖章、工作证佩戴不规范,每人扣 1 分; (2)衣着不得体,语言行为恶劣,每人扣 1 分; (3)各院文明监督员两人以上扎堆、闲谈、随意蹲坐、监督员玩手机、听音乐每人扣 1 分。 (4)未经校部监督人员同意,吃饭、休息,每人扣 1 分; (5)未经校部监督人员同意擅自离开岗位或早退,按未到处理,每人扣 3 分; (6)执勤结束后,袖标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原价赔偿,并扣除 2 分。 (三)部长职责: (1)各院自律部部长应于执勤钱将本院执勤排班表及负责人联系表提前两天发送到山 西农业大学校自律部邮箱(sxndxshzlwyh@126.com)并交上纸质版一份。(模板可以在 sxndxshzlb2012@126.com 中下载); (2)各院自律部部长应于执勤后将本周在餐厅执勤时所记录的送餐筷数做一统计,并 以 电 子 版 形 式 发 送 到 自 律 部 邮 箱 sxndxshzlwyh@126.com ( 模 板 可 以 在 sxndxshzlb2012@126.com 中下载) (3)各院自律部部长应于执勤后向自律部邮箱发送执勤期间所拍照片(5-6 张)并做 一份执勤总结(其中包括执勤期间出现的问题,今后的改进以及 30 条问卷调查,题目为问 什么不送餐具的理由)于例会期间上交; (4)以上各项要求所需材料如有不能及时上交或不交,则不能得到其相应的考评,每 份材料 1 分。 (四)职责履行: 针对各类校园不文明行为,对于违背后经劝阻仍肆意妄为者,如分发有损学校形象的 海报、传单,就餐不送还碗筷等,记录违规者学院、姓名,并经拍照确认后扣取各院自律委 员会 3-5 分。 十、生活卫生部考评细则 考评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29 各学院学生分会生活卫生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 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生活卫生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生活卫 生部副部长代开)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活动原则: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有意义; 2、活动流程:活动策划后要及时报校生活卫生部审批,开始前一天要通知提醒校部长 前去监督,若校会没有得到通知,则活动不予以考评,活动中要拍照,作为考评依据; 3、活动考评:小型活动加 1-3 分,中型活动加 4-6 分,特大型活动加 7-10 分,其他酌 情考虑; 注:提倡两个院联合举办影响范围较大的活动,若活动需要大批人员参与则要将活动向 校部汇报,校生活卫生部统一安排举办。 (三)对卫生进行考评 每周四对大一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评比。每月四(或五)次取平均值,按成绩排出名 次,并予以考评。 注:一、二名 6 分,三、四名 5 分,五、六名 4 分,七、八名 3 分,九、十名 2 分, 十一、十二名 1 分。 (四)各院公寓办公室管理细则: 1、每院在公共区域值班一周,经校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核实的学院生活卫生部每次加 考评 15 分,没值班的学院不给予加考评。 (1)2 号楼值班顺序:农学院、林学院、园艺院、工学院、食品院、经贸院、文理 院、公管院、信科院、生科院; (2)12 楼值班顺序:动科院、资环院、软件院。 2、校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周四对各院公寓办公室进行卫生、值班检查(时间为中午 12:30),每周还要对各院公寓办公室进行抽查,如发现不值班的学院,不给予加 5 分考 评。 3、如有发现在公共区域排练发生冲突的学院,给予扣当月考评 10 分。 4、如有发现在办公区乱丢垃圾的学院,给予扣当月考评 5 分。 十一、勤助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勤助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 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勤助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勤助部副部长代 开),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所做活动要有创意、有影响力、有意义。活动要围绕“勤工助学”这一主题开展, 以为同学们办实事为主,严禁搞虚假活动; 30 2、搞活动之前至少提前一天上交报表,如果未交报表则不予加分。活动时须有校勤助 部部长或干事在场进行监督; 3、 按照院系人数、 各院勤助部人数和参与人数综合测定活动大小并给予相应考评分数; 4、开展积极有关勤工助学活动等每次酌情加 1-10 分(注:此活动必须在校会备案), 小型活动(人数在 15-50 人,有一定的影响力)1-5 分,大型活动(人数在 50 人以上,宣传 方面做得较好,在学校内有较强的影响力)6-10 分,部分活动视具体情况加分; 5、找工作:找一份一般工作加 1 分,找一份家教加 1.5 分; 6、各院联合活动:各院按“活动人数分细则”加分,另外每院各加 2 分。 十二、实践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 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实践部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 天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实践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实践部副部长 代开)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 活动制度 1、积极开展有关实践方面的各种实践、教育活动等每次酌情加 1-10 分(注:此活动必 须在校会备案),小型活动(人数在 15—50 人,有一定的影响力)1-5 分,大型活动(人数 在 50 人以上,宣传方面做得较好,在学校内有较强的影响力)6-10 分,部分活动视具体情 况加分; 2、活动前需上交活动计划,所办活动需体现活动具体内容,禁止形式主义。活动申请 报表需在例会上交校实践部部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活动方可举办(若先举办活动后申请审批 视此次活动无效,并且一切后果自负);活动总结(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需在活动之 后 1-3 天内上交校实践部部长,上交材料少的酌情扣考评;活动总结有一定文采内涵的酌情 加分;若逾期不交,此次活动无考评; 3、如发现有虚假活动报表的扣 10 分。 (三)其他 1、能够积极组织本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活 动成果的视情况酌情加 5-15 分; 2、每月月底上交各院实践部例会会议记录,由校实践部部长等组成考评小组酌情每次 加 1-3 分; 3、会上发言有一定可行性并且被采纳的酌情加 1-3 分;在落实过程中对校实践部起到 积极作用的,加 1-5 分。 31 十三、创业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创业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 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创业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创业部副部长代 开)无人代开者扣 2 分,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1、积极开展有关创业方面的各种讲座、活动等每次酌情加 1-10 分(注:此活动必须 在校会备案),小型活动(人数在 15~50 人,有一定的影响力)1-5 分,大型活动(人数在 50 人以上,宣传方面做得较好,在学校内有较强的影响力)6-10 分,部分活动视具体情况加 分,积极响应校团委号召,开展各类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一次性加考评 20 分(如宣传学 校主办的各类创业大赛) 。 2、活动前需上交活动计划,所办活动需体现活动具体内容,禁止形式主义。活动申请 报表需在例会时上交校创业部部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活动方可举办;活动总结(包括文字资 料和图片资料)需在活动之日后 1-3 天内上交校创业部部长,活动总结有一定文采内涵的酌 情加分;若逾期不交,此次活动无考评; 3、如发现有虚假活动报表的扣 10 分; 4、自主创业:按创业规模、人数、性质综合给分。需考察一个月,确定创业成功后, 在下一个月为该院加相应考评分(1-10 分) 。 (三)其他 1、在国家、省、校组织的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 5-15 分;(获得校级、省级、全 国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依次按参赛的月份给予各院 10 分、20 分、30 分) 2、每月月底上交各院创业部例会会议记录,由校创业部部长、副部长等组成考评小组 酌情每次加 5-15 分; 3、会上发言有一定可行性并且被采纳的酌情加 4-6 分;在落实过程中对校创业部起到 积极作用的,加 5-15 分。 十四、科技创新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1、各院科技创新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一天以 书面形式向校科技创新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科技创新部副部长代开,干事 代开扣两分),不请假者每次扣 5 分(一月三次例会不到,月考评清零)。副部代开视同请假。 32 2、每月下考评前,各个学院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把有关材料(包括在各级网站及刊物发 表新闻的打印版和电子版,本月举办活动的策划、报表,包含嘉宾、参与人员、横幅的活动 照片等)送交校会科技创新部,并以项目清单的形式附交一份工作总结,未在指定时间内送 交者,以科技创新部所掌握的资料为准,如果有遗漏的部分,所遗漏的部分按无效考评处理, 过后不得提出异议。 3、下考评时,各分会科技创新部部长必须按时到会,不到者,其所在学院部门的当月 考评作废。 4、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在确认本学院部门考评无误后签字,签字后本月考评正式生效。 签字过后不得提出异议。 5、每周例会进行一次小总结,每月进行一次大总结,每次总结各部门均需提供出示相 关材料。 (二)活动制度 (1)积极开展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各种讲座、活动等每次酌情加 1-10 分(注:此活动必 须在校会备案),小型活动(人数在 15-50 人,有一定的影响力)1-5 分,大型活动(人数在 50 人以上,宣传方面做得较好,在学校内有较强的影响力)6-10 分,部分活动举办特别成 功的,引起广泛良好反响的,可酌情给予加分;(活动若与科创方面无关,则视意义而定, 至多加 5 分)。举办期间须有校科技创新部人员在场监督,若活动开始前五分钟未发现校科 技创新部监督人员,请及时与校科技创新部部长联系,经核查发现情况属实,所在学院部门 加 2 分。如活动时间较长(1.5 小时以上)监督人员可在活动开始一小时后签写活动报表有 关项目,经活动学院部长确认后方可离开活动现场。若活动学院发现监督人员提前离场,请 及时与校科技创新部部长联系,经校科技创新部核查发现情况属实,所在活动学院部门加 2 分。活动期间必须让监督人签写活动报表有关项目,未签写视为活动无效。监督人员签写项 不得擅自涂改,如发现擅自涂改活动视为无效。 (2)活动开始前的例会上需上交活动策划,所办活动需体现活动具体内容,禁止形式主 义。活动申请报表需在例会上交校科技创新部部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活动方可举办活动,活 动后须有总结(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等)月底之前上交,四样东西齐全后方可承认。 (3)如发现有虚假活动报表的扣 10 分。 (4)各个学院部门每月申报举办活动最多不得超过 5 个,每周最多不得超过 2 个,否则 多出的活动按无效活动处理; (5)各个学院部门所举办的活动必须与本部宗旨、特色有关,但是鼓励创新,鼓励探索, 鼓励发现,鼓励联合举办有意义、有影响、能使同学们有所得、受到同学们广泛好评的活动; (6)联合举办活动具体考评分值: 1)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特别成功的(规模在 3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 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90%加 33 分; 2)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比较成功的(规模在 200 人以上, 产生良好反响, 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80%加 分; 3)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响,受到 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 ,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70%加分; 4)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100 人以下 50 人以上的,产生良好 反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 ,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60%加分; 5)学院间、部门间等联合举办活动成功的(规模在 50 人以下 30 人以上,产生良好反 响,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切实能使同学们有所收获等),各参与单位分别按活动总分的 50% 加分; (7)若出现以上条款未规定的情况,则由校科技创新部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办法。 (三)其他 (1)能够积极组织开展本院科技创新、创新性实验项目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成果的视情 况酌情加 5-15 分;不听从安排者视情节扣 3-10 分。 (2)能够及时了解,并每月定期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校学生会科技创新部反映本院动态, 并能解决同学们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困难且效果显著者加 3-5 分;不交扣除 3 分。 (3)每月上交有关科技创新的文章,若选用则酌情加分(全篇加 5 分,节选段落 2-4 分) ,不交扣除 3 分; (4)会上发言有一定可行性并且被采纳的酌情加 1-3 分;在落实过程中对校科技创新部 起到积极作用的,加 1-5 分。在校学生会承办的活动中,各院应积极参与,部长必到,请假 (也需副部或干事替参加)-2 分,不请假者-5 分。 (5)校级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奖相应加分: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分 优秀奖 3分 (6)各院科技创新部自行宣传的活动,考核标准按照宣传部考核标准执行。 附:宣传部考评细则(部分) 一、板面 (1)所出板面必须有照片为记录,并且在每周例会时上交本周所出板面的照片,未上 交者按无效板面论处;上交虚假版面宣传者扣 5 分; (2)为了提高板面质量,每个学院自己独立所出板面(包括幕布、喷绘等)无论大小、 数量,全部参与每周板面评选,并以最终评选得分为板面考评得分(所有板面在每周例会上 进行评比打分,评委为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及各学院学生分会宣传部部长,每块板考评得分 34 应介于 1- 3 分;幕布、喷绘等能够证明是本院宣传部独立设计的,可按评选结果酌情加 3-5 分) ; (3)学院间联合所出板面,由各院自由协商分配考评,如协商无果则由校学生会宣传 部部长平均分配(每块板得分不得超过 3 分) ; (4)应校学生会宣传部要求所出板面,符合要求的,大板每块加 5 分,小板每块加 3 分;借给校会宣传部一块板加 1.5 分; (5)所出板面形式新颖、创意独特、质量较高,由校会宣传部决定,可酌情加分。 二、海报 (1)各学院所张贴的海报不加分,但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予以加分: ① 海报全部内容仅为宣传、庆祝某个重大历史事件或我国传统节日、国际纪念日,且 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根据海报书写质量,每张酌情加 0.2-0.5 分,同一内容累计加分不 得超过 3 分; ② 海报全部内容为宣传某项有意义的活动,且该项活动未在校学生会任何一个部门获 得考评加分的,根据海报书写质量,每张酌情加 0.2-0.5 分,同一内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3 分; ③ 响应学校有关部门号召或应校学生会宣传部要求所出海报,符合质量要求的,每张 加 0.5 分,不符合要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 3 分。 (2)出现下列情况者,按照规定予以扣分 ① 各学院海报必须使用校学生会宣传部提供的统一格式,校学生会宣传部不定期检查 校园张贴的海报,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酌情扣 1-3 分; ② 各学院海报必须认真规范、字迹整齐、特别是无错别字,校学生会宣传部不定期检 查校园张贴的海报,如果发现字迹潦草或者有错别字的,每次酌情扣 1-3 分; ③ 同一处张贴海报数量不得超过 3 张,超过 3 张少于 5 张的,每次扣 5 分,超过 5 张 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④ 在他人海报有效期内覆盖他人海报且被举报的,根据情节严重,每次酌情扣 1-3 分; ⑤ 严禁覆盖校学生会明令禁止覆盖的海报,如有发现,每次酌情扣 3-5 分,在校学生会 专用公告栏内张贴海报或其他广告的,取消海报内容所属部门及海报内容所属学院学生分会宣 传部当月考评资格。 三、其它 1、谷园前宣传橱窗上严禁悬挂条幅、旗帜,严禁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喷绘、传单,一 经发现,取消违反规定者所属部门及所属学院宣传部当月考评资格,并由违反规定者所属学院 负责清理; 2、各学院所出板面严禁遮挡谷园前宣传橱窗,一经发现,取消违反规定者所属部门及 所属学院宣传部当月考评资格,并由违反规定者所属学院学生分会作出书面检查。作出检查 35 后再次违反规定的,直接取消其参评当年“优秀学生分会”资格; 十五、社团联合会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社团联合分会会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 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会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社团联合 分会副会长代开)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注重个人思想修养,重视自身工作,努力做好对学生社团活动的扶持、服务、管理工作。在社 团管理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加 5 分; 2、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能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者扣 5 分; 3、对于所做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按时完成所安排的工作,没有拖欠情况者加 5 分; 4、能够及时上报本分会工作情况者加 3 分; 5、例会中发言有一定可行性,提出创新性、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加 1--3 分; 在落实过 程中对社联起到积极作用者,加 1--3 分。 (三)活动制度 1、各社团需计划好每周要搞的活动,将活动报表于每周例会时间统一上交,除特殊情况 外,过期不候; 2、活动后需及时作出总结,每月将总结材料上交,进入社团年度考核内容 注:对此考评细则若有异议,需分会会长例会投票表决半数通过(社团联合会部长均以一 票记) ,上报会长、主席团,经批准方可修改。 十六、志愿者工作部考评细则 考核标准: 基础分 20 分,每违反一次标准扣除相应分数,符合标准给予加分。 (一)例会制度 各学院学生分会志愿者工作部部长例会迟到者每次扣 2 分,请假者扣 1 分(请假者需提前 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部长说明原由,但会议必须有本学院学生分会志愿者 工作部副部长代开),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5 分; (二)活动制度 活动报表于每周例会时统一上交,并于同一天发送上周活动照片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1、活动参与人数在 10 人以上,并具有实际意义,拥有完善活动资料的志愿活动,加 1--5 分。(人数、意义、备案、监督意见,总体效应各一分);(注:该参与人数为活动总人数,包 括部门成员以外人员,但必须为分部招收组织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下同) 36 2、活动参与人数在 30 人以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巨大影响力的面向全校、全社会开展, 并具有完善的活动资料备案的活动,加 5--10 分。 (推广至校级及以上的 8—10 分) ; 3、活动报表虚假者扣除 10 分,活动临时更改地点无向上汇报者扣除 3 分; 4、全校性志愿文化展示等活动展示优秀的各学院分部加 5—10 分,上报活动虚假扣 20 分, 临时更改地点、时间未在展示前半小时上报的扣除 10 分; 5、活动质量以活动后的效果反馈和监督员的意见为主要依据,若活动举办具有显著影响及 积极意义的可酌情加分,加分总上限为 15 分; 6、活动后需及时作出总结,每月将总结材料上交,根据总结质量作出评分,每次 1--5 分; 7、分部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加 3 分; 8、例会中发言有一定可行性、提出创新性、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加 1-3 分;在落实过程 中对我部工作起到积极作用者,加 1--3 分。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八届十七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2 年 1 月 14 日讨论通过) 37 学生会作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在组织学生、服务学生、 引导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作为连接学生和学校的重要纽 带,它既是学生向上反映自己意愿的必要渠道,又是学校向学生传达信息的重要途径。进一 步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通过民主、公开、平等、透明的选拔机制,选拔出一批素质过硬、 敢当重任、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学生会骨干,努力建设规范型、学习型、服务型、创 新型学生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 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基本条件: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是指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干事。进 入学生会的所有干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 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热爱学生会工作,具备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理念 及工作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强烈的进 取精神和奉献精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很好地协调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四)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和良好的群众基 础。 (五)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学生会工作现状及发 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工作。 二、学生会干部选拔机制: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候选人资格 1、主席团成员: (1)符合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规定; (2)曾担任学生会部长一年及以上、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全校大三的班长、 团支书; (3)入学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4)主席需是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部长: (1)符合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规定; (2)曾担任校学生会副部长、各学院学生分会部长以及大二的班长、团支书; 38 (3)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年级不受限制。 注:特殊专长人才为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A、熟练掌握网页制作的相关技术,能够积极开展电脑和网络知识的普及活动并定期 对校团委、学生会网站进行更新、管理和维护。 B、能够较好的运用 PHOTOSHOP、绘声绘影、FLASH、AE 等工具制作宣传海报、 喷绘及宣传视频。 C、了解专业的摄影知识,能够负责对摄影团队进行辅导、培训、创作,可以为学校 相关会议、新闻报道、活动等采集照片,有摄影设备的优先。 D、热爱新闻写作,能够收集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和学生工作的日常活 动信息对其进行归类总结,并起草学生会公告、通知、倡议、计划总结等相关文件。 (4)入学以来无违规违纪现象。 3、 副部长: (1)符合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规定; (2)曾担任校学生会的干事一年以上; (3)考核等级有 2 个月及以上达到“优”; (4)入学以来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选拔办法 学生会主要干部选举本着“民主、公开、平等、透明”的原则进行选举,所有成员均有 一——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主席团成员由团委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任命,部长由 主席团在征求团委意见后任命。具体选举办法如下: 1、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成员一般为 7-9 人。参加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人员,需向校学生会递交申 请表、自荐书各一份,校学生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参选人员资格。所有符合参选资格的 候选人,进入笔试、面试、竞职演讲、民主投票推荐、个别谈话和组织审查等环节,最终按 大于应选人数 20%产生主席团预备人选。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入选人员综合成绩和任职 经历、工作业绩,确定主席人选。确定的主席人选从主席团预备人选中,等额拟定新一届学 生会主席团,报请党委同意后成立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公示录用名单。新产生的主席团成 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提交校党委正式批复。 以上选拔过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2、部长: 每一部门配备 1 名部长。参加新一届学生会各部部长竞选的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 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申请表、自荐书各一份。主席团在报名截止后按照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 认真审查参选人员资格、公布符合参选资格的候选人员名单。 39 所有符合参选资格的候选人,应当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参加由学生会 主席团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束后,分管副主席根据候选人员实际情况,拟定录用名单,报请 主席团批准。 拟录用人员均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由分管副主席向主席提出申请,主席确 认并征求团委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任命;试用期不合格,则由分管副主席解释原因,不予 任命。 3、副部长: 每一部门配备 2 名副部长,特殊情况经主席团批准后可扩大编制。学生会各部部长应按 照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席团成员提交副部长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简历。 主席团成员根据候选人实际情况予以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予以正式任命;审核有异议的, 要求部长重新提交候选人名单。 4、干事: 每一部门配 3-5 名干事,由各部部长选拔产生。 三、学生会干部考核机制: 学生会干部考核采用月评制,学期末进行累计。主席团成员由校团委考核,部长由主席 团考核,副部长、干事由部长考核。考核采用分数制,并按照同一级别参评总人数的百分比 转化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优”占 15%,“良”占 40%,“中”占 35%,“差” 占 10%。考核分数逐月累加后连同考核等级由学生会办公室于学期末书面下达到学生干部 所在院系,计入其个人综合测评成绩;考核等级也作为学生会内部对学生干部实施奖惩的主 要依据。学生会干部考核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整理记录。 考核具体办法详见《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 四、学生会干部奖励机制: 对学生会干部予以奖励,主要依据其考核成绩及日常工作表现,同时参考团委、学生会 主席团、干事及广大同学的意见。奖励包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特别优秀分子 可进入推荐入党环节。学生会所有奖励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其入党、评优、推 荐“青马”学员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会所有奖励事项均以学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 报的形式下发,并对受奖个人予以宣传报道。 奖励具体办法详见《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 五、学生会干部惩罚机制: 对学生会干部予以处分,主要依据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参考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干事及广大同学的意见。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职、开除等具体形式。 所有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以学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报的 形式下发。 40 处分具体办法详见《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 六、学生会干部退出机制: 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包括主动退出与辞退两种形式。 (一)主动退出 1、干事因个人正当缘由,确实不能或不再适合继续工作的,应向部长提交书面退会申 请,申请应当包括干事的基本信息、退出缘由等必要内容。申请由部长负责审核,部长审核 通过后,予以除名,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主席团,将有关材料提交办公室备案。 2、部长因个人正当缘由,确实不能或不再适合继续工作的,应向主席团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报告应当包括部长的基本信息、辞职缘由、部门的基本情况、新部长人选、需要交接 的工作和资料等必要内容。报告由主席团负责审核,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并将有 关情况上报团委,将有关材料转交办公室备案。 3、主席团成员一般不允许辞职,确有特殊缘由不能继续工作的,应向主席团和团委领 导汇报有关情况,由团委领导做出相应决定。 4、对于因正当缘由退出者,考核成绩有效,学期末下发到所在学院,计入其综合测评 成绩;对于无任何正当缘由退出或未履行退出程序者,其考核成绩全部作废,由主席团上报 团委领导。 (二)辞退 1、学生会干部违反《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应当给予辞退。 (1)干事违反《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由本部部长作出相应处理意 见。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向分管副主席提出申诉。 分管副主席根据有关情况,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公布最终处理结果,并以学生会 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 (2)部长违反《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由分管副主席作出相应处理 意见。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向主席提出申诉。主席 根据有关情况,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公布最终处理结果,并以学生会文件、学生 工作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 (3)副主席违反《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由主席作出相应处理意见。 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向学生会秘书长提出申诉。秘 书长根据有关情况,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公布最终处理结果,并以团委文件、学 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 (4)主席违反《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由学生会秘书长作出相应处 理意见。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向团委书记提出申诉。 团委书记根据有关情况,于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公布最终处理结果,并以团委文件、 学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 41 2、对于被辞退或开除者,其考核成绩全部作废,并记入档案。 七、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所有。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培养建设方案 (第八届十八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3 年 3 月 9 日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42 一、为实现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层次性、阶梯性展开,培养高水准的管 理与专业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所涉及的条例限于作为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内部梯队干部培养建设,学生会 各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培养干部梯队。 三、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建设由干事向副部长过渡,副部长向部长过渡,部长 向主席团成员过渡三个阶段组成。 第二章 培养对象 一、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建设的培养对象是有愿望并且有实力成为山西农业大 学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二、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建设的培养对象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以及山西农业大学相关制度,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勤于工作,善于创新,拥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工作责任心以及良好的人际交往关系和能力。 三、在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建设的培养对象选拔上,要公平公正、按章办事, 不得徇私舞弊、鱼目混珠,把关在人员选拔之初,把最优秀的人才留下来,培养后予以重用。 第三章 培养方案 一、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梯队建设的原则是: (一)对于培养干部要以活动去锻炼,以平时的工作去观察; (二)对于各项工作,要让培养干部放手去做,老干部要严格把关,积极引导,经常鼓 励,给予支持;培养干部要认真思考,不怕失败,敢于创新。 二、干事向副部长的培养方案: (一)老干部要允许并支持培养干部参与部门决策和管理,好的意见要予以采用,认为 不合适的意见要耐心解释。 (二)老干部要逐步放手一些工作,给予培养干部实践的空间和时间,同时要跟踪观察, 把好关。 (三)老干部要对培养干部加强大局意识和责任心的教育工作,详尽的介绍本部门工作 职责和自己以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三、副部长向部长的培养方案: (一)老干部要逐步放手工作,给予培养干部更大的实践和工作空间,但也要跟踪把关, 积极鼓励和引导,把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想法积极传授。 (二)老干部要帮助培养干部树立威信和地位,给予其公开展示的机会,同时也要帮助 培养干部排除不利因素,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部长向主席团成员的培养方案:同副部长向部长的培养方案。 43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八届十七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2 年 1 月 14 日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44 第一条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 重要环节,是提高各部门及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为 学生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第二条 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学生会 干部及各部门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竞争氛围,同时有利于解决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弊端 及问题。 第三条 本考核制度为月评,学期末进行累计。主席由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考核, 副主席由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主席考核,部长由主席团考核,副部长、干事由部长 考核。 第四条 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的考核中采用分数制,并按照同一级别参评总人数的 百分比转化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优”占 15%,“良”占 40%,“中” 占 35%,“差”占 10%。 第五条 考核分数逐月累加后,连同考核等级,由学生会办公室于学期末下至到学生 干部所在院系,计入其个人综合测评成绩;考核等级作为学生会内部对学生干部实施奖惩 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考核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整 理记录。 第二章 干部基本素质考核 学生会依据本章规定对学生干部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分数制,满分为 30 分,不符合具体规定者,扣除相应分数,最终得分按月计入考核总成绩。 第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政治素质过硬。(3 分) (二)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3 分) (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3 分) (四)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 断总结经验教训。(3 分) 第八条 学生工作 (一)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服从调遣,不以任何理由推卸或 逃避责任;确有原因不能参加的,须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分管副主席批准。(3 分) (二)工作认真负责,谦虚踏实,任劳任怨,得到广泛好评与认可。(3 分) (三)工作方法得当、富有创新性,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工作有全面、详细的 计划并及时、认真地加以总结。(3 分) 45 (四)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诉求,认真 细致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3 分) (五)每月及时给分管副主席上交本月的工作总结(电子版,照片)以及下月的工作 计划。有一定思想深度,不流于形式;理论政策水平高,写作能力较强。(3 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 (一)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自身本领、才干,提高个人综合素质。(1.5 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 50%。(1.5 分) 第三章 干部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采用分数制,每月底进行一次统计。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基础分数、集体分数、 部门分数、浮动分数四部分。 第十条 基础分数评定制度 (一)例会制度 1、例会迟到、请假超过三次,无故不到一次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2、例会期间破坏会场秩序、纪律的,每次扣 3 分; 3、有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破坏会场环境卫生的,每次扣 3 分; 4、值班人员会后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每次扣 3 分; 5、其它未作规定的,依据《学生会例会制度》酌情进行评定。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主席团成员、部长) 1、值班和集体活动中迟到、请假超过五次,无故不到二次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2、借用学生会财物未按时归还者,每次扣 5 分; 3、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学生会财物者,酌情扣 3-5 分; 4、造成学生会财物损坏或丢失者,酌情扣 5-10 分; 5、破坏办公室环境卫生或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酌情扣 3-5 分; 6、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酌情扣 3-5 分; 7、其它未作规定的,依据《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酌情进行评定。 (三)档案管理制度 1、未按时移交、归还档案二次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2、档案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档案形式、内容不符合规定者,每次扣 3 分; 3、随意公示、复制档案资料或将档案用于非工作者,酌情扣 3-5 分; 4、私自对档案涂抹、勾画或造成档案损坏者,酌情扣 3-5 分; 5、造成档案遗失者,酌情扣 5-10 分; 6、其它未作规定的,依据《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酌情进行评定。 (四)财务管理制度 46 1、过失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但没有造成损害的,酌情扣 1-3 分; 2、过失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损害的,酌情扣 3-5 分; 3、故意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但没有造成损害的,酌情扣 5-10 分; 4、故意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损害的,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5、其它未作规定的,依据《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酌情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 集体分数评定制度 (一)积极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者,每次加 5 分。 (二)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能够服从安排,配合工作者,每次加 3 分。 (三)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好各级组织安排的任务,配合主席团工作者,根据工作完成 质量、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每次加 3—10 分。 (四)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或借故推脱工作、责任者,根据情节严重, 每次扣 3—10 分。 第十二条 部门分数评定制度 本条内容依据干部在部门工作、活动中的表现予以评定。 (一)能够积极参加部门工作,注重个人修养,在日常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维护学 生会形象者,每月酌情加 5-10 分。 (二)能够按照学生会有关制度,特别是《学生会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部门,该部门全体成员每人每月加 5-10 分。 (三)能够按照学生会有关制度,特别是《学生会活动流程实施要点》的有关规定开 展活动的部门,根据活动质量,该部门全体成员每人每次加 3-5 分。 (四)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不履行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 的,根据情节严重,该部门全体成员或相关责任人每次扣 3—5 分。 (五)因个人或部门工作失误,致使集体名誉、形象受损或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根据 情节,该部门全体成员或相关责任人每次扣 10—15 分;造成恶劣影响或违反有关规章制 度的,经主席团决定后,开除出学生会。 (六)其它工作、活动中的表现: 1、能够按时上交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且态度认真、内容属 实的,材料撰写者每次加 2 分; 2、活动组织有序、工作落实到人、资金应用合理的部门,部长每次另加 2 分; 3、内部关系融洽、团结协作,且与其它部门交流广泛、密切配合的部门,该部门全 体成员每月另加 3-5 分; 4、活动中对突发性事件、结尾工作处理不当,但未使集体名誉、形象受损的,该部 门全体成员或相关责任人每次扣 1-3 分; 47 5、各项工作、活动中,未按有关要求佩戴工作证件者,每次扣 1 分,有不文明行为 者,每次扣 1-3 分。 第十三条 浮动分数评定制度 本条内容依据干部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评定。 (一)学生会主席团可根据各部门当月工作质量、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在月底时 对相关部门的全体成员或有突出贡献者额外奖励 5-15 分;对于整理材料、撰写文件、打 扫卫生、发稿等具体工作的承担者,应及时按工作量予以加分奖励(每次以 1-3 分为宜)。 (二)一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者每学期额外奖励 5 分。 (三)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荣誉的,分别奖励 20 分、15 分、10 分、 5 分。 (四)在重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奖励 20 分,国家级刊物奖励 15 分,省级刊物奖励 10 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国家级奖励 10 分,省级奖励 5 分;在校报或校新闻网上 发表文章者,每篇奖励 5 分。 (五)荣获国家、校长奖学金者奖励 20 分,励志奖学金奖励 15 分;荣获一、二、三 等奖学金者,分别奖励 10 分、8 分、5 分。 (六)通过 CET 、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其他资格证书考试者,奖励 5-10 分。 (七)有不及格科目者,每门扣 3 分;一学期有三门以上科目不及格者,自动开除出 学生会。 第十四条 干部考核实行基本素质分、基础分数、集体分数、部门分数、浮动分数累 计制,进行综合评估。本制度未作详细规定的,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 酌情进行评定。 第四章 第十五条 奖励 对学生会干部予以奖励,主要依据其考核成绩及日常工作表现,同时参考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广大同学的意见。奖励包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十六条 学生会所有奖励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其入党、评优、推荐“青 马”学员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学生会所有奖励事项均以学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并 对受奖个人予以宣传报道。 第十八条 具体奖励办法: (一)优秀团干部奖 1、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学年考核总分数位于前 50%且考核等级有二个月以上为“优” 的部长、副部长中产生;由团委、学生会共同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 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推荐其参加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48 2、先进个人奖 每学期评选一次,在每学期考核总分数位于前 50%且考核等级有二个月以上为“优” 的干事中产生;由团委、学生会授予“优秀团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 质奖励;推荐其参加新一届学生会部长竞选; 3、通报表扬 (1)每月开展一次,适用于本月考核等级为“优”的全体学生干部; (2)也可以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具体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 个人或部门随时予以通报表扬; (3)以学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并对相关人员或部门予以加分 奖励。 第五章 处分 第十九条 对学生会干部予以处分,主要依据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参考团委、 学生会主席团及广大同学的意见。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职、开除等具体形式。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 所有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事项均以学生会文件、学生工作督察通报的形式 下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制度第三章有关规定外,其它处分办法如下: (一)例会迟到、请假三次,无故不到一次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二)值班和集体活动中迟到、请假五次,无故不到二次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三)未按时上交档案、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等有关资料二次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四)当月考核等级为“差”者,予以警告处分;一学年有三个月以上考核等级为“差” 者,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五)本人受党、团、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一律开除。 (六)考试作弊者予以开除。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作详细规定的,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及上级处理 意见酌情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49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八届十八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3 年 3 月 9 日讨论通过) 为确保学生会例会的顺利进行,使其充分地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现制定山 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0 一、例会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例会具体包括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主要干部会议、学 生会全体会议、学生会临时会议等。 二、例会时间与参会人员: (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召开时间由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做出具体 安排,但每周不得少于 1 次。 1、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参会人员包括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主席团成员可以要 求其他学生干部参加主席团会议。 2、学生会主要干部会议: 学生会主要干部会议定于每周二 21:45 在谷园四层会议室召开。 学生会主要干部会议参会人员包括主席团全体成员、各部部长、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 根据工作需要,部长可以要求其他学生会成员参加会议,但必须得到分管副主席的批准。 3、学生会全体会议: 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召开时间由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做出具体 安排,但每季度不得少于 1 次。 学生会全体会议参会人员包括主席团全体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 4、学生会临时会议: 学生会临时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召开时间、参会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由 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做出具体安排。 三、例会注意事项: (一)未作具体规定的例会召开时间、地点、主题由主席团讨论后决定,办公室主任负 责将有关内容通知到全体参会人员。会议一般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秘书处主任负责详细记录 会议内容。 (二)参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提前五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办公室主任负责 做好考勤工作。 (三)会议开始前,参会人员应自觉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或关闭手机,以保证会议的 正常进行。 (四)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遵守有关纪律,注意言行举止,做好会 议记录,并自觉保持会场卫生清洁。 (五)会议结束后,值班人员负责打扫会场,关闭门窗、电源。 (六)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有事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分管副主席请 假,由办公室备案,并安排有关人员代为出席,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或请 假、迟到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开除。 51 四、关于学生会各部门例会的补充规定: (一)学生会各部门应参照本制度对部门例会作出相应规定。 (二)各部门例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由各部部长自行决定,但每周不得少于 1 次。部长 应在开学后一周内确定例会召开时间、地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办公室备案。 (三)各部门例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学生会主席及分管副主席 可随时出席部门会议,参与各部门工作并进行督导。 (四)各部门应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上 交会议记录,按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分数评定工作。 五、本制度解释权属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八届十八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3 年 3 月 9 日讨论通过)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各部处理日常事务的场所,是展示学生干部文化修 养,谈吐举止等综合素质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特制定本制度: 52 一、管理制度 (一)在值班时间内,工作人员不能在办公室私人会客,处理个人事务。 (二)办公室电话不能做私事使用,非学生会人员不能使用电话,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 秩序。 (三)办公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任何人未经主席允许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四)各部轮流值班时,应保持办公室整洁美观,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嬉戏,不 得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吐痰、乱丢垃圾,不得从事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 (五)任何人均应爱护办公室的公有物品,不得损毁电话、办公桌等公物,不得擅自拿 走办公室用品。 (六)各部若因工作需要借用办公室,须提前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如需添置办公室用品,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主席申请,经主席确认签字后方可采 购。采购物品需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择,合理开支。采购物品时应索要原 始单据,一并交由办公室管理。 (八)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打开办公桌和文件柜翻看文件如有文件失窃,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办公室用品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借。 二、值班制度 (一)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各部门成员组成,值班必须由各部部长及副部长亲自负 责,并带一名干事。值班实行各部轮流制,各部门值班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更 改。 (二)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每天四班,上午第一班:8:00—10:00;第二班:10: 00—12:00;下午第三班:冬季 14:00—16:00,夏季 14: 30—16: 30;第四班:冬季 16: 00—18:00,夏季 16: 30—18: 30。 (三)值班期间,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准时到班值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未能正常值班者,应及时向值班主席请假, 并找其他部长代替; 2、佩戴工作证,做到仪表大方,举止文明,语言得体; 3、及时签到并作好值班记录; 4、负责接待客人来访,接听来电并记录电话内容,对于重要来访、来电的信息应及时 向相应部门或主席团成员反映,并作好反映情况记录;负责办公室的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 整洁并做好财产维护; 5、下午第二班办公室值班干事负责团委老师订阅报刊杂志的取送工作; 6、周一下午第二班办公室值班干事应在值班主任的带领下整理打扫会议室,离开时, 关好会议室门窗; 53 7、值班部长要让副部长及干事逐渐熟悉学校各部门所在位置,认识团委各位书记、老 师、学生会主席团及艺术团、广播站的主要负责人; 8、值班完毕后,应打扫好卫生,整理好办公用品; 9、离开办公室时,把门、窗、灯关好,防止意外发生。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活动流程实施要点 (第八届十八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3 年 3 月 9 日讨论通过) 工作,不论轻重;活动,不论大小,都要要素化。事前对照,逐项筹备;事后对照,总 结整理。 一、制作策划书 54 要求:明确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时间,内容,开展的形式,活动预算,并上报学生会主 席审批。 二、活动前期准备 (一)明确活动的责任人、承办人、主持人及活动各项工作的负责人; (二)活动前期通过宣传部等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通知新闻部进行报道,多媒体中心进行拍摄; (四)通知办公室购买活动中所需的物品; (五)联系场地并布置,室外活动要注意用电申请等; (六)做好活动的安全与秩序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 (七)确定参加活动的领导,明确领导的座次; (八)确定是否需要礼仪队,国旗护卫队协助; (九)确定音响设备、音乐的使用; (十)确定活动的其他参与人员。 三、活动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再次明确活动的各个环节,每一环节专人负责,且确定到岗; (二)确定到场领导是否讲话,并确定颁奖的领导次序; (三)活动结束后场地要清理打扫(专人负责) 。 四、活动后期 (一)活动结束一周内写出总结,内容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比赛结果, 图片的整理及活动效果反馈,并交予办公室分类归档备案(电子版),办公室在每月最后一 个周五将本月的活动整理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存档; (二)及时向主席团汇报有关活动的各项事宜; (三)整理活动中所购买的道具物品,交学生会办公室登记储存; (四)整理活动中的所有发票,报账; (五)可制作活动风采展示宣传展板。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山西农业大学先进学生分会评定办法 (第八届十七期学生会主席团 2012 年 1 月 14 日讨论通过)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我校的学 生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我校各学院学生分会是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在各学院 党委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工作。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各学 55 院学生分会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 进各学院学生分会之间的学习、交流、协作和竞争,促进各学院学生分会更好地为我校学生 服务,树立榜样,培育先进,现制定山西农业大学先进学生分会评定办法。 考核对象 山西农业大学各学院学生分会。 考核内容 对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学生会建设方面。具体包括学生分会组织建设、社团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信 息建设和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等内容。 二、学生服务方面。具体包括学习和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咨询、促进就业创业、困难学 生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维权等内容。 三、素质拓展和校园文化活动方面。具体包括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素质拓展活动、 文明养成和公德教育活动、科技创新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新农村建设服务活动、公益活 动等内容。 四、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方面。具体包括贯彻校规校纪、倡导优良学风、促进和谐校风、 维护教学秩序、维护学习生活环境等内容。 五、支持校学生会工作方面。具体包括各学院推荐校学生会主席团、部长的人数,各学 院对校学生会干部考评的执行力度以及各学院对校学生会所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内容。 评定办法 对山西农业大学各学院学生分会的考核采用逐月考核制。学生分会各部门当月考评分数 累加所得分数为该学院学生分会当月考评总分数,校学生会依据各学院学生分会当月考评总 分数进行排序,排序后的考评名次、总分数、各部门分数等有关资料,由相关负责人层层签 字、层层把关后交校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山西农业大学先进学生分会每年评定一次,每年 9 月底进行。由校学生会办公室对各学 院学生分会从上一年 9 月到当年 8 月期间的所有考评名次进行累加,累加值最少者为第一, 依次排序。相应分值为:第一名为 9 分,第二名为 8.8 分,按名次依次递减 0.2 分。 各学院向校学生会推荐主要干部并被录用,主席团成员每人加 0.2 分,部长每人加 0.1 分; 校学生会干部的考评下发到各院没有执行者,扣 0.5—1 分,如有客观原因和特殊情况 不能执行者,需向学生会主席作出合理解释并酌情处理; 以上三项累计分数为学生分会的年度总成绩,按参评学生分会总数的 30%评选出先进 学生分会。 考评分值 56 具体考评分值参见《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校学生会有权根据具 体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对相关考评办法作出适时修订,但在具体实施前必须将有关情况告 知各学院学生分会。 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57 部门名称 所属学院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月 日 时 活动内容 学生分会意见: 主席签字: 分团委意见: (盖章)日期: 签字: (盖章)日期: 校学生会部长意见: 活动监督人员总结: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会相应部门部长备案,一份自留。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活动总结表 58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名称 所属学院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月 日 时 活动总结: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会相应部门部长备案,一份自留,活动照片另附纸质版。 59 山西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山西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是在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的管理下,为完成各种升 降国旗仪式等活动而成立的组织,为规范其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宗旨:国旗是国家的象征通过升降国旗,认真执行《国旗法》,使师生受到生 动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全体队员 第二章 第四条 仪式流程 升降国旗仪式 (一)升旗仪式 1、每周一早晨 6:30 为全校正式升旗仪式(节假日或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2、全校学生列队一起参加升旗仪式。 3、奏国歌时,全校学生须立正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时,须面对国旗,立 正站立。 (二)降旗仪式 每周日下午举行降旗仪式,并于降旗仪式后举行国旗交接仪式。 第五条 升降国旗前的准备 升降国旗仪式前,各有关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位置,做好一切必须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升降国旗程序 (一)升国旗 1、持旗 2、展旗 3、验旗 6、升旗 7、固旗 8、注目礼 4、出旗 5、上旗 (二)降国旗 1、列队行注目礼 5、卷旗 第七条 2、下旗 3、固绳 4、回旗 6、持旗 注意事项 (一)国旗的存放 国旗由国旗护卫队队长负责存放。国旗要按规定的位置存放在德育处,不得放在其它地 方,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更不得擅动国旗。 (二)特殊情况下的升降国旗 在特殊情况下(如天气等原因),国旗护卫队未能按时执行升降国旗的情况下,事后应 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详细记入升降国旗日志。 60 (三)升降国旗的记载 升降国旗的记载:升降国旗日志是国旗教育档案材料之一,专门记载升降国旗情况,由 国旗护卫队队长填写记载内容(包括全校与国旗有关的好人好事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 认真保管,升降国旗日志防止丢失、损坏,严禁涂改。国旗护卫队换届时要做好交接。 第三章 第八条 队员管理 国旗护卫队队长由国旗护卫队内部选举产生,专门负责处理国旗护卫队日常事 务,包括培训、考勤、工作安排等内容。 第九条 工作纪律: (一)举办活动时,由国旗护卫队队长安排国旗护卫队的各项工作,队员必须服从队长 的安排,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在安排时提出,经队长同意后,方能生效; (二)举办活动时,必须在正式活动开始前 15 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工作中自觉遵守纪 律,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三)工作时,礼仪的服装、鞋子穿戴统一;工作结束,应妥善保存衣服等物品,按时 交还国旗护卫队财产负责人统一放回仓库保管; (四)国旗护卫队除负责升旗事务外,还负责校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执勤和安保工 作。未经校学生会主席批准,国旗护卫队不得在学校内、外从事其他有关活动,一经发现严 肃处理。经校学生会主席批准后, 国旗护卫队全体队员可以定期开展活动,如帮助老红军、 去其他学校或单位升旗等。 (五)国旗护卫队全体队员要严于律己,维护形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六)国旗护卫队全体队员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局面,维护学 生合法权益。 (七)国旗护卫队全体队员应学习常用的医疗救护技能知识和熟悉会场安全应急预案并 学以致用。 第十条 招收新队员与退队: 申请加入本队的同学,须经自愿报名、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队员并参加换届 仪式,届时必须面向国旗进行入队宣誓,队长和指导员于上届队员中选出,负责带领国旗护 卫队执行任务。 国旗护卫队队员的要求: (一)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思想品德优秀,学习优良,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学 生会的各项制度、纪律。 (二)国旗护卫队要仪态端庄,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高要求:1.75—1.90 米。 (三)国旗护卫队队员的人数为 22 人。队长 1 名,指导员 1 名,队员 20 名。 (四)成员退队时需向国旗护卫队队长递交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后生效。工作满一 年后者经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61 第十一条 国旗护卫队每周一次例会,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星期训练 3—5 次, 其他各项训练活动须按本队学期活动计划开展。 第四章 第十二条 考评与奖惩 学校对国旗护卫队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进行初评;每学年全面考核一次, 进行总评,评出“优秀升旗手”、“优秀护旗手”后校团委予以表彰,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出优 秀队员,授予“优秀团员”称号,并记入本人本学期档案。对于严格遵守本《章程》及保护 国旗的好人好事,校团委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本《章程》的人和事,屡经教育仍不 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上报主席,予以开除。 第五章 第十三条 附 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山西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 山西农业大学国旗护卫队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62 山西农业大学礼仪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山西农业大学礼仪队(以下简称礼仪队)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为完成各种颁奖 仪式、迎宾服务以及校园校史解说等活动而成立的组织。为规范其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校礼仪队全体成员。 第二章 第三条 队员管理 礼仪队队长由礼仪队内部选举产生,全面负责礼仪队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礼仪队指导员由队长选拔产生并监督,主要负责队员的培训、考勤和工作的人员安排等内容。 第四条 工作纪律 (一)举办活动时,由礼仪队队长负责礼仪队的各项工作,指导员必须服从队长的安排, 队员必须服从指导员的安排,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在安排时提出,经队长 同意后,方能生效。 (二)举办活动时,必须在正式活动开始前 15 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服装和化妆等工作 要在之前完成。工作中自觉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三)工作时,礼仪的服装、鞋子穿戴统一;工作结束,应妥善保存衣服等物品,按时 交还礼仪队财产负责人统一放回仓库保管。 (四)未经批准,礼仪队成员不得在学校内、外从事礼仪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五条 招收新队员 申请加入本队的同学,须经自愿报名、面试、笔试、培训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队员。 第六条 礼仪队队员的要求 (一)思想品德优秀,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学生会的各项制度、 纪律。 (二)仪态端庄,举止文雅,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高要求:女,1.65——1.75 米; 男,1.75——1.85,普通话标准。 (三)礼仪队的人数为 42 人,其中设队长 1 名,指导员 10 名(男生 3 名,女生 7 名),队员 31 名(女生 21 名,男生 10 名)。 (四)礼仪队员的挑选:通过严格训练后由礼仪队队长和指导员共同面试挑选。 第三章 第七条 主要职责 山西农业大学校礼仪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大型活动中的各项礼仪服务工作; (二)负责校内外领导、来宾的礼仪接待工作; (三)负责各类比赛的颁奖礼仪工作; 63 (四)负责校园校史的解说工作; (五)完成礼仪队的换届工作; (六)考核礼仪队成员的工作; (七)建立礼仪队人才库,统一标准,开展选拔和培养、培训工作; (八)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第八条 考评与奖惩 礼仪队对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进行初评;每学年全面考核一次,进行总评, 评出“优秀礼仪”、“优秀解说员”后校团委予以表彰,并记入本人本学期档案。对于违反本 《章程》的队员,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上报校团委,予以开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西农业大学礼仪队。 山西农业大学礼仪队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64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总体负责我校学生 社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管部门为校团委。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指导、协调全校各类学生社团活动。 第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设会长一人,办公室主任一人,组织部部长一人,策划部部长 一人,宣传部部长一人,财务部部长一人。 第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执行社团工作管理条例; (二)受校团委、学生会委托,负责审批社团的成立与取缔; (三)监督、指导和协调各社团开展活动; (四)监督各社团经费使用情况; (五)考核社团工作,考察社团干部,提出被表彰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 (六)建立社团工作档案。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团体负责制。 第三章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能 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校团委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学生社团 及各学院社团联合分会,统筹安排其活动。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应尽心 管理、培养、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社团评估。 第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置会长、办公室、组织部、策划部、财务部、宣传部。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委员会制,全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分会会长、各学院 及校级的学生社团负责人组成。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长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由会长最终决策。 第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院内下属机构为学生社团联合分会,负责对隶属于本学院 的学生社团进行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设分会长 1 到 2 名。 第十条 会长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学校、下属各学院社团联合分会和各个社团的关 系。 (二)对各学生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名不合格社团负责人,交学生 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予以撤换。 (三)有权审批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经费申请。统一划拨筹划,批准预算案。 (四)召集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及各院社团管理机构负责人、各校级社团负责人会 议。 65 (五)经校团委批准,有权签发有关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制度、文件。 (六)有权任免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开除工作不合格的干事。 第十一条 办公室职责 (一)起草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文稿、材料;整理各社团的活动总结材料。 (二)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间的有关事宜,联系社团活动地点。 (三)代表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其他部门联系工作。 (四)做好各项会议的准备、记录、汇总工作。 (五)安排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常规工作。 (六)负责学生社团相关证件制作和每学期的社团注册,会员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 组织部职责 (一)管理社团活动档案材料 (二)负责社团换届选举的组织考察。 (三)对社团主要负责人、干事做出进行审查、考核。 (四)监督各社团活动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考察各学生社团换届情况,确保下一届社团负责人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策划部职责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决策提供依据。 (二)承办校“星级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会员”评选的调研组织任 务。 (三)负责定期组织社团负责人活动论坛、经验交流会。 (四)为学校各学生社团发展提出改革建设性建议。 第十四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各学生社团日常财务收支审查工作。 (二)负责每年度学生社团招新工作财务统计管理。 (三)为各学生社团提供财务管理咨询服务与协助工作。 第十五条 宣传部职责 (一)负责处理我校社团对外交流事务 (二)承担我校社团对外赛事、交流论坛等活动的组织、调研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例会制,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干 部及各院部社团负责人参加,总结工作,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社团全体代表大会,总结工作,明确任 务。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会长责任制,各部工作对会长负责。各部设部长 1 名, 副部长 2--3 名,干事若干。 66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在工作中实行自我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考察,鉴定,经校团委审核 后,确定是否续任。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社团管理 社团活动 (一)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积极 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社团“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 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二)各学生社团应严格按照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求开展活动,具体参照《山西农业大学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三)社团活动不应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如特殊情况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社团的变更和终止 (一)社团活动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二)对于相关社团违反有关规定或社团运行存在重大问题的,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依 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公告批评、取缔等权利。 第二十三条 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服从社团领导,积极 参加社团活动,履行社团成员义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社团。 第二十四条 任何会(社)员都享有与其他会(社)员平等的权利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社团成员有退出社团的自由,退出社团须经所在社团理事会批准并向社团 上交会员证,社团有权开除不合格的社团会员。 第二十六条 社团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会员登记。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会员 为鼓励广大社团干部积极地开展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每年组织评比优 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 第二十八条 优秀社团干部评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研究决定,主要从学生社团联 合会干部和各社团负责人中产生。由部长从优秀社团干部中提名候选人参评校级优秀社团干 部等评比工作。 第二十九条 优秀社团会员由校级社团负责推荐,经组织部考核,并在常委会上研究决 定。 第六章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附 则 本规定若有修订变动等情况,需由常委会讨论通过,经校团委批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前之规定及各社团章程若与 本章程不一致,皆以本章程为准。 67 山西农业大学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注册登记表 68 填表日期: 社团全称 指导教师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所属学院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所属学院 机 构 负 责 人 请附页 (包括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成员名单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社团联合分会意见 签字: 签字: 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 签字: 分会主席意见 (盖章) (盖章) 校学生会主席团意见 签字: (盖章) 分团委意见 签字: (盖章) 校团委意见 签字: (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注册登记表 69 填表日期: 社团全称 指导教师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学院 前任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年 月 联系电话 日 所属学院 机 构 负 责 人 成员名单 请附页 (包括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社团联合分会意见 签字: 签字: 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 签字: 分会主席意见 (盖章) (盖章) 分团委意见 签字: 校学生会主席团意见 签字: (盖章) (盖章) 校团委意见 签字: (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山西农业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 70 制表日期:2012 年 1 月 8 日 填表日期: 年 社团名称 所属学院 社团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名称 指导教师 活动内容:(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月 日 月 日 时) 活动参与人数及名单(实名制): 院学生分会意见: 主席签字: 院分团委意见: (盖章)日期: 签字: (盖章)日期: 准办地点: 保卫处核定 签字 (盖章)日期: 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意见: 活动监督人员意见: 签字: 签字: (盖章)日期: 日期: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交保卫处登记备案,一份由社团持有 办理相关手续并随时备检。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年检表 71 填表日期: 社团全称 指导教师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学院 社团类型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所属学院 机 构 负 责 人 可另附页 全年社团运行情况 总结 (包括经费使用、 会员名单、工作总结 等材料,须附社团账 目、会议记录) 72 可另附页 社团下一学年 发展规划 会员代表评价意见 签字: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意见 签字: (盖章) 学生分会主席团意见 签字: (盖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 校学生会主席团意见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分团委意见 签字: (盖章) 校团委意见 签字: (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由年检社团保管 73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总 纲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直属校团委领导,由具有一定文艺 特长并热爱艺术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团体,肩负组织学校重大文艺活动,代 表学校对外联谊、演出、开展艺术实践和群众性文艺活动的学生艺术团体,是大学生进行艺 术实践的园地,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 大学生艺术团以“弘扬民族文化,倡导高雅艺术”为宗旨,着力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丰富校园文化,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 义和美育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体现本校的教育理念,追求卓越的精神,反映大学 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 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章 第一条 艺术团团员 团员的招聘和录用为每学年面向全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凡是山西农业大 学注册在校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只要有一定艺术特长或对艺术有浓厚兴趣,思想积 极,五官端正,经报名面试通过后,均可成为艺术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填写艺术团团 员登记表,并配发艺术团团员证。 第二条 艺术团团员是大学生艺术素质拓展的领跑者,是真善美的传播者。团员需具备 一定艺术素质,热爱文艺,懂得自我发展,并用积极、快乐、热爱生活的态度感染大众,为 创造活泼、高雅、开放和开阔的校园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祖国统一,真心热爱艺术,努力提高艺术修养,认真学习艺术团章程。 (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自觉参加训练排练,坚持按时出勤。 (三)遵守艺术团纪律,刻苦认真学习。 (四)紧密团结同仁,增进友谊交流。 (五)积极提出建议,勇于接受批评。 (六)热心参与管理,全力配合组织。 (七)拥护集体荣誉,乐于奉献自己。 (八)树立自身正气,维护团风纯洁。 (九)爱护团内财务,鼓励创作创新。 第四条 团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阅读团的有关文件,接受团内教育和培训。 (二)在允许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团队。 74 (三)对团内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行使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负责地揭发、检举团内干部违规乱纪事实,有权要求处分、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 部。 (六)对团内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 己的意见向上级组织直至团委会提出。 (七)在团委会讨论决定对团员的违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八)在艺术团工作中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团员可获得相应奖励和评优资格。 第五条 条件突出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吸纳,不受时间、地点限制。 第六条 团员试用期为 2—3 周,期间不服从训练安排,训练时迟到早退一共超过 3 次, 无故不到超过一次,自动失去本学年入团资格。 第七条 团员有退团自由,但需提交申请,经队长、分管副团长、团委老师审批,团委 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办公室备案。无特殊情况者,大四前不允许退团。 第八条 正副队长及秘书在职期间不履行职责或不执行权力,擅离职守,工作不认真或 无责任心者,分管副团长应对其进行教育培养,并限期改正或提高;经教育仍无转变者,交 予团委会讨论其撤职,并报校团委老师批准,办公室办案。 团员不履行团员义务,不符合团员条件,分属团队队长和分管副团长应对其进行教育培 养,并限期改正或提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团。劝团员退团,应当经团委会讨论 决定,并报团委老师批准。如被劝退的团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团委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 并报团委老师批准,办公室备案。 团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周不参加团内活动和训练,或拒绝履行团员责任,或在 重要晚会或活动时无故迟到或缺勤,并产生严重影响的,团委会应决定把这样的团员除名, 报团委老师批准,办公室备案,并公告全校对其批评,视影响程度轻重和其认错态度决定是 否对其进行记过处分。 第二章 第九条 艺术团组织制度 艺术团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艺术 团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团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组织服从团委 会。 (二)团内各级干部都经过推荐或自荐,由选举产生。 (三)团内最高领导机关是团委会,各下级组织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四)团委会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团员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团的下级组 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 75 织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团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团务公开,使团员对团 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内各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各小组会或团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 定;小组会或团委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团内干部的工作在团委老师和全体团员的监督之下;团员要维护艺术团形象和维 护一切代表艺术团和艺术团团员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条 团内干部选举要体现选举人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 团委会、各小组会和团员充分酝酿讨论生成。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 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 不选举某个人。 如有违反章程情况,团委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 报团委老师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团内干部视具体情况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凡是成立团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团的原有组织,必须有团委会讨论决定,并 报团委老师审批。 第十二条 团内各级组织,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 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 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组织不要干预。下级组织要积极工作,但也不能越权或反映工作时 跳过直接上级,要明确分工和避免步调不一致。 第十三条 有关艺术团建设和管理的重大政策问题,各小组和团员个人可以向上级组织 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艺术团的下级组织必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 本团队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 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艺术团的海报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艺术团的政策和决议。 第十四条 团内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 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 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 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任何团员,无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 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上级组织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不允许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 织之上。 76 第十五条 团委会和各小组会都必须重视团内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团的组织工作、培 训工作、教育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团内工作和省高 校乃至全国高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发展动态。 第十六条 艺术团组织机构和职能: 艺术团包含声乐队、舞蹈队、曲艺队、民乐队、管乐队、灯光音响组六个团队,并下设 办公室、宣传部、后勤部、组织部四个部门。 设团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副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视情况而定),各队根据 具体需要设正副队长 1-2 名,秘书一名。团长总管艺术团各项事务;秘书长辅助团长监管艺 术团事务并管理办公室;常务副团长协助团长主持艺术团日常工作,团长不在时手团长委托 执行团长职能;副团长分管部分团队并兼任部门部长。 团委会成员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艺术团团长、秘书长、常务副团长、副团长构成,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校团委教师兼任,艺术团下设专业队,具体职能与职责如下: (一)艺术团团长: 1、全面负责艺术团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整体规划艺术团发展方向,负责艺术团工作任务的制定、文化建设、监督工作和成 果验收。 3、策划并组织艺术团各种比赛及晚会活动的各项工作。 4、监督选拔各队正副队长及秘书。 5、对外联络协调,组织与外校大学生团体或社会有关组织的艺术交流活动。 6、做好团委老师和艺术团之间的纽带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同时,促进团 员自身能力提升,不断壮大艺术团队伍。 (二)常务副团长: 1、协助团长主持艺术团日常工作,团长不在时受团长委托执行团长职能。 2、协助团长指导帮助艺术团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3、分管团队。督察分管团队的工作完成情况,验收排练成果。管理分管团队日常事务 和组织学年招新工作。 4、完成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三)秘书长: 1、辅助决策。协助团长确定目标,协助团长设计方案,协助团长评优选优,协助团长 实施反馈。 2、协调关系。在职权范围内,自觉地调整各类组织、各项工作、各个人员之间的关系, 促进各项活动趋向同步化和和谐化,已实现组织目标。 3、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办公室管理、值班管理、日程管理、印章管理)。 4、会议事务(包括会议安排、会场布置、会议服务和会议文件的处理)。 77 5、文书档案事务(包括各类有关艺术团文件的起草、团员档案管理)。 6、督察工作。督促、检查团长交办批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7、处理投诉。 8、团员考评统计及下放。 (四)副团长: 1、分管部分团队。由分管副团长和各分管团队正副队长组成的小组会讨论后,完成分 管团队具体工作任务的制定,督察分管团队的工作完成情况,验收排练成果。管理分管团队 日常事务和组织学年招新工作。 2、兼任部门部长。根据部门性质要求,选拔干事,组织部内工作。 3、协助团长规划艺术团建设工作,配合其他副团长工作,演绎好副团长和部门部长的 双重角色。 (五)队长: 1、总体负责队内工作,制定训练计划,负责日常训练和演出考勤工作。 2、负责与分管副团长联络、协调工作。 3、组织队内培训,提升团员素质;开展各项活动,增进队员感情。 4、处理演出、比赛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5、协助分管副团长完成招新面试工作。 (六)副队长(秘书): 1、重点负责队内日常训练工作。协助队长制定具体训练计划,做好日常训练的考勤工 作。 2、辅导队员训练,作为艺术指导与队员间的纽带,帮助队员提高素质水平。 3、关注队员思想动态,帮助队员及时调整状态。 (七)艺术指导: 1、对艺术团排练的节目做技术上的指导和艺术上的包装,辅助队长训练、排练。 2、收集素材材料,对团员进行素质拓展培训。 (八)办公室: 1、由秘书长负责,处理艺术团行政事务。 2、保管艺术团所有文件材料。 3、负责艺术团的财务管理。 4、受理投诉。 5、负责艺术团对外的接待工作。 (九)宣传部: 1、艺术团对外宣传资料整理、形象包装及推广。 2、艺术团各项活动的新闻稿撰写及宣传海报设计、张贴等。 78 3、艺术团团史的编写。 4、艺术团网页的建设、维护及更新。 5、向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首页递交本团重要新闻及信息。 6、艺术团形象、各项活动等的网络对外宣传推广。 7、负责艺术团排练、演出等各项活动的摄影、录音、录像及后期制作和整理工作。 8、建立艺术团影像资料库。 (十)后勤部: 1、协调艺术团演出、比赛、主题活动等相关事宜,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艺术团物品的管理和发放,以及团内设施的维护。 (十一)组织部 1、 不定期抽查各队排练情况。 2、 监督队长工作情况。 (十二)团委会: 1、由团长、秘书长、副团长组成,团长任团委会书记,秘书长任副书记,副团长任委 员。不定期开会,研讨决定艺术团长期和短期目标,及讨论解决艺术团重大问题。 2、制定艺术团规章制度,并组织学习。 3、对艺术团重大事件有最高发言权,如评优选干和开除团员团籍等。 4、定期公开团务,协调各团队或各部门间工作。 (十三)小组会: 1、由分管副团长和分管团队正副队长或各部门部长及干事组成,研讨并决定具体到团 队或部门的工作部署。 2、向团委会反映工作情况和团队或部门动态。独立解决小事情,向上反映、请求解决 大事情。 第三章 第十七条 艺术团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一)每周一全体艺术团团员干部开会,听取上一周工作情况,讨论本周工作计划。 (二)每学年初和末各召开一次全团大会,分别进行学年工作部署和学年工作验收与总 结。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全团紧急会议。 (三)团委会与各小组会视情况不定期举行会议,针对性地研讨具体问题。 第十八条 考核制度: (一)考核包括日常考核、考核本学年是否对本团有突出贡献和学年末考核,评优或惩 处都应依照考核情况真实反映。 (二)日常考核: 79 1、各队制作每月考勤表,对每个团员每日出勤状况做详细记录。团员(含正副队长及 秘书)每日出勤满分 2 分;无故不到为 0 分;请假记为 0.5;迟到在十分钟以内为 1.5 分, 超出是为旷勤记 0 分;中途逃跑记 0.5 分。考勤表不可以代签、漏签或补签。团员分数扣除 队长可酌情考虑。 2、月内根据训练积极、刻苦、进步情况酌情给予 1-5 分,参加艺术团组织的或代表艺 术团参加晚会及其他活动演出者可酌情加 5-10 3、各队每月按团员每日出勤状况积分统计后,月底交予办公室统计。 4、团员每月总考评分为四个等级:优,良,中,差。不少于 54 分记为优;不少于 45 分记为良;不少于 36 分记为中;低于 36 分记为差。 5、年终考评按团员每月考评综合统计,分为优、良、中、差四等级。月考评为优者记 9 分;良者记 8 分;中者记 7 分;差者记 6 分。总分>=72 分记为年终优等;总分>=64 分记为 年终良等;总分>=56 分记为年终中等;总分<56 分记为差。 6、团员年终考评按等级下发到团员所在院系,各院系按团员等级记分。优等者满>=80 分;良等者>=65 分;中等者>=50 分;差等者>=35 分。 7、正副队长及秘书考勤由分管副团长监督。 8、自动退团及被除名团员,取消本年团内所有考评及荣誉。 9、请病假需出示正规医院证明,病假最多一次延时 3 天,超过三天的需补充证明,除 特殊情况时申请延假,则另算一次请假。 10、月考核不及格或连续两个月考核得“差”的团员,要给予队内批评教育,若经教育 培训后下一个月仍得“差”,团委会应考虑劝其退出艺术团并全校通报。 11、学年日常训练累计无故不到的次数大于 3 次或重大演出无故迟到或不到次数等于 1 次,直接开除团籍,大会通报批评,并公示全校。 (三)本学年对艺术团有突出贡献,如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并或奖;创作原创 作品在校级及以上晚会或活动中演出;对艺术团发展提出重要指导性建议,并参与实施,后 获得重大成效等,有这样事迹的团员,在年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学年末考核在每学年末举行,考试依各队不同情况,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对 团员的整体素质进行考核。该学年不及格团员应虚心接受教育和指导,若经教育培训后没有 进步或进步很小,团委会应考虑对其进行劝退。 第十九条 奖惩制度: (一)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表现优秀团员有资格评选“山西农业大学优秀文艺骨干”称号 和“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优秀团员”称号及相应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二)艺术团团员干部全年工作突出者,有资格评选“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优秀团员干 部”称号,及获得相应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三)对在演出、比赛等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团员,学校将依照相关制度进行表彰。 80 (四)鼓励创新,团员原创作品参与校级及以上级别演出、比赛等活动或策划举办创新 性项目与活动并取得成功,对这样的团员应颁发“创新编导奖”或“创新组织奖”。 (五)艺术团惩戒方式有四种:队内批评、团内批评警告、开除团籍、记过。其中记过 最严重,要入团员个人档案。 (六)学年考核不及格者,团委会应取消该团员该学年评优资格,并在团内张贴及宣布 学年考核结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教育培训后,仍没有进步或进步很小,则应考虑对其 进行劝退。 (七)学年累计无故不到的次数大于 3 次,或重大演出无故迟到或不到次数等于一次 (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格外紧急状况造成,但事后须出具证明证实),或破坏艺术团团结气氛, 或偷盗艺术团财物等,这样的团员应直接开除团籍,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最高给予记过处 分,并公示全校。如触及法律,则依法处理。 (八)艺术团每月举行一次汇报演出,每队至少两个人节目。由校团委指导老师及艺术 团团委会审查。综合考核达优者(一名),可酌情增加加演出队员考评,并授予“大学生艺 术团优秀团队”流动红旗。 (九)奖惩办法可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各队视不同状况灵活制定和实施。 第二十条 场地及物品管理: (一)本团各训练功房仅用于日常训练,不得做其他使用,如娱乐活动等。 (二)功房卫生由使用该功房的团队负责,各队要制作值日表对功房定期打扫。 (三)艺术团服装、道具、乐器、场地等不得私自外借,外借须经团委老师审批。 (四)功房内物品皆属艺术团所有,每学期初和末都要进行清点并上报办公室,物品非 正常损坏和丢失视情况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每个团员都要注意节水节电,善用功房。 第四章 活动形式与内容 第二十一条 艺术团业务性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试用期团员需 进行 2-3 周集训,重大晚会或活动前采用会前灵活训练制度,对团员的培训也可采用不超过 一个月的短期集训方式。 第二十二条 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完成学校交给的演出任务、汇报演出及校内外进行的 各种规模、性质的巡回演出、交流演出、慰问演出和礼仪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81 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生活广播站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章程是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生活广播站(以下简称广播站)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准 则。 二、广播站受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领导, 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青年学生、以 年轻的视角关注校园生活,以生动的形式活跃校园文化,以火热的激情展现青年风采”为工 作宗旨,服务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广播站业务范围: 1、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学校教育工作,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有益于 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活动 2、接受党委宣传部领导负责校内广播节目制作和播出 3、校园时事新闻的采集和编写及优秀学生个人事迹的报道 4、承担上级交给的其他宣传任务 四、广播站的选举换届工作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站内民主选举推荐产生。 五、广播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由站长全面主持广播站各项工作,广播站设办公室、节目 中心、播音部、采编部、策划部、记者部、新媒体中心七个部门 ,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 合作。 第二章 部门职责 一、站长职责:全面负责广播站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校团委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负责站 内的其他管理协调工作,起草本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分管《青年之声》杂志 社工作。 二、副站长职责:协助站长完成广播站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广播站人员的考核评定工 作、与其他高校广播站的交流与合作。 三、办公室职责: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安排、监督广播站办公室日常值班及卫生工作; 负责本站的文字、音频等各类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召集广播站全体会议,并负责会议记 录;负责广播站日常账目统计及外联赞助。 四、节目中心职责:负责安排广播站日常节目的制作、播出及审核工作。具体为节目中 心主任领导协调各责任编辑的日常工作,由责任编辑对播音节目的主题建立、框架制作、稿 件采编、安全播出的全过程指导把关,对播出的稿件审核签字。 五、播音部职责:播音部成员在部长领导下进行日常训练,部长负责调配日常节目和各 类宣传音频的播音员。 82 六、采编部职责:采编部成员在部长领导下进行写作能力的培训,并编写日常节目的播 音稿件。 七、策划部职责:策划部成员在部长领导下进行对音频、视频、图片等相关软件的培训; 负责为节目提供创意;对音频、视频等进行后期处理;部长负责调配各节目组的制作人员。 八、记者部职责:记者部成员在部长领导下进行采访及写作能力的培训;校园记者负责 对校园内各类活动、新闻事件进行采访和相关新闻稿件的编写工作;对于广播站所需的文字 材料进行编写总结。 九、新媒体中心职责:负责广播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与各高校校园媒体的联系工作; 负责广播站微博、人人主页等社交平台的信息发布。 第三章 人员设置及管理 一、广播站由记者、编辑、播音员、策划及管理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团结合 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二、广播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两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节目中心主任、副主任, 播音部部长、副部长,采编部部长、副部长,策划部部长、副部长,记者部部长、副部长, 责任编辑五名,新媒体中心主任一名。 三、广播站学生成员在我校注册同学中招聘,每学年招新一次。凡承认本站章程,遵守 本站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愿意为广播站服务,具有与广播相关的特长或其他特长,经过专业 考核合格者均可加入校园生活广播站“铭贤之声”。 四、竞争上岗,通过业务水平考核及综合评定择优选出播音、策划及采编人员,学期中 每月进行一次。 五、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广播站的纪律,执行广播站的决议; (二)认真学习广播站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业务本领,努力完成广播站 交予的任务,并在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维护广播站的形象和声誉; (四)爱惜广播站的公共财产,保障广播站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五)广播站成员在每学期全站例会时需按时到场,遵守会场纪律; 六、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广播站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二)在广播站会议上参与相关决议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接受广播站提供的培训; (四)利用广播站的资源制作节目; 83 (五)对广播站的工作向有关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要求有关负责人予以答复; (六)具有充分能力时担任广播站学生干部; (七)广播站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八)除站长外,任何一级干部都无任命和开除广播站成员的权利。 七、具有下列情况者依照有关程序取消其广播站成员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制裁和处分者; (二)未能执行广播站决议,违反广播站章程者; (三)破坏广播站形象、破坏集体团结; (四)无故缺席广播站例会三次以上者; (五)故意损坏或私自拿、用站内物品者; (六)麻痹大意造成广播站重大播音事故者; (七)受到站内三次以上警告或记过者; (八)个人明显不愿或不能服务于广播站者; 广播站处分分为:口头批评及书面检查、警告、记过和开除,其中警告、记过将计入成 员个人档案中。开除决议需由相关部长提出,站长审议后决定开除,并上报分管广播站领导 老师。 第四章 工作规程 一、广播站的节目全天分中午“新闻直通车”、下午“铭贤之声”两个档期,具体时间: 中午 12:00—12:30,下午 6:00-6:30(夏季) ,5:30-6:00(冬季)。 二、每日播音稿件需提前经责编、采编部负责人审核,对涉及重大原则性问题的播出稿 件必须校团委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出,节目质量不合格的经修改合格后方可播出;播音员 需至少提前一天拿到播音稿以熟悉稿件,播音前应提前半小时到广播室,至少完成两次试播 音。 三、播音稿件、采访稿件及广播站承编的各类刊物稿件需即时存档,并做记录;稿件登 记包括:稿件题目、内容提要(简讯尤其注意)、编辑、播音等;存档稿件需保留打印稿、 电子稿及节目录音各一份,分别存入指定文件夹或广播站电脑。 四、广播站例会采取两级会议制度。一级会议由站长、副站长及各部部长参加,在广播 站全体会议前召开,定于每周六晚七点召开;二级会议由全站成员参加,每周日午十二点半 召开。有事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向各部部长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五、办公室值班工作是广播站运作的关键一环,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管理,广播 站成员每星期至少值班一次;值班同学负责办公室内卫生保洁、财产维护、登记等工作,如 有事不能值班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84 第五章 考评制度 一、广播站对工作衡量采取量化的积分制度,积分制度以透明、公平为原则。每学期期 末统计各组节目总量。 二、工作符合规定的按照如下标准计算考评: (一)无故不参加全站例会者扣 5 分/次,请假者扣 2 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2 分/次 。 (二)无故不值班者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迟到早退者扣 1 分/次。 (三)新闻稿件凡被校报、网络新闻、团学动态采用加 3 分/篇,不重复加分。 (四)参加各项比赛并为广播站争得荣誉者加 5 分/人。 (五)配合站内其他工作=,及时完成所交任务者酌情加分,无故未完成者酌情扣分。 办公室: 1、每人每月基础分为 20 分。 2、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者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 分/次。 3、经查实做事不积极、推诿者,扣 5 分/次。 4、未按时完成所承担任务者,扣 3 分/次。 5、为广播站谏言献计者,所提出意见及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用,酌情考虑予以加分。 6、新闻稿件凡被团学动态、校报、网络新闻采用加 3 分/篇,不重复加分。 7、积极参加广播站各项活动和事务(如:练播,学习策划,采编等技能;参加编播大 赛等赛事)者,加 5 分/次。 8、凡参与办公室组织的工作者(限于站内办公室之外的部门人员),加 3 分/次。 播音部: 1、每人每月基础分为 20 分。 2、无故不参加练播者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 分/次。 3、无故不播音者按播音事故处理扣 5 分/次,未按时完成播音录制者扣 3/分,未经允许 找人替播者扣 2 分/次。在现播中出现播音事故,按情节严重与否酌情扣分。 4、参加节目录制者加 3 分/次,被评为本周优秀播音员,加考评 5 分/次,由于播音原 因节目被评为倒数第一扣 2 分/次。 5、参加各项比赛并为广播站争得荣誉者加 5 分/次。 6、参加校运动会、军训等播音工作者加 3 分/次。 7、新闻稿件凡被校报、网络新闻、团学动态采用加 3 分/篇,不重复加分。 8、为广播站所举办的活动作出贡献的酌情给予加分 采编部: 85 1、每人基础分为 20 分。 2、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者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 分/次。 3、无故不参加采编部培训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上课除外);无故不交日常 作业扣 3 分/次,说明情况者扣 1 分/次,未按时交作业者扣 1 分/次。 4、未按时完成播音稿件者扣 5 分/次,未经允许找人替写播音稿者扣 2 分/次。。 5、每周写播音稿的人(即完成日常工作者)加 3 分/次,每周对播音稿件综合评比, 优秀者加 5 分/人,由于采编原因节目被评为倒数第一扣 2 分/次。 6、新闻稿件凡被校报、网络新闻、团学动态采用加 3 分/篇,不重复加分。 7、参加各项比赛并为广播站争得荣誉者加 5 分/人。 策划部: 1、每人每月基础分为 20 分 2、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者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 分/次。 3、无故不参加策划部培训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上课除外);无故不交日常 作业扣 3 分/次,说明情况者扣 1 分/次,未按时交作业者扣 1 分/次。 4、参与一期节目制作加 3 分/次,节目获得周评第一加 5 分/次,由于策划原因节目被 评为倒数第一扣 2 分/次,无故不做节目者扣 5 分/次。 5、配合站内其他工作(除节目,策划活动外),及时完成所交任务者酌情加分,无故 未完成者酌情扣分。 6、如有所交策划书被采用着酌情加分。 7、对策划部内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引入实用、新软件等作出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 8、对策划部造成恶劣影响者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记者部: 1、每人每月基础分为 20 分 2、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者扣 3 分/次,请假者扣 1 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 分/次。 3、每月底记者部进行总结评比,表现优异者加 4 分/人。 4、参加各项比赛并为广播站争得荣誉者加 5 分/人。 5、新闻稿件凡被校报、网络新闻、团学动态采用加 3 分/篇,不重复加分。 6、无故不参加采访者扣 2 分/次,没有及时完成新闻稿件者扣 2 分/次。 第六章 公物管理 一、广播站内所有书籍、报刊借阅只限站内成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借期不得超过一 周,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或者重新购买一本同名书籍; 二、广播站所有公共财物归校团委所有,损坏须赔偿; 86 三、广播站所有资金由校团委负责,每学期由广播站站长向校团委提出资金支出预算, 学期末凭发票结算。 四、广播站每月凭发票由站长审核、签字,发放播音稿打印费。 第七章 站标及工作证使用制度 一、站标可在广播站文字资料和举办的各类活动中使用 二、广播站工作证和校园记者证只限本人执行广播站任务时使用,不得转借或涂改。 二、广播站工作证和校园记者证每学期须注册审核,否则无效;成员离站时收回;不加 盖公章无效。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生活广播站。 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生活广播站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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