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docx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 知承诺书 申请机构就申请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郑重作出下 列承诺: 一、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已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 业务审批的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已对照法定条件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进 行了自查,能够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法定条件、标准和 要求; 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五、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本申请机构知悉并同意:如出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执业许可,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实际 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形,将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直至被撤销代理记账。执业许可,并主动交回证书。 承诺人(机构负责人)签字: 承诺中介机构(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