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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兰政发〔2020〕7号关于印发《兰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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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兰政发〔2020〕7 号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 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兰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已经镇人 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 1 -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兰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应 急 预 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早 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和落实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 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 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 控等方案的通知》等。 - 2 -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的防治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卫计 与宣传、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城管、派出所、林业、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 做防控工作。 1.4.2 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 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 1.4.3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充分发挥专 家作用,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1.4.4 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 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 定。 1.5 响应级别 - 3 - 1.5.1 IV 级应急响应 疫情局限在区范围内,由区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1.5.2 Ⅲ级应急响应 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 应。 1.5.3 II 级应急响应 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省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 应。 1.5.4 I 级应急响应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估后,启动 I 级应急响应。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兰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 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 责人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卫计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由镇卫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领导小组的职责 - 4 - (1)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全镇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措施,统一指挥应急处置。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及时组 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结合专家意见,调整防治策略措施并组织 实施。 (3)向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有关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4)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 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并开展监督检查。 (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2.3 部门职责 镇党政办、卫计办:疫情处置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跟踪疫 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 理、监控和引导。 卫生院: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 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 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野生动物的管控,严禁野生动物交易; 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和休市,加强市 - 5 - 场监测与管理,对集贸市场进行“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消 除传染源。 派出所和综治办: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 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负责疫情处置 现场秩序,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计部 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 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疫情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财 政资金、捐赠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站、交管站和车站:协助对乘铁路、公路、水路交通工 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强化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和通风措 施,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疫区铁路、公路、 水路畅通。 城管队:负责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应急办:加强全镇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 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负责组织“全民爱国卫生运动”,营造 干净卫生人居环境。 林业站:依法监管野生动物交易,打击非法交易行为。 动物防疫站:依法监管海鲜、水产交易,打击非法交易行为。 中心学校党总支:组织辖区各学校、幼儿园落实防控措施, - 6 - 为师生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纪委:组织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人员 履职到位。 各村(社区):做好本单位的联防联控工作,做好网格化管 理,做好武汉回乡人员摸底、联防联控。 3 监测与报告 3.1 监测 3.1.1 监测机构 包括区疾病预控制中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监测哨点 医院和其他承担监测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负责疫情的 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 3.1.2 监测网络 建立和完善镇、村(社区)两级疫情监测网络。 3.1.3 监测内容 镇村(社区)医疗机构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等病 例的监测工作。 3.2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区卫计局报告新型冠状 - 7 - 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对象,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 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进行报告。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应急值班状态; (2)全镇所有医疗机构的门诊发热病人即时实行预检分诊 制度,发热呼吸道首诊病人一律分流至发热门诊诊治; (3)卫生院应立即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 演练; (4)卫生院应加强对门诊流感样、不明原因肺炎等病例监 测和排查; (5)病例在本区定点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能 力,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风险。做好公众心理疏 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 8 - 4.2 响应级别的调整和终止 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进展,经区级专家组论证后及时调整响 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 监督检查 根据应急属地管辖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对履 行职责不利,因防控工作失误造成疫情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当事 人的责任。 6 后期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应急工作结束后,区卫计局 应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 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 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 改进建议。 7 附则 7.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兰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9 -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 10 - 2020 年 1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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