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加快人才发展实施意见.doc
附件 4: 中共南县县委文件 南发〔2019〕11 号 中共南县县委 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县加快人才发展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南县加快人才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县县委 南县人民政府 2019 年 8 月 28 日 - 1 - 南县加快人才发展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县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进一步优化引才聚才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加 快“洞庭明珠、生态南县”建设进程,根据湖南省《芙蓉人才 行动计划》《益阳市人才行动计划》和《益阳市乡村振兴人 才行动计划(2018-2022 年)》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 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好优秀人才引进 1.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至 2022 年,引进一批经济社 会各领域紧缺急需的骨干人才。对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 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三年内分别发放每年 1.8 万元 生活补助和每月 300 元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或副高职称专家三年内分别发放每年 1.2 万元生活补助和每 月 300 元租房补贴;引进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 本 科 毕 业 生 三 年 内 分 别 发 放 每 年 0.8 万 元 生 活 补 助 和 每 月 300 元租房补贴。对工业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 院士以及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并在南县实际工作达到规 定期限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2.大力引进南县籍优秀人才。建立南县籍优秀大学生 人才库,定期组织人员到省内外重点高校鼓励、吸引南县籍 优秀大学生回乡创业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由相 - 2 - 关职能部门积极给予扶持帮助。开展大学生政务实践活动, 重点引导南县籍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见习锻炼,深 入了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和工作氛 围,强化本地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探索新形势下南县籍大 学生服务家乡发展建设的新模式新路径。 3.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或团队。围绕构建县域发展 新格局,立足工业发展、城建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文 化旅游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需求,编制人才需求目录清单。不 定期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着重引进对全县产业建设、经济社 会发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人才或团队, 推动人才链和产业链的衔接,实现人才引进与县域发展同频 共振、有机融合。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领办创 办项目或团队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制定专门政策予以支 持,根据实际需求可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补助。 二、大力培养骨干人才 4.支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展。对科技人员创办或 领办(担任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符合我县主导产业 发展方向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加大企业人才扶 持力度,对新被评定为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层 次人才引进工作,对来我县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企业的 引进起关键、直接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经研 究给予适当奖励。加强园区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大力引进 - 3 - 并积极培育更多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助推园区经济平稳快 速发展。 5.加强本地人才培养。注重培育稻渔(虾)产业、现 代农业发展等关键技术研发人才,支持组建技术研发、产学 研推团队,带动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托现代农业产业 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定 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发现和培育优秀 实用技术人才。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行动计划,依托乡村 振兴规划学院平台,加强校地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的方式, 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干部人才赴湖南城市学院开展培训,着力 培养一批金融管理、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方面 的本土专业技术人才。 三、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6.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积极筹建高科技项目孵化中心,致 力于把孵化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科研转化基地。被新认 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 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检测中心、双创示范基地、 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的工 业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 天地的工业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企业,分别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7.鼓励人才成名成家。支持教师、医生等各类专业技 - 4 - 术人员参加省、市人才评选,对获奖者在奖项相关奖励基础 上,再给予支持和补助,并优先参加教育培训、考察休假、 医疗保健等活动。同时,抓好人才工作及优秀人才典型宣传 推介,积极打造知名度,提升影响力。 8.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担任科技特派员、特聘 专家等,派出期间保留原工作岗位、编制、工资福利,职务 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围绕南 县地域特色,大力发展稻渔(虾)产业、现代农业等,促进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支持高校 毕业生到农村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对于服务期满、考 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择优在 乡镇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安置。 四、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9.设立人才专项编制。建立动态灵活的人才专项编制 管理机制,每年调剂一定数量的人才储备专项编制,由县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编制部门共同管理,专门用于无 空余编制的重要经济部门、重要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引进各 类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10.强化人才医疗服务保障。对符合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 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建立健康档案,为高层次人才提供 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医疗保 - 5 - 健检查。 11.妥善安排家属就业、子女就学。对引进的各类人才 的随调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由组织人事、编制 部门原则上根据其工作性质进行妥善安置;其他职业或灵活 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积极推荐就业。对高层次 人才子女,可自愿选择县内学校就读。其他引进人才的子女, 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相应的公办 学校就读;属普通高中教育的,可选择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 所在区域的普通高中就读,享受与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就读的 同等待遇。 12.合理分配事业单位人才收入。对事业单位聘用的急 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 制等分配形式,按照人力资本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对高 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承担重大任务的事业单位,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倾斜。 13.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任职。对基层专业技术人 员申报初级职称在权限范围内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所有 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的年限、效果和实际工作业绩作 为所有系列(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 累计服务满一定年限且业绩突出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对乡 镇农业、林业、医疗卫生等系列的工作人员,获得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逐步实行“定向使用”的职称聘用 制度。 - 6 - 14.探索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突出品德评价,探索 建立基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退出机制。建立充分体 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 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建立更加注重临床 水平、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 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 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长 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 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 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机制。 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重点遴选支持 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 才。 五、健全党管人才机制 15.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由县委书记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 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配强人才工作力量,每半年专题研究 人才工作一次以上,确保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人才发展 机制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16.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 人才工作列为各乡镇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和各级党组 - 7 - 织书记党建述职的内容。强化各类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情 况的考核督查,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17.加强政治引领和吸纳。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专家和优 秀人才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优秀人才在科技、经济、文化 和社会进步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扩大人才工作覆盖面,从各 行业专家和优秀人才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担任“两代表一委 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和优秀人才代表列席有关会 议,参与重大节庆活动,参与经济政策、重要规划、重大科 研项目的咨询、研讨和论证工作。 本意见与我县现行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 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所涉及资金按现 行财政体制执行。具体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 职能部门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或细则并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 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 负责解释。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南县人才引进激励 办法(试行)》(南发〔2017〕4 号)同时废止。 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 8 - 2019 年 8 月 28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