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配套教育资源包的通知》.docx
邵教通〔2018〕153 号 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 配套教育资源包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市属幼儿园: 规范幼儿园用书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 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8〕57 号)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 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基本 要求。目前,我市部分幼儿园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仍存在 乱订幼儿用书、乱使用幼儿教材进行教学等违规行为。这些 不规范行为导致了幼儿教育的“小学化”倾向,违背了幼儿 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必须予以纠正。为此,现就 规范全市幼儿园用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用书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和幼儿园必须根据省 教育厅《关于推荐使用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配套教育资源 包的通知》(湘教通〔2010〕153 号)的有关要求,在省教育 厅推荐的幼儿园用书中选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和使 用省定书目之外的幼儿园用书。在省教育厅新的推荐用书目 录未下发之前,今年秋季全市幼儿园用书仍从省教育厅审定 推荐的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的《多元整合幼儿园教育 活动资源包》教师指导用书及其教育资源包和中国大地出版 社的《幼儿园创新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及其教育资源包 这两个版本中择优选用,并由学前教育业务管理部门归口管 理,新华书店统一发行。 二、规范幼儿园用书管理 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配套教育资源包归口市、县两级 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股)管理。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 推荐的幼儿教师指导用书和配套资源包不得进入全市公、民 办幼儿园。推荐的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的《多元整合 幼儿园教育活动资源包》教师指导用书及其教育资源包和中 国大地出版社的《幼儿园创新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及其 教育资源包,只能作为幼儿园配备资料,不得组织家长统一 征订。 三、加强幼儿园用书督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用 书督查,规范用书管理秩序。要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查 相结合,将幼儿园用书管理情况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开学工作 检查和督查的重要内容,形成幼儿园用书监管的常态和长效 机制。对违规征订用书的公办幼儿园,将取消幼儿园及园长 评先评优的资格,并依法给予园长及相关责任人党纪政要处 分,且不得申报市(县)级保育教育规范幼儿园;民办幼儿 园用书情况统一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办学情况评估 范围,对不规范统一使用幼儿园用书的民办幼儿园实行限期 整改,取消幼儿园及园长评先评优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普惠 性民办幼儿园和市(县)级保育教育规范幼儿园;对使用盗 版教材的幼儿园坚决取缔其办园资格。 邵阳市教育局 2018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