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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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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沅江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沅江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 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 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 树、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 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 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 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 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监督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公 益林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林地禁牧和森林生态修复治 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 (4)指导和监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 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 护工作;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 区、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 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 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 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 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 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 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权限监督管理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 植物保护或其产品出口。 (7)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 负责上级或由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 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 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 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 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 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工作;开展退耕还林, 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 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竹木材利用政策,按照 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 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 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 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 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 治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 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 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 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 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 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 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生态补偿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 (14)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 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七个,所属事业单位 11 个(含 3 个独立 二级机构),全部纳入 2021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 政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防火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保 护站、市湿地保护站、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湖南省沅江市 龙虎山林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苗圃场(市目平湖林芦站)、市 林木种苗和技术推广站、市林业调查事务中心、市南洞庭湖风景名胜 事务中心、市林长制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928.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4.21万元, 增加了24.3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湿地修复的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0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32万元, 占65.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 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1.06 万元,占34.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6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71万元,占 50.39%;项目支出1222.67万元,占49.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5.24万元,增加8.6%,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湿地修复的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28%,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3.62万元,增加12.67%,主要是因 为增加了湿地修复的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 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0.02%;科学技术支出1.1万元,占0.07%;社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7万元,占3.6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 0.61%;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1554.65万元,占 95.18 %;其他支出5万元,占0.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1.72万元,支出决算数 为16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9%,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72.42万元,比上年增加66.2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68.47万元,比上年增加2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75.56万元,比上年增加30.58万元,资本性支出3.08万元,比上年 减少8.24万元,项目支出406.80万元,比上年增加60.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7.9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9.28万元、津贴补贴 170.03万元、奖金141.37万元、伙食补助费34.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02万元、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缴费3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9万元、住房公积金6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56万元; 公用经费17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07%,主要包括办公费10.57万 元、印刷费5.3万元、水费1.62万元、电费13.85万元、邮电费0.39万 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5.27万元、维修(护)费2.83万元、 公务接待费5.85万元、劳务费32.31万元、工会经费49.79万元、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22.83万元,资本性支出3.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 元,完成预算的406.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 算的4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欧美黑杨清退及湿地调 查接待次数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万元,完成预算的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森 林防火执法车一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 算5.85万元,占84.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万元,占15.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240批次 1460人次,主要是欧美黑杨清退、南洞庭湖湿地修复工作等发生的接 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06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6 万元,主要是公务 车保险及加油支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支出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年末结转和 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 加19.6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不可预计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 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1 辆,为森林防火专用 车,价值 10 万元;房屋建筑物 5 套,价值 127.43 万元,电脑 142 台, 价值 77.87 万元;其他通用设备 278 台(套),价值 164.78 万元,办 公桌椅等家具 769 件,价值 48.57 万元;资产总价值 487.18 万元,交 公车办车辆 2 台,价值 58.53 万元,已提折旧 279.61 万元,净值为 149.04 万元。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规程(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 2021 年度部门预 算绩效开展了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 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 4 万元, 到位资金 4 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 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 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上,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内容和有关要求,将 资金用在病虫害防治的工作衔接上。使用过程中,严格按国库集中支 付的要求,完善了报帐手续,做到资金使用合规,审批手续到位,资 料符合要求。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21 年森林病虫害防治以预测预报为主,主要是下乡线路踏查与 样地调查,发布预报;农药药物实验,防治对象药物杀灭对比等。具 体表现如下: 1.项目完成程度:项目在规定时间全部完成,完成率 100%。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调查规程组织实施,如质如量完 成项目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 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 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 年林业局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 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 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 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 义务植树、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植 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 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 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监督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指导公益林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林地禁牧和森林生态 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和监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 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 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 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湿地的合理利 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 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 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 植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 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 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权限监督管理重点保护的陆 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或其产品出口。 (七)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 关标准;负责上级或由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的自然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 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 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 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 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 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工作;开展退耕 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九)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 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竹木材利用政策, 按照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 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 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 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 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 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 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 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 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 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 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生态补偿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四)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 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 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七个,所属事业单位 11 个(含 3 个 独立二级机构),全部纳入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 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自然 保护地管理股、森林防火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林业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站、市湿地保护站、市琼湖国家湿地 公园事务中心、湖南省沅江市龙虎山林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苗 圃场(市目平湖林芦站)、市林木种苗和技术推广站、市林业调查事 务中心、市南洞庭湖风景名胜事务中心、市林长制事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 2021 年 12 月(预算编制时间) ,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123 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 76 人,离退休人员 47 人;遗属 8 人。 四、2021 年收支预算 2021 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 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 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1 年单位预算收入 1221.71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8.115 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 320 万元,上级补助收 入 138 万元,其他收入 45.6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45.156 万元,主 要因为机构改革林业管理站转隶到各乡镇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1 年单位预算支出 1221.715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 145.156 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林业管理站转隶到各乡镇人员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221.71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21.715 万元,占 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 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 787.715 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 704.307 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 315.325 万元,津贴 88.79 万元,奖金 13.724 万元,绩效工资 95.545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131.243 万元,住房公积金 59.68 万元;公用经费支 出 7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08 万元。 项目支出 434 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24 万元,主要 用于病虫害防治和非税收入征收;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 220 万元, 主要用于植被恢复费;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 4 万元,主要用于森林 资源调查;动植物保护项目支出 8 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和冬 候鸟保护;林区公共项目支出 178 万元,主要用于龙虎山林场改革。 ②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130201 行政运行 787.72 万元;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24 万元;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220 万元;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4 万元;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8 万元; 2130226 林区公共支出 178 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 704.307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76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08 万元; 项目支出 434 万元; 2021 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 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6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减少 15 万元,下降 16.48%。(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林 业管理站转录到各乡镇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 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7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 1.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 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5.1 万元,减少原因公务车已上交公车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 年本局培训费预算 0.5 万元,主要 用于开展及参加候鸟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业务培训所需的费用, 人数 10 个。差旅费预算 6 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调查,工程项目验收, 去上级部门争取立项所需的差旅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1 辆,价值 10 万元;房屋 建筑物 6 套,价值 127.93 万元,电脑 142 台,价值 77.60 万元;其他通用设备 320 台(套),价值 169.06 万元,办公桌椅等家具 726 件,价值 44.06 万元;资产 总价值 428.65 万元,已提折旧 277.72 万元,净值为 150.93 万元。 (六)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 1221.715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 787.715 万元,项目支出 434 万元。 非税收入征收成本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24 万元,完成目标, 达到成效。 病虫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4 万元,完成目标,达到成 效。 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220 万元,完成目标,达到 成效。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4 万元,完成目标, 达到成效。 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8 万元,完成目标,达到成 效。 龙虎山林场改革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178 万元,完成目标, 达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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