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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曾都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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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议精神和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督察整改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我 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 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 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立足新 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 格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 境的向往为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推动结构调整和 高质量发展为主线,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补齐生态环 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效。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合力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要求,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 — 1 — 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 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 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 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限期整改。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明确整改目标、整改 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 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 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标本兼治,统筹整改。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 以整改问题为契机,以整改任务为重点,系统施策、综合治理、 统筹整改。定期在网上公开问题整改情况,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工 作协同、动态管理,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举一反三,长效整改。着眼常态长效,坚持立行立改 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健全举一反三机制。围绕督察整改问题和突 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 态环境问题,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 底线。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融入全区大 局,与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 碳中和深度结合,全方位推进“四区”建设。 — 2 — 三、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五个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 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 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的整改标准,做到整改一 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报备一个,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 15 项整改任务全面整改、立行立改、 彻底整改。坚决防止整改“一刀切”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 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检视差距、查找不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切实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 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解决人民群众 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补齐工 作短板、抬高全域发展底板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 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步提升。 (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 限时销号。计划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3 项(省序号 1、 16、21),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5 项(省序号 6、9、 25、28、47),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1 项(省序号 — 3 — 57),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6 项(省序号 2、19、33、 62、63、64),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污 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 2025 年,空气质量持续 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 浓度均值、优良天数比例、 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国考断面及先觉庙水库集 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 治理成果,有效保障饮水安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 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 (四)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健 全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 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管和问题整改督办机制。深入实施生态环 境保护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构建源头预防、过程 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持续提升现代 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 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区各级党 委和政府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把握习近平 — 4 — 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贯 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绿色政绩观,坚决打破简单把发展与保护 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依法治污的总方针,大力开展 VOCs 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 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全区重点行业废气、废水、扬尘污染综合 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减少化 肥农药使用量,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处置设施建设, 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深化落实环保督察 整改定期调度、即时会商、问题通报、跟进督办工作机制,统筹 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轮中央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 案”,实打实、硬碰硬推进整改。 (四)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大力实施“智慧环保” 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与治理精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 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积极 推进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多渠道资金扶持等制度建设,落实境 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 — 5 — 值实现机制渠道和途径,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五)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为引领,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产业空间结构 布局,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落 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 进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 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原领导小组下设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更名为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整改工作专班),区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区 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 主任和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各地各单位推进督 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各有关单位 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 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督办检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督导单位负责对 相关整改任务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根 — 6 — 据整改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并将完成情况 纳入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涉事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实行指 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相结合,坚决处罚到位、督导整改到位,绝不 手软、绝不姑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谁承办、谁整改、 谁负责”,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运动式”整改和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坚决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 未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依据《曾都区生态环境保护“一票 否决”暂行办法》,实施“一票否决”。 (四)强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及交办信访件调查处理的信息公开工作,定 期公开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曾都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题整改任务清单 — 7 — 附件 曾都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为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 实,制定整改任务清单。 一、一些领导干部对湖北独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高水平保 护的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抓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忙起 来次要”。一些地方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够,“上热 中温下冷”现象明显。有的领导干部强调客观多、检视主观少, 比如,认为湖泊水质改善未达目标,主要是由于国家考核目标设 定过高;认为河流污染主要原因是先天环境容量不足,而不考虑 减污控污。(省序号 1) 责任领导:姜皓、刘文国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 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强化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 — 8 — 护自上而下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 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 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 等纳入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 育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争先进位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 (二)落实会议研究制度。区委、区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 环境保护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政府每月至 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健全落实督查整改机制。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 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就贯彻落实情况加 强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四)强化监督考核。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专项指标, 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 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对本地污染源排放现状分析,持续开展年度精细 化大气污染源清单建设工作,开展 PM2.5 等污染成因分析,推动 本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9 — (六)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各地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交账任务不反弹,确保其它整 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确保整改任务经得起检验。 二、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省序 号 2) 责任领导:何胜、汪兵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 行动。进一步巩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成效,切实提升各地各部门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视程度,推动中央、省关于长江保护修复的 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底前,分阶段推进 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 法》,建立健全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保障机制。 (二)配合市级部门编制实施《随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 — 10 — 保护“十四五”规划》《随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1—2035 年)》,结合市、区、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完成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三)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完成市 定年度重点任务。 (四)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巩固提 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严厉打击流域内非法采砂行为,全力 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 加快推进河流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 按要求完成镇级河流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和确权证的发放。 (五)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把好源头入口关,最大限度保护好府澴河流域生态 环境。 (六)加大项目谋划和推进,积极谋划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 项目,推进水环境治理和修复等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争 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 三、对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不力。(省序号 6) 责任领导:黄河 责任单位:区水利和湖泊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11 —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2022 年底前全面完 成“限期退出类”小水电站的退出工作。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按照水利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 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21〕397 号)要求,在全面核查基础 上,开展综合评估,确定整改和修复目标,逐一明确“退出、整 改、保留”类电站的整改方案,建立台账。 (二)严格落实“一站一策”,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改措施, 有效解决小水电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 障群众生活、生产,积极稳妥推进问题整改,并严格按照区级组 织验收、市级复核抽查、省级销号备案的流程开展验收销号。 (三)采用线上监测和实地抽查等形式,加强电站生态流量 泄放监管。 (四)优化整改措施,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有关部门意见 完成整改的,要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纠正整改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正在推进整改的,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统筹推进。尚未开展整改的,要抓紧启动整改工作, 在 2022 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四、湖北省近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但 — 12 — “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仍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 面临较大压力。截至督察进驻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 产的“两高”项目共 60 个,新增能耗 2053 万吨标准煤,超出湖 北省 1690 万吨标准煤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 投产的综合能耗 5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 36 个“两高”项目中,有 30 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占 83.3%,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省 序号 9) 责任领导:汪兵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 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建立“两高”项目准入部门联审会商制度。对全区范 围内拟建“两高”项目,实行发改、科经、生态环境、统计四部 门资源环境联合评估制度,开展逐级审查,对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 会商后,报省审批后予以市场准入节能审查。 (二)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十 — 13 — 四五”期间新建拟建投产达产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上“两 高”项目清单,按要求逐级报送;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 下的“两高”项目,报送市发改委,并建立区级台账,进行动态 管理。 (三)按国家和省要求,完善并落实能耗双控政策制度,新 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指导企业开 展好能源数据统计报送,及时开展好能耗核算和预警工作。 (四)对照国家高耗能行业中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 水平最新要求,开展工艺改造、节能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 (五)对纳入省级 36 个“两高”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开展深 入排查,对项目节能审查、环评批复、土地审查、水资源论证、 施工许可等手续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 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 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 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磷石膏综合利用 率提高到 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 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 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 年和 2020 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 21%和 29%,远低于国家要 求。(省序号 16) 责任领导:罗俊涛 — 14 —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和 改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严格控制新上磷化工工业项目。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严格项目准入,审慎上马磷化工工业项目。 六、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建设统筹指导不够,相关工作推进滞后。“十三五”期间,湖北 省规划的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污水管网项目和老旧管 网改造项目分别仅完成规划能力目标的 61%、74%和 63%。《湖北 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 在 2020 年建成 37 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督察时,仅建成 13 个,6 个尚未动工建设。2019 年 4 月,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要求各 省应在同年 5 月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省级实施方案,但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不力,至 2020 年 4 月才印发实施方案, 滞后近一年时间。(省序号 19) 责任领导:何胜、韩建新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 15 —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稳步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生活 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 收集率达到 70%以上。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底前,分阶段推进 整改措施: (一)大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2022 年 7 月,完成 126 个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管网改造;2022 年 12 月底,完成沿河大 道延伸、新工一路东段等 4 条主干道雨污分流管网改造;2023 年 12 月底,完成六草屋大道、裕民大道延伸等 2 条主干道污水 管网建设;2024 年 12 月底,完成交通大道曾都区段污水管网、 星光片区雨水管网和两水片区雨水管网等 3 项雨污管网改造; 2025 年,完成星光二路、周家寨一路等 2 条主干道雨污管网分 流改造。 (二)推进老旧破损和错接混接污水管网改造。建立常态化 管网巡查和问题整改台账,将老旧破损和错混接管网维修改造纳 入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修计划。2023 年 12 月底,完成辖区排水 管网普查和错接混接整治。 (三)基本完成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对治理完成城市 污水直排口的管护,杜绝污水外溢。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新 的需治理直排口数据,及时查漏补缺溯源整治。 — 16 — (四)配合市级部门编制《随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规划》 《随州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积极谋划垃圾治理重点项目, 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七、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 导致问题长期存在。(省序号 21) 责任领导:罗俊涛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街道、经济开 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树立全面办信的理念,形成“领导包 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的工作格局,确保“件件 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 办理更加规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质效更高,进一步增强人民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时限:2022 年 7 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引导信访人通过网络和 12345 电话等途径信访,提高办理质量, 如实反馈办理结果,实现群众信访投诉办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 度化。 (二)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高度重视,全 — 17 — 面梳理。对尚未办结的问题,实行双向交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 门);强化信访督办,对长期难以解决、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问 题实行领导包案办理;组织力量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信访问题 “回头看”工作,对办理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八、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 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 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 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省序号 25) 责任领导:汪兵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按照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突出规划引领和 政策导向,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 及相关规划,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布局。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加强规划布局。在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坚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长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各项决策部 署,加强“三线一单”系统管控。 — 18 — (二)把好化工园区项目准入关,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 建化工项目,禁止工艺落后、环境风险高的项目进入化工园区。 禁止在府澴河沿岸 1 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三)持续推进日常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 行为。 九、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 见》,将化工园区确认工作交市州政府,但有的市州又把园区审 查责任推给县区,造成个别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不严。(省序 号 28) 责任领导:汪兵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镇、街道、经济开 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 见》(工信部原〔2015〕433 号)《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 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 号)和《湖北省化 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鄂发改工业〔2018〕404 号)的要求, 配合市政府做好化工园区审查工作。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根据《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 — 19 — 〔2015〕433 号)《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工信部联原〔2021〕220 号)和《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 见》(鄂发改工业〔2018〕404 号),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健 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企业准入审查,严格按程序报批。 十、湖北省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缺口较大,污水集中收 集率长期处于全国靠后位置。督察发现,湖北省现有管网错接漏 接混接、地下水入渗等问题突出。全省 17 个市州仅 3 个基本完 成管网排查工作。(省序号 33) 责任领导:何胜、韩建新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镇、街道、经 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2025 年,基本完善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完成管网排查及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修复工作,逐步实现 城区管网雨污分流目标。2022 年至 2025 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 收集率分别达到 55%、60%、65%、70%。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持续开展管网普查。加大设施管护巡查力度,建立常 态化管网巡查和问题整改台账。 (二)推进老旧破损和错接混接污水管网改造。将普查的管 — 20 — 网问题整改清单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逐步完成整治。将 老旧破损和错混接管网维修改造纳入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修计 划。 (三)大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2022 年 7 月,完成 126 个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管网改造;2022 年 12 月底,完成沿河大 道延伸、新工一路东段等 4 条主干道雨污分流管网改造;2023 年 12 月底,完成六草屋大道、裕民大道延伸等 2 条主干道污水 管网建设;2024 年 12 月底,完成交通大道曾都区段污水管网、 星光片区雨水管网和两水片区雨水管网等 3 项雨污管网改造; 2025 年,完成星光二路、周家寨一路等 2 条主干道雨污管网分 流改造。 十一、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多个地市对船舶垃圾、污水、 含油废水量底数不清,即使工作起步较早的宜昌市目前每年接收 处理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量也不足产生量的 5%, 不到处理能力的 10%。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仍需加快 推进,2020 年全省岸电累计使用 368 万度,货运码头用电仅占 全省岸电总电量的 6.1%。(省序号 47) 责任领导:罗俊涛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 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 21 — 整改目标:摸清全区船舶污染底数,建立健全船舶垃圾、污 水集中处置机制,加快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随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 制度》,对船舶垃圾、含油废水集中转运规范处置。 (二)继续加强对辖区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 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各地监管单位对在外营运船舶违规排 放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罚。 十二、近年来,湖北省建筑用石材生产行业快速发展,2019 年全省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产量较 2015 年增加 719%。 督察发现, 一些石材开采企业重开采轻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多发。(省序号 57) 责任领导:韩建新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林业局,各镇、 街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 强饰面用石材矿山管控,关闭矿山积极推进生态修复,新建矿山 严格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在产矿山认真落实“边开采、边修复” 要求,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长效机制。 — 22 — 整改时限:2023 年 12 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2022 年 6 月底前,对全区矿山进行 清理排查,全面摸清全区石材矿山修复最新情况。 (二)关闭减少一批。2022 年 7 月底前,将石材矿山开采 纳入“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减少矿权数量。 (三)整改修复一批。加强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 指导,制定石材矿山生态修复年度计划表,并抓好落实。对已明 确关闭不再延期的矿山,由当地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对 历史遗留的矿山,由地方政府完成治理工作。 (四)新立管控一批。督促各地将绿色矿山建设贯穿到新建 石材矿山建设的全过程,新建矿山正常运营 1 年内达到绿色矿山 建设标准。对已出让新建石材矿山,督促企业做到“边开采、边 修复”。 (五)强化执法监管。督促各地加强森林资源、矿山开采动 态巡查,对发现的违法采矿、擅自毁林等行为依法查处。 十三、《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 意见》明确,到 2020 年,长江经济带省份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 负 增长 ,长江干线 及重要支流沿线化肥 农药 使用 量要减少 3%-5%。但湖北省有关部门未细化工作措施,既没有按要求分解 减量目标,也没有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工作推动主要 — 23 — 靠减肥减药示范项目“以点带面”。督察发现,减肥减药示范项 目覆盖面小,难以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甚至有示范户表示化 肥农药用量并未减少,由于病虫害较多,2021 年农药用量反而 更多。根据统计部门数据,2020 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 267.3 万 吨,比 2015 年减少近 20%。这些数据虽然是村级上报的“全面 统计”,但主要依靠“估算”。督察组在宜昌、荆州随机抽查 4 个村庄,均无法提供化肥用量统计原始台账,化肥使用量数据不 能反映实际情况。(省序号 62) 责任领导:黄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 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力争到 2025 年全区 化肥用量较 2020 年实现负增长。持续推进基层统计台账建设, 建立化肥、农药使用量等基层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底前,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农药减量 1.贯彻落实《随州市农药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农药 减量控害增效主推技术,分区域分作物落实农药减量化关键技术 措施。 2.提升病虫监测预警能力。积极申报植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24 — 加强监测点建设,完善区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 3.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全面提升全区绿色防控覆盖率, 2022 年底前,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50%,“十四五” 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 55%。 4.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农机补贴、农 技指导等方式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全社会应急防 控能力与水平,“十四五”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 45%以上。 5.加强技术示范。强化农药减量控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 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建立示范区,集成应用示范多种农药减量 控害技术与措施,粮食作物核心示范面积 2000 亩以上,经济作 物核心示范面积 500 亩以上,辐射带动开展农药减量化行动。 (二)化肥减量 1.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不断完善作物施肥方案,在关键农时发布施肥指导意见,建立肥 料配方信息发布机制,引导企业按方生产配方肥、农民选用施用 配方肥。 2.加大先进施肥方式推广力度。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进 一步完善先进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新型肥料。 3.加大有机资源利用力度。积极鼓励联合收割机加装使用秸 秆切碎装置,着力推广秸秆切(粉)碎还田。充分利用冬闲田, 因地制宜选择绿肥品种,重点发展油菜绿肥。发挥绿肥固氮减氮、 — 25 — 活化土壤养分等效应,减少化肥用量。 4.加大示范片建设力度,2022 年-2024 年全区开展测土配 方示范片建设 1700 亩。 (三)数据统计 1.加强村级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针对化肥、农药使用 情况建立村级台账,提高数据质量。 2.对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举一反三抓整改。加强历史台账整理, 加强原始资料收集,规范年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 3.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整改。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 度,强化工作组织管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加强农村统计“双 基”制度建设。 十四、测土配方施肥是化肥减量重要措施之一,湖北省上报 2020 年全省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 93.34%。督察发现,湖北 省将施肥建议卡发放覆盖面积等也当作测土配方技术覆盖面积; 全省测土取样数量远低于《测土配方技术规程》要求,所测数据 难以反映各地耕地实际情况:施肥建议方案虽然每年都下发,但 基本“无人问津”。全省测土配方技术实际覆盖范围远小于上报 数据。(省序号 63) 责任领导:黄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 区 — 26 —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确保测 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 90%以上,到 2025 年三大粮食作 物化肥利用率达到 43%以上。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底前,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 (一)加大土样采集密度,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NY/T2911-2016),严格按照平原区每 200 亩采集 1 个样,丘陵 区 80 亩采集 1 个样的点位要求,结合各地土壤、种植制度、施 肥现状等,确定 2022 年-2024 年三年共取土化验 6706 个。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指导。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化肥 减量增效及测土配方施肥的重要意义。发布肥料配方信息和施肥 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施肥。 (三)加大对肥料生产企业、肥料经销商、新型经营主体及农 户培训力度。 (四)强化施肥建议卡发布应用。进一步规范施肥建议卡,多 途径推进建议卡进村入户。鼓励供销社、肥料生产企业、经销商以 及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配肥服务,按照推荐配方加工销售使用配方 肥,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服务。 (五)对农户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科学评价 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情况。 — 27 — 十五、由于《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 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湖北现有的 71 座生活 垃圾填埋场中,19 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 5 座日处理量超 过设计能力 200%; 26 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 5 年。(省序号 64) 责任领导:韩建新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目标:确保全区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2022 年 12 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定期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水质检测,确保生活污 水达标排放,完善生活污水转运处理台账。 (二)2022 年 3 月底前,针对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 三,对全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按照一场一策,提出具体整治措施,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整治。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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