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帮扶助学奖评选办法.doc
徐州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帮扶助学奖”评选办法 为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在广大同学中形成帮扶助学的良好学 习氛围,激发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团结协作、奋发进取的精神,鼓励后 进者,全面提高学习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集体;思想道德品质优 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年度基 本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能够端正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对帮扶对象 的学习成绩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帮扶对象本学年的成绩较上一 年度有所提高。 3、学期受到院、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均无资格参评。 4、凡未按规定缴清学费者不能参加评定。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按照学校统一的安排时间进行 2、评选人数:按照学校规定比例评选 3、评选程序: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照符合条件的学生 所帮扶的对象进步的名次排序确定人选,报学校审批。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