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doc
许昌市东城区民政局 文件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 许东民文〔2022〕7 号 许昌市东城区民政局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 关于提高 2022 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 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按照许昌市 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提高 2022 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 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许民〔2022〕38 号)文件要求,现就提高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 590 元提高到每 人每月 630 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仍不低于 315 元。结合东城 区实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 A 类 420 元、B 类 320 元、C 类 280 元。 二、提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 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按 照市民政局要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每 月不低于819元。结合我区现状,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 每人每月7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0元。 三、加强资金发放管理工作 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从2022年1 月1日起执行。今年5月初,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 2022年1月至4月资金提标部分补发到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 困供养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由财政局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 供养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由民政局严格落实 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按时、准确、足额发放。 许昌市东城区民政局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