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_汶川县人民检察.docx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部门预算 2020 年 1 月 15 日 目 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0 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汶川县人民检察院职能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责辖区各项检察工 作,接受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和汶川县党委的领导,对汶川县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二)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以服务高 质量发展为切入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我 县全面融入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动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地高质 量发展,全面建成“三好两富”小康汶川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 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63.75 万元;支 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404.7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18 万 元,卫生健康支出 26.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4.98 万元。汶川县人 -2- 民检察院 2020 年收支总预算 563.75 万元,比 2019 年 599.89 万元收 支预算总数减少 36.14 万元,主要原因:实有人员数量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收入预算 563.75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拨款收入 563.75 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支出预算 563.75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 530.97 万元,占 94.19%;项目支出 32.78 万元,占 5.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63.75 万元,比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99.89 万元减少 36.14 万元,主要原因: 实有人员数量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63.75 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404.7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1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6.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4.98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63.75 万元, 比 2019 年预算数 599.89 万元减少 36.14 万元,主要原因: 实有人 员数量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 404.70 万元,占 7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77.18 万元,占 13.69%;卫生健康支出 26.89 万元,占 4.77%;住房保障支 -3- 出 54.98 万元,占 9.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 2020 年预算数为 404.70 万元,主 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全院日常运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0 年预算数为 51.4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20 年预算数为 25.73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 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2020 年预算数为 26.89 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2020 年预算数为 54.98 万元,主 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63.75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474.0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38.80 万元、津 贴补贴 153.82 万元、奖金 11.5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07 万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1.45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25.73 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30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 助缴费 5.60 万元、住房公积金 54.98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19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72 万元。公用经费 71.5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71.52 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71.52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 66.52 万元增加 5 万元,增长 7.52%,主要原 因:新增聘用制书记员 5 名,办公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 年无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 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 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 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5-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 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 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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