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doc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院共设置 13 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政治处、侦 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局、 案件管办、控告申诉科等,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 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 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 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 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 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 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 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 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 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 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共有编 86 人,其中:行政编制 75 人,事业编制 11 人;在职职工 66 人,退休人员 28 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 责,依法履行了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 1857.88 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 1572.52 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 213 万元;罚没收入 72.36 万元。 三、(1)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分析。2018 年支出预算按用 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970.77 万元,占 52.25%;商品和服 务支出 180.07 万元,占 9.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61 万元,占 2.18%;项目支出一般性项目 453.43 万元,占 24.4%。专项资金 213 万元,占 11.46%。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 3 万元,公 务用车费 40.5 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 452.27 。 其中:办公费 72.7 万元、印刷费 23 万元、培训费 18.2 万元,公务接待费 3 万元、差旅费 13 万元、会议费 3 万元、 专用材料 10 万元,办公用房电费 30 万元、劳务费 23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87 万元。 (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货物采购 75 万。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主要项目是: 档案扫描升级项目、保密密码工作相关项目、预防职务犯罪 项目、办案经费项目、案件评查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