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doc
中 国 科 学 院 科发人函字〔2020〕4 号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 2020 年度 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 施“全员能力提升计划”,院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加大 骨干人才的培训力度。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发布 2020 年 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智〔2020〕 2 号)要求,现就我院 2020 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申 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和实施方式 (一)领军人才研修项目(计划 30 人) 培训对象:战略科学家、国家或院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 或院重要学科方向带头人、有发展潜力的战略科技专家、国家 急需紧缺的杰出人才等。 培训方式:个人或成组(2-6 人)到发达国家知名科研机 构或大学深入交流研讨,重点解决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 题。鼓励院内跨单位、跨学科组成团组。团组须同期(出入境 时间一致)赴同国培训学习。 基本条件:须为单位在册职工,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团 队带头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计划 50 人) 培训对象: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人才。 培训方式:成组(2-6 人)到发达国家知名科研机构或大 学深入交流研讨,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解决具体的科学 问题。鼓励院内跨单位、跨学科组成团组。团组须同期(出入 境时间一致)赴同国培训学习。 要求:团组成员均须为单位在册职工,年龄不超过 40 周 岁;团组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键技术专项培训项目(计划 50 人) 培训对象: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优秀的重大装置研制 和运维人员,在国家或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以及在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承 担重要任务的骨干科技人才。 培训方式:成组(2-6 人)到发达国家知名科研机构或大 学深入学习培训,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关键技术能 力。鼓励院内跨单位、跨学科组成团组。团组须同期(出入境 时间一致)赴同国培训学习。 要求:团组成员均须为单位在册职工,年龄不超过 50 周 岁;团组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四)重点领域专项计划(计划 50 人) 在以上三类项目基础上,院层面分别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 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三大主题,在若 干领域设立专项予以重点支持。如属于重点领域专项,申报时 请注明具体专项类别(如符合多项,均可注明),院将在遴选 中倾斜支持。申报重点领域专项可不受领军人才研修项目、优 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和关键技术专项培训项目三类项目名额 限制。 1. 重大基础科学前沿专项 2. 战略高技术领域专项 3. 重大关键技术研发 4.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专项 5. “一带一路”专项 6. 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治理专项 7.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 8. 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 9. 先进制造专项 10. 新材料专项 11. 中青年管理骨干专项 申报以上四类培训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培训时长:可选择 14 天、21 天、30 天、60 天或 90 天及 以上。 培训组织:院属单位组织申报,待我院和科技部审批通过 —3— 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执行(须在 2020 年内执行完 毕)。 资助方式:科技部提供部分境外费用资助。院层面视项目 情况酌情提供部分资助(以正式通知为准)。其他费用由申请 人所在单位负担。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布局与发展需求,结 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统筹规划本单位 2020 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按照上述项目的条件遴 选推荐人选(团组),研究明确总体排序后报院人事局。 (二)院将重点围绕“8 个重大创新领域和 2 类公共支撑 平台”战略布局和“三重大”产出导向,对参与四类机构分类 改革、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十三五” 院重点项目的人员等予以优先选派。符合此类条件人员可在申 请表和汇总表中注明。 (三)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原 则可参考《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发布 2020 年出国(境)培训项 目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智〔2020〕2 号)(附件 1)。 需要注意的是,14 天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 2 个,21 天 及以上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 3 个。培训地点不得超过一 个国家的两个城市。 (四)人事局审核遴选通过后,将通知相关单位在线填写 —4— 项目申报信息。相关单位须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前完成项目申 报信息填写、与境外培训机构签署“合作意向书”等工作,请 统筹安排好后续工作。 (五)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获得项目资助人员的规范管 理,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培训结束回国 15 个工作 日内,须向院提交培训总结。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院将核 减或暂停该单位的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 (六)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院对境外费用采取 “后资助”方式。科技部审批明确资助类别后,院层面相应明 确资助金额。每年 9 月 1 日至 30 日,人事局进行年度因公出 国(境)院内资助经费核销,相关单位需清算上一年 9 月 1 日 至当年 8 月 31 日期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实 际支出情况,填写《中国科学院因公出国(境)院内资助费用 核销表(单位)》,人事局审核材料后于下一年初统一拨付相关 费用。 (七)在 2020 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中,院进一 步强调成果导向,明确培训目标,注重成果收集。院鼓励支持 各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参训人员回国后开展学术交流或经 验分享,认真梳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培训短期和长期效果。 对于该项工作成效显著、资源共享工作突出的单位,院将适度 增加该单位的因公出国(境)培训名额。 (八)请各单位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前,将《因公出国(境) 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 2)和《因公出国(境)培训项 —5— 目计划申请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报送院人事局继续教育 与干部监督处,并将《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附件 2)和单位总体排序意见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一 式 1 份)报送院人事局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院内跨单位、 跨学科组成团组、共同申报项目的,由团组带头人所在单位统 一报送团组所有成员材料。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逾期提 交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人事局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 杨大伟 联系电话:010-68597408 电子邮箱:yangdw@cashq.ac.cn 附件:1.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发布 2020 年出国(境)培训 项目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 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3. 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汇总表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2020 年 1 月 17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