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doc
附件 1 贵阳市 2023 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 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 展 2023 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 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 2023 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 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 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 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 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 1105 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 2023 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 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 2)。 -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 数限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 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 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 应的学位。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 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由具体招聘学校确定)。 5.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 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 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 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 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 -2- 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 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 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 2)。 6.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5 年 5 月 12 日及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7 年 5 月 13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 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 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82 年 5 月 13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77 年 5 月 13 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 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 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 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 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 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 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 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 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 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 -3- 9.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 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 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8 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 计算,如 2018 年报考公务员,2019 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 度为 2018 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止 2023 年 9 月 1 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 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 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 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4-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 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 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8 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 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 进行:报考人员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09:00 至 5 月 14 日 17:00 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 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 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 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 《贵阳市 2023 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 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 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 -5- 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 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 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 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 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 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 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 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 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 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 16∶00 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官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1 比例 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 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 格 初 审 时 间 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09:00 至 5 月 15 日 17:00。 -6-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 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 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 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 必须在提交后 24 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 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 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 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 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 报名期间由市、各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 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 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 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 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 年 5 月 14 日 17:00 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 年 5 月 14 日 17:00 至 5 月 15 日 17: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 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7- 2.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 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 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或区 (市、县) 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09:00 至 5 月 16 日 17:00 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 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 100 元/人。未在规定时间 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 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 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 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 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 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09:00 至 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小 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 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http://rsj.guiyang.gov.cn ) 和 “ 贵 阳 市 教 育 局 ” (http://jyj.guiyang.gov.cn)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8-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 考人员应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 09:00 至 6 月 16 日 17:00 期间进 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 “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 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 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 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 识》,考试时限为 15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 笔试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00 至 11∶30。笔试地 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 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 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 线)。 -9- 六、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 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 之比不低于 3A1,不高于 6:1 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 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 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 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 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 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 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 3A1 的, 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 2,通过资格 复审人数为 4 或 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 1,依此类推), 减少后仍达不到 3A1 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 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 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 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 10 -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核准后,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 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 2023 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学位 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 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4 张。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 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 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 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 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 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 24 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 11 -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 100 分,设最 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 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 教育局另行 通知,请进入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 40%、试教百分制成绩 占 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 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 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 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 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 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 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 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 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12 - 九、体检 体检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 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 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 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以及贵 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 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 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 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 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 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招聘各区(市、县)教 育局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 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 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 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 - 13 - 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 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 3 日提交的复检申请 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 X 光等项目检查,不做 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 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 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教 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 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 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 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 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 施。考核组由 2 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 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 聘用建议意见。 - 14 -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 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 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 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 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 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 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 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 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 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 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 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 15 -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 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仍未取得 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 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 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 2023 年统一公开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 (见附件 3)。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 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 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 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 - 16 - (二)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 将在贵阳市和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 4)上发布,请 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落实防控措施。 (四)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考务二部,处理网上在线 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工作监督电话及指定网站网址: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0851-87989391,“贵阳市教育 局”(http://jyj.guiyang.gov.cn);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 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 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