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永生等同志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doc
长师院人发〔2010〕12 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米永生等同志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中心(所)、各部门、后勤集团、校医院: 根据长师院人发〔2010〕7 号文件通知,以下 14 名同志分别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的原则,经学校研究,校长 同意从 2010 年 1 月起予以聘任。 一、讲师(8 人) 1.数学讲师:米永生、吴先兵 2.教育学讲师: 王红娜 3.信息科学技术讲师: 邢昌元 4.生物学讲师:王新惠 5.美术学讲师: 刘金宝 6.外国语言文学讲师: 蒋朝霞、吴焱怡 二、转评讲师(4 人) 1.信息科学技术讲师:罗军、余全 2.物理学讲师:包秀丽 3.音乐学讲师:王淑芳 三、助教(1 人) 思想政治教育:熊平 四、转评研究实习员(1 人) 思想政治教育:蒋灵毅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 职务 聘任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0 年 4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