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藏语基地班).doc
法学(藏语基地班)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需要,本专业面向民族地区尤其是藏族地区培 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和崇高的法律信仰,系统掌握法学知 识,通晓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与民族法理论知识,能熟练运用汉语和藏语,具有实践和 创新能力的藏族法学高级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全人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 道德,社会责任感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较高的人文素养,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与写 作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趋势,具备一定的法学理 论素养; 4.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知识,能运用法学基本理论、基本范畴、基本知识 分析处理法律问题,具备较强的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 5.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知识; 6.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运用汉语和藏语进行交流和文 书写作,解决法律实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MHK 达到合格标准。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8. 具备一定的体育基础知识,掌握科学锻炼的基本方法,达到国家要求的大学生 体育合格标准; 9.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核心课程 藏文修辞学、藏文写作、藏汉翻译理论、藏汉翻译实践、现代汉语、汉语应用文写 作、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 与行政诉讼法、民族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 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五、修业年限 四年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七、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分配表 类别 必修 环节 选修 环节 学分 数量 比例% 通识教育必修课 36.5 22 专业必修课 69 41 实践教学环节 18 11 专业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 和跨专业选修课 37 22 6 4 合计 学时 各学期学分分配计划 1 2 3 4 5 6 7 8 956 10 8 6.5 6 5 0 0 0 1188 15 12 15 10 11 6 0 0 0 0 0 1 3 6 2 6 2 5 10 8 10 2 0 702 166.5 注:1. 通识教育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形势与政策、就 业与创业指导、军事教育、心理健康等课程。 课 2. 学分比例指占总学分的比例。 3. 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包括课程教学过程中所设置的实践环节以及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践 程 。 八、法学(藏语基地班)本科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 专业代码:030101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时 总 其中 计 实践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5 54 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90 18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 3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形势与政策 1 64 大学英语(一) 3 72 大学英语(二) 3 72 大学英语(三) 3 72 大学英语(四) 3 72 计算机文化基础 3 72 计算机技术基础 3 72 公共体育(一) 1 36 公共体育(二) 1 36 公共体育(三) 1 36 公共体育(四) 1 36 军事教育 1 46 心理健康 0 18 职业生涯规划 1 18 就业创业指导 1 18 藏文修辞学 3 54 藏文写作(一) 2 36 藏文写作(二) 2 36 藏汉翻译理论 2 36 藏汉翻译实践(一) 2 36 藏汉翻译实践(二) 2 36 现代汉语(上) 2 36 现代汉语(中) 2 36 现代汉语(下) 2 36 1036030017 法理学 3 54 3 1036030002 宪法 3 54 3 中国法制史 2 36 2 民法总论 3 54 3 1036030005 刑法(一) 3 54 3 1036030007 刑法(二) 3 54 1036030009 刑事诉讼法 3 54 3 民事诉讼法 3 54 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 54 3 民族法学 2 36 2 国际法 2 36 课程编号 通识 教育 必修 课共 36.5 学分 专业 必修 课共 69 学分 1036030018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3 4 2 2 4 4 4 4 4 4 2 2 2 2 1 2 2 3 2 2 2 2 2 2 2 2 3 2 6 7 8 专业 选修 课须 选修 37 学分 1036030012 商法 4 72 1036030013 经济法 4 72 1036030011 知识产权法 3 54 1036040005 环境资源保护法 2 36 2 103604002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 36 2 国际经济法 3 54 国际私法 2 36 2 民族区域自治法 2 36 2 1036040158 文化遗产保护法 2 36 1036040049 行政救济法 2 36 1036040159 公务员法 2 36 婚姻家庭继承法 2 36 债与合同法 3 54 3 物权法 2 36 2 侵权责任法 2 36 2 公司企业法 2 36 2 1036040029 竞争法 2 36 103604016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36 2 1036040024 税法 2 36 2 1036040021 刑事政策 2 36 1036040013 证据学 2 36 2 1036040017 法律文书 2 36 2 藏族历史 2 36 藏族文化 2 36 藏族宗教 2 36 1036040008 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专业选修课 4 4 3 3 2 2 2 2 2 2 2 2 2 第二至第七学期须选修 6 学分 九、法学(藏语基地班)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实践教学环节 学分 学期安排 具体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 6 第 7、8 学期 学院统一安排 毕业实习 2 第 7 学期 不少于 6 周的与专业相 关的实习 社会实践 1 第 4 学期 一、二年级暑期进行,需 完成一篇社会调查报告 生产劳动 0 学年论文(设计) 3 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0 民事法律诊所 刑事法律诊所 学校规定 须完成的 实践环节 (≥9 学分) 院系自行 确定的 实践环节 (≥6 学分) 其他 环节 共计 院系自行组织 第 6 学期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 专业学术论文写作 3 第 5 学期 学院统一安排 3 第 6 学期 学院统一安排 18 十、有关说明 1.专业必修课共 76 学分,包括三类,其中语言基础课 25 学分,学科基础课 29 学 分,专业主干课 22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