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申报系统操作系列指南——校外人员劳务篇.docx
个人收入申报系统操作系列指南 ——校外人员劳务篇 第一部分 操作步骤 第一步:系统登录 校园网门户登录-财务信息-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第二步:权限总览——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1 第三步:校外人员信息采集 【温馨提示】 开户行如果是非建行,是否跨行选“是”;如果是建行,是 否跨行选“否”;在选择开户行信息时,如果没有准确信息可以 选择上级开户行信息,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长青 支行”,但不能选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第四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录入 1.发放类型名称及解释 (1)校外劳务费:指的是为完成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包括校外 2 人员、除校聘人员之外的退休人员和非事业编人员)发放的劳务 费。(a.校聘人员根据人事处提供名单确认;b.外籍人员需要提 供《外籍信息表》) (2)专家咨询费:指的是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 校外咨询专家的费用,包括:咨询费、评审费、讲座酬金等。 (发放标准参见《天津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的“专家 咨询费执行标准”) (3)间接经费——校外人员科研绩效:科研项目为非校内项目 组成员发放的绩效(包括项目组成员中的校外人员、除校聘人员 之外的退休人员和非事业编人员)。 (4)离退休慰问金:学院、离退处为退休人员(不含校聘人员) 发放的慰问金。 2.余额占用查询 在“经费项目选择”栏目下可进行“余额占用查询”。已提 交未发放的单据将占用项目额度,请及时删除作废的单据以免造 成额度占用。 3 3.人员明细填报 对于重复使用的人员信息可根据需要使用“导出”、“导入” 及“模板存取”功能。 4 【温馨提示】 (1)“备注”栏可填写摘要信息,为必填项; (2)“单价”指发放标准,“数量”指发放数量,为必填项; (3)通过“试算税”操作可以预估本次扣税情况,如图所示: 若想实发劳务费金额为 1000 元,应发劳务费金额为 1050 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a.一次收入在 4000 元及其以下的(800 以下免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收入-800)*20% b.一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 25000 元以下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收入*(1-20%)*20%=劳务收入*16% c. 一次收入在 25000 元以上的 62500 元以下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收入*(1-20%)*20%*(1+50%)-2000= 劳务收入*24%-2000 d.一次收入在 62500 元以上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收入*(1-20%)*20%(1+100%)-7000= 劳务收入*32%-7000 (5)请勿使用微软自带的输入法进行申报; (6)由学院/部门经费支出的发放表,需要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由个人经费支出的发放表,不需要盖章。 5 第二部分 校外人员劳务发放管理 在“发放管理”里可进行单据“修改”、“打印”、“复制” 和“删除”。由于目前“审批流程”尚未上线,请勿点击“查看” 按钮,以免出现界面卡顿现象。 第三部分 项目授权 如需要进行项目授权,可在主界面点击进入“项目授权管理” 进行相关操作。 通过“项目授权”可对一位被授权人进行单一项目或多项目 授权: 6 通过“批量授权”可对多位被授权人进行单一项目或多项目 授权: “授权日志”和“被授权日志”记录项目授权和被授权情况: 7 通过“项目概览”可以查询申报系统授权信息详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