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关于确定贺清杰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docx
关于确定贺清杰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有关组织工作的规定,经党员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将贺 清杰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 贺清杰,男,汉族,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1 月至今在晋中学院工作,现为晋中学院马 克思主义学院(筹)教师。该同志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员推荐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讨论同意,2022 年 4 月 30 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 分子。 如有异议,请在 5 月 7 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院党总支反映。 公示时间:5 月 2 日—5 月 7 日 电话: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党总支书记薛永苹 18135489695 马克思主义学院(筹)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周伟 13994555180 马克思主义学院(筹)教工第二党支部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