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创建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点实施方案 (1).doc
- 1 - 广东省创建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 实施方案 为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省政府 将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列入 2015 年“十件民 生实事”之中。为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完成全民助残健身 工程示范点创建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和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5 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36 号)精神,制定实施方 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将残疾人健身纳入国家公共 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努 - 2 - 力实现广大残疾人体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 二、 任务目标 2015 年内,在全省创建 121 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 三、 阶段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制定《广东省创建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 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标 准》;安排专项经费;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 第二季度:选点,在全省确定 121 个培育点;对场地进 行无障碍改造;培训基层残疾人健身指导员;配发安装残疾 人健身器材;编印《残疾人健身方法手册》,制作残疾人健 身方法光盘。 第三季度:传授残疾人健身方法,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 活动;建立残疾人实名制健身工作档案。 第四季度:督导、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估。 四、 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牵头单位: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参与单位:广东省体育局 五、 示范点建设要求 (一) 性质。公益性。 (二) 地点。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优先选择辖区内公 共体育场(馆)、公立公园、残疾人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 构等。 - 3 - (三) 场地。具有室内健身房和室外健身场所,其中室 内健身房面积 60 平方米以上,室外健身场所 200 平方米以 上。场地通水通电,达到无障碍建设和消防等要求。 (四) 器材。配备适合残疾人健身的设施和器材,要求 至少可供残疾人开展 5 个以上的健身项目。 (五) 人员。配备至少 2 名兼(专)职残疾人体育健身 指导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并 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六、 示范点工作内容 (一) 建立实名制残疾人健身档案,辖区内持证残疾人 建档率达到 90%以上。 (二) 培训各类残疾人掌握适宜的体育健身方法。 (三) 指导残疾人开展个性化健身活动。 (四) 免费提供场所和设施,供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 室内健身房每周开放 5 天以上, 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6 小时。 (五) 为无法外出残疾人提供免费上门指导服务。 (六) 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健身 活动。 (七) 宣传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 (八) 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 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 七、 主要措施 - 4 -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残联和省体育局联合成立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 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助残健身办”,临时机构,创建任务 完成后自动解散),在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和督导下,组织 开展全省创建工作。牵头单位负责人是省残联柯沫夫副理事 长,参与单位负责人是省体育局曾晓红巡视员,省助残健身 办设在省残联宣传文体部。各任务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将 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督办事项, 明确政府分管领导和牵头承办、参与单位及负责人,成立相 应临时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创建工作。 (二)密切部门合作 残联与体育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残联将创建 工作列为残疾人事业年度重点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经费落 实、无障碍改造、器材配备、残疾人组织、活动开展和日常 管理等工作。体育部门将残疾人健身纳入公共体育服务和全 民健身计划范畴,做好技术指导、健身项目培训、健身方法 宣传推广、竞赛组织等工作;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免费或优 惠向残疾人开放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在公共 体育场(馆)中安排残疾人健身专用场所,安排一定的资金 用于场地无障碍改造、宣传推广等开支。 (三)落实专项经费 省安排省级工作经费,用于基本健身器材配发、残疾人 - 5 - 健身指导员培训、残疾人健身宣传资料编印、表彰牌匾制作 等。各任务地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场地改造、设备维护、 易耗品和个性化健身器材采购、残疾人健身培训、体育竞赛 组织、宣传和示范点日常运作费用等;有条件的地方,可对 参与健身的残疾人,给予适当的交通或误工补贴。 (四)形成长效机制 助残健身是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各任务地要从本 地实际出发,制定出台有利于残疾人参与健身活动的政策和 将残疾人健身纳入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措施,将助残健身经 费纳入创建之后的日常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建立健全工作体 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工作管理 一是加强创建工作管理。按照科学布局、辐射全省的原 则,合理分布全省 121 个示范点;根据示范点的场地建设要 求,择优选址;按照县报、市核、省批的程序,严格审批程 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配发残疾人健身器材和进 行场地无障碍改造;认真按照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工作经费; 加强工作督导,确保阶段工作目标和创建目标的实现。二是 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各任务地按照省助残健身办制定的《广 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示 范点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实施岗位责任制,建 立工作台账,定期维护设备,同时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 - 6 - (六)充分整合资源 加强与民政、卫生、教育、建设、人社等部门的合作, 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设施和技术力量, 开辟残疾人健身场所, 将残疾人健身与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相结合,为残疾人 提供全方位的身心健身服务。充分发挥街道(镇) 、居(村) 委会和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开展需求调查、信息传达、 宣传教育、个案上门等服务。此外,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 调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助残健身 工作,以各种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健身活动。同时,积 极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支持,为残疾人提供运动服装、 辅助器具、防护用品等个人健身装备和家庭健身器材。 (七)建立工作队伍 任务地残联和体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示范点日常 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辖区内残疾人专职委员承担日常联络、 健身室日常管理、建档立卡等工作;示范点配备 2 名以上兼 (专)职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 人提供健身指导服务;积极发动志愿者参与残疾人健身具体 组织管理工作,从而建立工作队伍,打造工作团队,促进助 残健身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八)加强社会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 强社会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党和政府关爱残疾人、将助残 - 7 - 纳入政府民心实事的重大举措,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助残健身 工作,发动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同时,注重互联 网等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在残联和体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 上及时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残疾人健身开展情况以及 社会助残健身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编 印《残疾人健身方法》手册,制作残疾人健身方法 VCD,免 费发放给残疾人,使广大残疾人掌握基本的健身方法,开展 家庭、办公室健身。 (九)强化工作督导 建立目标倒逼机制,各任务地要按照省助残健身办制定 的阶段工作目标,抓紧实施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在 2015 年 内完成创建任务。各地级以上市要按季度检查各地工作进展, 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省助残健身办每季度将抽查部分地 方的工作情况,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进度慢、完成情况 差的地方进行督导,督导情况通报当地政府;2015 年第四季 度,省助残健身办将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 成创建任务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 八、 其它事项 (一)申报与审批。2015 年 3 月,省助残健身办向各地 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下达创建任务数;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 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在辖区各县(市、区)确定创建培 育点;承担培育任务的县(市、区)填报《广东省全民助残 - 8 - 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申请表》,经各地级以上市审核后,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前上报省助残健身办复核;省助残健身办 复核后,报省残联与省体育局审批,并下达创建任务书。 (二)检查验收。省助残健身办按照《广东省全民助残 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标准》,制定《广东省全民助残健 身工程示范点创建验收评分表》。各县(市、区)创建任务 完成后,所在地级以上市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初查;省助残健 身办于 2015 年第四季度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 察看和量化打分的方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命名。检查验收合格的,由省残联与省体育局联 合授予“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牌匾,并向省政 府上报。 (四)信息报送。各任务地要按照省的阶段工作目标和 进度,完成相关工作。从 5 月开始,每月末向所属地级以上 市残联上报《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进度 表》,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残联于每月 1 日前向省助残健身 办报送下辖各地工作进度汇总表,省助残健身办汇总后向省 政府督查室报送。同时,及时将各地做法和经验,以书面形 式向省助残健身办报送,以便向全省各地推广。 附件:1.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标准 2.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管理办法 - 9 - 3.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健身器材清 单(另发) 4.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申请表 5.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进 度表 - 10 - 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标准 附件 1: 序号 项目 1 内容 标准 政府重视 地方政府将创建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 2 3 残联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组织领导 4 8 9 10 经费情况 制度建设 体育行政部门将助残健身工作纳入公共体育服务和全民健身计划 范畴 组织实施 5 6 部门配合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助残健身办公室 地方财政安排创建工作经费 多种渠道解决配套工作经费 执行《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管理办法》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 11 - 11 场地面积 12 13 14 场地建设 场地要求 场地达到无障碍建设要求 场地达到消防要求 16 器材配备 17 工作台帐 18 培训 业务开展 健身指导 20 健身活动 21 上门服务 - 12 - 室外健身场所 200 平方米以上 场地通水通电 15 19 室内健身房面积 60 平方米以上 可供残疾人开展 5 个以上的健身项目 建立实名制残疾人健身档案,辖区内持证残疾人建档率达到 90%以 上 培训各类残疾人掌握适宜的体育健身方法 指导残疾人开展个性化健身活动 免费提供场所和设施,供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室内健身房每周 开放 5 天以上,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6 小时 为无法外出残疾人提供免费上门指导服务 22 竞赛活动 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活动 23 宣传推广 宣传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 24 助残服务 25 26 项目负责人 队伍建设 日常管理人员 27 健身指导员 28 志愿者 29 30 其它 社会宣传 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 务 残联和体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示范点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工 作 辖区内残疾人专职委员承担日常联络、健身室日常管理、建档立 卡等工作 示范点配备 2 名以上兼(专)职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或社会体 育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积极发动志愿者参与残疾人健身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在残联和体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宣传 - 13 - 31 向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健身方法》手册和 VCD 32 信息报送 33 工作特色 - 14 - 每月末向省助残健身办报送工作进度表 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管理办法 一、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是为残疾人提供体 育健身服务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是广东省政府 2015 年“十 件民生实事”的具体项目之一。 二、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由残联和体育行政部门共 同实施。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配备专(兼)职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二名,负责为残疾人 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是: (一) 建立实名制残疾人健身档案,辖区内持证残疾人 建档率达到 90%以上。 (二) 培训各类残疾人掌握适宜的体育健身方法。 (三) 指导残疾人开展个性化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 健身的残疾人达到建档残疾人的 70%以上。 (四) 免费提供场所和设施,供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 室内健身房每周开放 5 天以上, 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6 小时。 (五) 为无法外出残疾人提供免费上门指导服务。 (六) 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健身 活动。 (七) 宣传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 (八) 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残 - 15 - 疾人提供相关服务。 三、“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称号由广东省 残联和广东省体育局共同授予。广东省残联和广东省体育局 不定期对“示范点”进行检查,对因场所、用途等发生变更 导致无法继续为残疾人提供公益健身服务的,取消“示范点” 称号。 - 16 - 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申报表 年 月 月 日 日 申报单位(盖章) 示范点地址 残联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市残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省残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17 - 广东省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进度表 报送单位: 序号 示范点 年 月 日 工作进展情况 1 2 3 4 经办人: - 18 - 联系电话: 存在问题 下步工作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14 日印发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