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doc
重师科发〔2010〕1 号 关于做好 201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 请 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 201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写和提交 1、申请人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01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以下简称《2010 年项目指南》)和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 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 办法》等六个新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青年 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详情 查询 http://www.nsfc.gov.cn/通知公告栏。各类项目拟资助范 围见《2010 年项目指南》 。 3、申请者必须使用 2010 年新版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委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 年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 请查阅《2010 年项目指南》。 (1)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数学天元青年 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全体成员签字的纸质申请 书原件一份(两者版本号一致),其它项目提交的材料请致电 科研处咨询,并同时提交 201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 查表(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到科研处打印)。 (2)报送电子申请书:1)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 报系统(MiniIRIS 系统)由网络上传; 2)通过项目管理 ISIS 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提交;3)由科 研处上传者须于 3 月 12 日前联系。 二、资料查询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工作动态, 请及时上网查询。各种管理办法、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 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网站下载。 2、申请者可在 http://isis.nsfc.gov.cn/“项目检索”中查 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的项目。 3、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 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者,请与科研处联系。 三、注意事项 1、请 2009 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的人 员,根据反馈的意见(可到科研处查询),认真分析、修改申 请书的内容,继续申请。 2、去年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项目,我校 根据其反馈的评审意见立项资助了一批校级重点项目,今年 我校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3、必须进行项目参加人员(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查 重,避免超项;若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合作单位签盖其 所在单位公章;我校人员参研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学 院提供书面申请,方能加盖我校公章。 4、同一教师参加不同项目的申请,请各单位必须统一 撰写该参研人员的简介。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 要参与者如果以不同依托单位的名义申请或承担项目,应当 在申请书中予以注明。 5、今年申请截止时间是 3 月 15 日,请各位申请者注意 安排好时间。 6、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 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原则上 必须申报。 四、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日程安排,组织好本次申请工作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备 注 1 月 27 日 各单位确定本次申请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 提交相关 前 1 月 27 日 -2 月 28 日 2 月 28 日 -3 月 5 日 3月8日 3 月 8 日 -3 月 12 日 3 月 15 日 人员,将拟申请人员和项目组成员名单报科 人员的联 研处计划成果科。 系电话 各项目组查询相关文献资料,组织项目组成 跟踪申请 员进行讨论,确定研究内容和题目,撰写申 书填写进 请书,2 月 28 日前交所在单位。 展情况 3 月 5 日前各单位必须组织院学术委员成员 初评前请 或者邀请外单位相关专业的资深专家,对本 通知科研 单位所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处进行形 式审查 并反馈给项目组作第一次修改。 3 月 8 日前,各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申请书 交科研处。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再次评审,3 月 12 日前将 第二次形 式审查 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进行第二次修改。 3 月 15 日前将正式提交申请书最终稿,并上 传电子文档(申请书和电子文档的版本号一 致),学校上报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 2、基金项目管理 ISIS 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isis.nsfc.gov.cn/ 3、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 大学城校办公楼 211 室 二○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项目申请 通知 2010 年 1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