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乌海市海勃湾一路发加油站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 乌海市海勃湾一路发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曙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5030273327480X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勃湾)应急罚〔2022〕执-017 号 案件名称: 乌海市海勃湾一路发加油站安全设备使 用维护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消防沙数量不足两立方。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 给予乌海市海勃湾一路发加油站处罚金 10000 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