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及2016届、2017届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作方案.doc
关于印发《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及 2016、 2017 届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学校定于 2018 年 3 月 19—25 日举行 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补考 2016、2017 届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作。现将 《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及 2016、2017 届结业学 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及 2016 届、 2017 届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作方案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8 年 3 月 7 日 附件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 试补考及 2016、2017 届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 作方案 为做好 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及 2016、2017 年结业学生申请毕业证书考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宋移安 成 员:於红梅 赵继红 姜 玲 朱遂杰 饶雨泰 廖志红 彭宜佳 万荣国 刘新春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督查组。人员如下: 考务组:戈红兵(组长) 童文晖 督查组:饶雨泰(组长) 刘铁辉 (三)各院(部)成立相应机构,设主考 1 名,考务人员 1-2 名, 考务人员不得监考。 二、考试时间 学院自行组织考试:2018 年 3 月 19—25 日。 三、考试对象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2016 届、2017 届结业学生。 四、工作分工 (一)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校的考试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处理突发事件, 并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考务组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包括协调考场、时间等。 督查组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的考风考纪进行巡查和监督。 (二)各院(部) 负责组织实施本院开设课程的考试,统计参考学生信息并及时上 报数据(文本稿、电子稿)和监考教师安排。跨院共考科目考试工作 由该课程负责人所在院(部)统一组织(包括试卷印制,监考人员和 考场安排)。 各院(部)成立违纪处理组,负责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情况进行 处理并及时公布。 (三)公共课部 负责提供公共课考试样卷和成绩登录工作。公选课和形成性考试 不安排补考,成绩不合格学生跟随下一届学生重修。 五、工作流程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报送考试课程及人数 各学院 2018.3.12 2 考场安排 各学院 2018.3.14 3 印制试卷 各学院 2018.3.19—20 4 补考、结业转毕业考试 各学院 2018.3.21—25 5 阅卷、登分 各院(部) 2018.3.26—30 6 试卷回收、学生成绩汇总 教务处 2018.4.6 六、纪律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学生证),否 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维护考场秩序。考试中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及监考教师有 违反监考工作职责行为,学校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