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doc
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发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 通知 瀍河回族乡,杨文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 号)、《河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 通知》(豫政办[2020]5 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涉农 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 区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涉农补贴 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局编制了瀍河回族区涉农补 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 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发展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 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 为例外,建立涉农补贴领域“五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 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涉农补贴领 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农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 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结合涉农补贴领域特点, 采用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 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坚持常态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 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 对性、实效性。 坚持创新探索。在落实《目录》确定公开事项基础上,结 合我区实际,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探索高效便捷公开 方式。 坚持监督评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协调机制,指定 专岗专人做好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农业补贴领域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情 况的监督,及时评估公开成效,稳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完善 工作机制,公开内容覆盖农业补贴全流程、补贴服务全过程, 农业补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领域。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的转移支付类项 目。 (二)适用主体。区农业农村局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一)公开目录。《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包括 3 个一级事项,分别是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管理的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 助经费,一级事项下划分 5 个二级事项,分别为耕地地力保护、 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以及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二)公开事项标准。按照不同公开事项的特点,分别确定 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公开信息应注意保护个人身 份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工作流程 农业农村局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 公开”工作要求 ,全过程信息公开。在达到标准目录基本要求 的基础上,结合公众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 渠道。细化梳理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发布、解读、 回应各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 制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 督。 五、保障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工作,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 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能力和水平。 附件:瀍河回族区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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