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研究生课程缓考.docx
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 FAQ 1. 研究生因何种情况可以申请缓考? 答: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研究生 因(1)课程考试时间冲突、 (2)患重病或意外伤残而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的, 可以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缓考。 2. 申请缓考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缓考的主要流程如下: (1)对照《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确认本人情形符合缓考 申请条件; (2)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大厅(ehall),填写缓考申请相关内容,上传 证明材料(因第二项申请缓考的,申请时还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医学证 明)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申请表(详见操作说明) ; (3)获得任课教师、开课院系和申请人所在院系的书面同意(纸质版申请 表上签字)后,递交研究生院审核处理; (4)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当学期末申请人可以暂不参加课程考核; (5)申请学期的下学期初,按照开课院系的缓考/补考通知,参加所修读课 程的缓考。 3. 缓考申请何时可以办理? 答:缓考申请应在课程考试开始前完成审批,建议尽早提交申请。未经批准 缺席课程考试的,视为缺考,课程成绩记为不合格(F)。 4. 缓考申请是否需要院系审核? 答:需要。研究生网上提交缓考申请后,学生所在院系、开课院系均需审核 (但审核先后顺序无要求),审核全部完成后流转至研究生院审批。 5. 准予缓考的情况下,课程成绩如何评定? 答:准予缓考的情况下,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纳入所在教学班,课程成绩如 实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