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朗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doc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河南朗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项目 项目代码 2207-410322-04-01-874668 建设单位联系人 崔吉祥 联系方式 1830****690 建设地点 洛阳市孟津区洛阳循环经济园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 地理坐标 东经 112 度 34 分 58.882 秒,北纬 34 度 47 分 47.413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220 非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九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 422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洛阳市孟津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17.5 环保投资占比(%) 3.5 施工工期 3 个月 用地(用海) 面积(m2) 1110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无 《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文件名称:《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 响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 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 [2020]174号) 1、《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 书》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范围 根据 2020 年 8 月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孟津县华阳 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华阳产业集聚 — 1 — 区概况如下:规划范围: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区两园”。即 华阳园区和循环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9.21km2。 ´华阳园区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 8.04km2,在原有范围基础上减少 1.68km2。具体规划范围为:东 至光武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焦柳大道、北至鹤飞大道(会小路)。 ´循环园区规划范围 保留原“循环园区”范围和用地面积不变,即范围为:南起送庄镇梁新路南 300m,北至焦柳铁路,东起洛常路(S238),西到送庄镇新裴路,面积为 1.17km2。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2030 年。 (3)主导产业定位 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 (4)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情况及相符性分析 根据《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集聚区环境准入 条件见下表 1。 表1 项目 类别 基本 条件 总量 控制 鼓励 项目 优先 — 2 — 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 环境准入条件 1、入驻项目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要求; 2、入驻项目需满足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3、入驻项目需符合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4、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要求,企业清 洁生产水平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求; 5、入驻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做到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 6、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必 要的风险应急预案。 1、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要求执行; 2、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按现行环保政策要求 实行减排或区域替代。 1、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且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 励类项目; 2、符合《洛阳市“一中心六组团”空间发展规划(2017-2030)》中要求孟 津承接的产业; 3、符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洛阳市优先承载发展 的产业; 4、高新技术产业、固废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 改造项目。 1、新材料产业 发展 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 料、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高端石化新材料等新材 料产业。 2、装备制造产业 电力装备、盾构装备、农机装备、矿山装备、数控机床、机器人、节能环 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 3、相关产业 发展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增强辐射能力。 依托华阳集聚区,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1、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要求的高质量、高标准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允许 2、在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基础上,符合集聚区规划产业定位或者符合集聚 发展 区用地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集聚区循环经济发展和产业链条完善且通过 环保评估当地资源环境均可接受的项目原则上也可考虑进入。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项目; 2、严格控制新建涉镉、砷、铅、汞、铬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 限制 3、严格控制尿素、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磷铵等过剩行业新增产 发展 能; 4、严格控制氯气生产和使用项目; 5、严格控制高耗水建设项目。 1、禁止入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类项目; 2、禁止入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 3、禁止入驻采用《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 中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生产落后产品的项目; 4、禁止入驻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2 年本)》的项目; 5、禁止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窑、耐火材料 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项目; 6、禁止新建原油加工、煤制气、煤制油、炸药、焦化、电石、使用有毒有 害原料生产农药的项目,禁止使用剧毒、高毒且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项 目; 7、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燃煤锅炉; 禁止 8、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 项目 9、禁止新建煤化工、传统石油化工等废水排放量大、风险高的化工项目; 禁止新建无机酸、纯碱、烧碱等基础化学品制造业; 10、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 粘剂的企业项目; 11、禁止新建单一品种合成氨、尿素及传统复合肥制造业; 12、禁止新建涉及光气、氰化钠、氟乙酸甲酯等相关剧毒化学品以及硝酸 铵、硝化棉、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小试、中 试等科研项目除外); 13、禁止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进园入区; 14、禁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 项目; 15、禁止能源化工片区入驻食品项目。 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不涉及《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所列及的工艺装备与产品,项目位于孟津区华阳产 — 3 — 业集聚区的循环园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集聚区管制要求,符合“三线 一单”控制要求。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 环保标准要求。根据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允许发展在评价提出的环 境准入条件基础上,符合集聚区用地规划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 止项目,属于允许发展项目,符合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要求。 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 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条款之列。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 2015 年 8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制定的《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 第 81 号公告),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 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 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本项目涉及废塑料破碎清洗、再生造粒,属于废塑料综 合利用企业。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见 下表。 表2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 本项目原料为洛阳及周边城 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 市废旧资源市场收集的废塑 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 符合 料薄膜,经破碎清洗后,通过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 熔融造粒制得再生塑料颗粒。 造粒类企业。 本项目再生塑料颗粒原料为 (二)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 洛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 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 场收集的废塑料薄膜,不含危 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 险塑料, 不涉及进口类废塑料, 符合 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 不涉及任何农药类、医药类等 等特种工程塑料。 废旧包装袋,不涉及氟塑料等 特种工程塑料。 (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 符合 送庄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 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 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 二、生产经营规模 (七)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 — 4 — 本项目为新建塑料再生造粒 符合 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吨;已建企业年 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 吨。 (八)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 作业场地面积。 项目,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为 5000 吨。 本项目租用现状生产厂房 1110m2 ,满足本项目生产能 符合 力需要。 三、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本 项 目 年 耗 电 量 为 200 万 (十)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 kW·h,废塑料用量为 5000t/a, 符合 耗低于 500 千瓦时/吨废塑料。 则综合电耗约为 400kW·h/吨 废塑料。 本项目废塑料处理量为 (十一)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 5000t/a,清洗破碎工序新水消 清洗、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 1.5 耗为 0.246t/t 废塑料,造粒工 符合 吨/吨废塑料。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 序新水消耗为 0.0108t/t 废塑 新水消耗低于 0.2 吨/吨废塑料。 料。项目整体综合新水消耗为 0.2568t/t 废塑料。 四、工艺与装备 (十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 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动化水平 2.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 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破碎工序应 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减震降 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 噪的封闭式刀式破碎机。清洗 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 工序为自动清洗设备,清洗水 符合 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 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 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励 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 本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 3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 集后,采用过滤棉+UV 光催 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其中, 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 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 烧措施处理后,经 15m 高排 符合 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 气筒排放;废弃过滤网经统一 滤网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 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天焚烧。 安全填埋。 五、环境保护 (十四)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 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正在 符合 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 收有限公司现状厂房,车间地 符合 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 象。 (十六)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 本项目原料堆放于原料区,成 符合 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 品放置在厂房内成品区,建设 (十五)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 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 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 5 — 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 一般固废暂存处、 危废暂存间, 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 均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 露天堆放现象。 能,不涉及露天堆放。 (十七)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 本项目来料较为单一,为洛阳 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 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场收 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 符合 集的废塑料薄膜,进厂分拣产 条件, 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 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本项目清洗废水依托汉鼎市 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 后尾水 60%回用于清洗工艺, (十八)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 4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 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 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 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 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 补充新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 符合 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 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 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 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 沉淀池内产生的污泥依托汉 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 鼎市场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 机脱水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处 置。 造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十九)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 后进入处理装置(过滤棉+UV 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催 符合 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刀式破碎机、造粒机等 (二十)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 高噪声设备采取有基础减振 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 和厂房隔声等降噪声措施,厂 符合 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要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第 81 号 公告)相关规定要求。 3、《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5-2007) 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主要对废塑料的 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出 相关要求,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企业,主要涉及废塑料的贮存、预处理及再生利用 等。本项目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相关内容及相 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3 本项目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相符性分析 序号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 6 — 符合 4 废塑料的回收、运输和贮存要求 4.1 回收要求 4.1.1 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 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 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 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4.2 包装和运输要求 4.2.1 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均已 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用封闭的 符 经过打包,使用符合要求的 交通工具运输,不得裸露运输废塑料。 合 运输工具, 不使废塑料裸露。 4.3 贮存要求 4.3.1 废塑料应贮存在通过环保审批的专门 贮存场所内。 4.3.2 4.3.3 本项目回收的废塑料为洛 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 场收集的废塑料薄膜,不回 收和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 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本项目于生产车间内建设 原料区。 本项目废塑料暂存于封闭 贮存场所必须为封闭或半封闭型设施, 的原料仓库内,具备防雨、 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 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 和防火措施。 和防火措施。 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 本项目废塑料按种类、来源 存放。 分区存放。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5 废塑料的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要求 5.1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预处理工艺要求 废塑料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分选、清洗、 本项目预处理工艺主要有 破碎和干燥。 破碎、清洗工序。 废塑料预处理工艺应当遵循先进、稳定、 无二次污染的原则,应采用节水、节能、 本项目破碎采用机械化作 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宜采用机 业。 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 废塑料的分选宜采用浮选和光学分选 本项目来料为经分拣后的 等先进技术;人工分选应采取措施确保 废塑料膜,来料单一,无需 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进行分选。 废塑料的清洗方法可分为物理清洗和 化学清洗,应根据废塑料来源和污染情 本项目清洗为物理清洗,不 况选择清洗工艺;宜采用节水的机械清 使用任何化学清洗剂。 洗技术;化学清洗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 化学清洗剂,宜采用无磷清洗剂。 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湿法 废塑料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并 破碎,破碎用水循环使用不 应配有防治粉尘和噪声污染的设备。 外排。 废塑料的干燥方法可分为人工干燥和 本项目废塑料经破碎清洗 自然干燥。人工干燥宜采用节能、高效 后采用脱水机脱水,经脱水 的干燥技术,如冷凝干燥、真空干燥等; 后暂存于储料池内自然干 自然干燥的场所应采取防风措施。 燥。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 7 — 5.2 5.2.1 5.2.2 5.2.3 5.3 5.3.1 5.3.2 5.3.3 5.3.4 5.3.5 — 8 — 再生利用技术要求 废塑料应按照直接再生、改性再生、能 本项目废塑料进行直接再 量回收的优先顺序进行再生利用。 生利用。 宜开发和应用针对热固性塑料、混合废 塑料和质量降低的废塑料的新型环保 本项目不涉及。 再生利用技术。 含卤素的废塑料宜采用低温工艺再生, 不宜焚烧处理;进行焚烧处理时应配备 本项目不涉及。 烟气处理设备,焚烧设备的烟气排放应 符合 GB18484 的要求。 符 合 / / 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 废塑料的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经过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的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和“三同时”制度。未获环保审批的 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废塑料的处理和 加工。 进口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应具 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的废塑料 应符合 GB16487.12 要求 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相关 环保手续,评价要求企业严 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符 合 本项目原料不涉及进口废 塑料。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孟 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址应符 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循环 合环境保护要求, 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 园区,周边无城市居民区及 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现有再生 商业区,位于邙山陵墓群遗 利用企业如在上述区域内,必须按照当 址保护区范围内,原孟津县 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 文物管理局已于厂区建设 求限期搬迁。 时进行物探,并出具证明, 地下无文物遗迹。 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 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 本项目厂区设有围墙,厂内 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 分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 可利用的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区)。各功 等,功能分区明确。 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志。 项目各功能区均位于车间 所有功能区必须有封闭或半封闭设施, 内,配套相关消防设施,具 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 备防风、防雨、防渗、防火 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等措施,各功能区间有足够 的疏散通道。 5.4 污染控制要求 5.4.1 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中产生 的废水和厂区产生的生活废水应有配 套的废水收集设施。废水宜在厂区内处 理并循环利用;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应按 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 GB8978;并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的废水应符合 CJ3082 要求。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 符 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 合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 水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 60%回用于清 洗,4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5.4.2 5.4.5 5.4.6 5.4.7 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外 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要求。 本项目造粒工序产生的非 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 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集,经净化处理的 采用“过滤棉+UV 光催化 废气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 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 别,应执行 GB16297 和 GB14554。重 烧”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 点控制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氟化物、 经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合成 汞、铬、铅、苯、甲苯、酚类、苯胺类、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光气、恶臭。 (GB31572-2015)相关要 求。 根据评价预测,本项目预处 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噪声 理和再生利用过程中排放 污染,排放噪声应符合 GB12348 的要 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 求。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要求。 本项目无废塑料焚烧工序, 不得在无燃烧设备和烟气净化装置的 挤出机产生废过滤网统一 条件下焚烧废塑料或用焚烧方式处理 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 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 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不涉及不宜再生利 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 用的废塑料,生产过程中产 固体废物,包括分选出的不宜再生利用 生的固体废物,按工业固体 的废塑料,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并 废物处置,并执行相关环境 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保护标准。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6 废塑料再生利用制品要求 6.1 6.2 6.3 废塑料再生制品或材料应符合相关产 本项目产品为再生塑料颗 品质量标准, 表面应标有再生利用标志, 粒,评价建议外包装表面设 具体要求执行 GB/T16288。 置再生利用标志。 不宜使用废塑料制造直接接触食品的 包装、制品或材料。原属于食品接触类 的塑料包装、制品和材料,经单独回收 本项目不涉及。 处理,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可用 于制造食品接触类的包装、制品或材料, 并应标明为再生塑料制造。 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不 得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作发泡剂;制 本项目不涉及。 造人体接触的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时, 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助剂。 符 合 / / 7 管理要求 7.1 本次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健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 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 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设置环境 设置环境保护专(兼)职人 符 保护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 员,负责监督废塑料回收和 合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 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 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 9 —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对所 评价要求企业对所有工作 符 有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 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 合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记录制度, 内容包括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地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废塑料 点、来源(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数 符 7.3 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记录 量、种类、预处理情况、再生利用时间, 合 制度。 再生制品名称、再生制品数量、再生制 品流向、再生制品用途,并做好月度和 年度汇总工作。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 环境保护监测制度,不同污染物的采样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环境保 符 7.4 方法和频次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护监测制度。 合 并做好监测记录以及特殊情况记录。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建设、生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建设、生产、 符 7.5 产、环保等档案台账,设专 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档案台账, 合 人管理, 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并设专人管理,资料至少应保存五年。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污染预 符 7.6 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 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 合 应急预案制度。 故的应急预案。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认真 企业承诺认真执行排污申 符 7.7 执行排污申报制度,按时缴纳排污费。 报制度,按时缴纳环保税。 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7.2 相关规定要求。 4、《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 发[2007]7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11]49 号),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 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 理规定》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4 序 号 3 — 10 — 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 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 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 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 防止二次污染。 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 项目不在居民区,原料为废 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 0.025mm 的超 塑料薄膜,主要是洛阳及周 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 0.015mm 超 边城市废旧资源市场收集的 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 废塑料薄膜,不涉及危险化 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 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 是否 符合 符 合 符 合 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 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 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 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 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 血袋)等;项目不生产厚度 小于 0.025mm 的超薄塑料购 物袋和厚度小于 0.015mm 超 薄塑料袋。 本项目不涉及废编织袋造粒、 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 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 符 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 (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 合 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动。 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置, 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 对其中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 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 符 4 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 合 本项目生产垃圾、废滤网交 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 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圾、滤网。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固 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保护部 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废 塑料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禁止进口 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禁止将进 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 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 本项目使用的废旧塑料均为 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 洛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 符 5 企业代为清洗。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 场收集的废塑料薄膜,不涉 合 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应当进行 及使用进口废塑料。 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上述残余 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进口废 纸加工利用企业应当对进口废纸中的 废塑料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 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 直接出售。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属于国 本项目使用的废旧塑料均为 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 洛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 符 6 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应当立即向口岸 场收集的废塑料薄膜,不涉 合 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保部门 及使用进口废塑料。 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 5、《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均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 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范围内,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 后高耗能设备的政策要求。 6、“三线一单” 对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 — 11 — 市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 实施分类管控,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本项目位于孟津区送庄 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 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 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与洛阳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根据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体系划分情况,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在洛阳市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文,孟津区送庄镇地下水 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50 米的区域。送庄镇地下水井位于 送庄村,位于本项目西南 1.7km 处。因此,本项目厂址未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且 相距较远,符合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本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8。 文物调查:邙山陵墓群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境内东西长近 50km,南北宽约 20km 的邙山上。陵墓群西至孟津区常袋乡酒流凹村——洛阳市郊红山乡杨冢村一 线,东至偃师山化乡南游殿村——山化乡忠义村一线,大致呈东西向长条形分布。 邙山陵墓群面积为 756km2,有大型的封土墓 970 多座,古墓葬有数十万之多,2001 年 6 月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分为:西段(北 魏陵区)、中段(东汉陵区)、东段(东汉、西晋、曹魏陵区);建设控制地带分 为西段、中段、东段和夹河段。 项目位于孟津区送庄镇,依据《孟津县重点文物分布图》可知,本工程项目位 于邙山陵墓群(中段)保护范围内。本工程租用现有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据原孟津 县文物管理局出具的《孟津县地下文物处理证明书》,区域地下未发现文物遗迹。 本项目与文物关系图详见附图 7。且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爆破、钻探等作业,因此 不会对文物保护区产生影响。不会破坏区域土地结构与自然环境,以及环境风貌。 故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洛阳市 2021 年环境空气中 SO2、NO2、CO 相应浓度值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PM2.5、O3 相应浓度不满足《环 — 12 —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小时浓度限值 2.0mg/m3 要求。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 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通过汉鼎厂区内 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项目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均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原有功能级别,满足 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孟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循环园区内,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 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由孟津区电网统一提供;项目用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不 涉及自备井取水;项目系租用汉鼎市场现状厂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 要求,不属于河南省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不涉及岸线管控。综上所述,本 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孟津区送庄镇,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1032220004,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试行)的函》(洛市环[2021]58 号)相关内容对本项目进行分析。 表5 主要内容 洛市环[2021]58 号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颗粒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 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 应满足总量减排要求。 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和管 控。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排放污染物主要为VOC s,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参照《关于 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符合 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以 及《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 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要 求,并满足总量减排要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 — 13 — 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洛市环[2021]58 号)相关要求。 7、孟津区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 根据《孟津区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送庄镇规划范围包括镇区、洛 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部分及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南园扩展范围部分。 规划中将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部分及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南园扩展 范围定为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具体的产业定位及发展重点如下: 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定位:辐射河南、河北、陕西、山西、山东、湖北、江苏、 安徽等省市大中原地区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将成为国内装备技术先进、中部 地区最大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 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发展重点:成立中原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创立“城市矿产— 电子商务”合作新模式,搭建平台,打造再生金属中原价格指数,推动地区再生资 源行业由传统贸易向电子交易转变,依托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配套的交易交收、仓 储物流、资金信息服务。 项目位于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在送庄镇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工 业用地,符合孟津区送庄镇总体规划--土地使用规划(2018-2035)。 8、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洛阳市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 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相符性分析 表6 与《洛阳市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相符性 (一)污染治理任务 全市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氧化铝焙 本项目为废塑料处理行 2、全面 烧、合成树脂、无机化学、铁矿采选企 业,拟执行《合成树脂工 执行行 业、镁钛企业全面执行行业特别排放限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 符合 业特排 制。使用氨法脱硝的氨逃逸浓度小于 8 B31572-2015)排放限值 限值 毫克/立方米并纳入在线监控。 标准。 (1)工艺和工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治理。 所有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密闭生产、密 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 本项目原料仓库内地面 存、密闭运输”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进行硬化。生产过程中采 4、工业 控制措施;工业堆场在严格执行“三防 用螺杆输送机输送物料。 无组织 措施”(即场地硬化地下防渗漏、分类 废塑料造粒过程中产生 排放全 堆存地面防流失、 表面覆盖空中防扬散) 的废气全部设置有废气 符合 面控制 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场地硬化、机械 收集系统,收集后的废气 到位 湿扫,流体进库、密闭传输,喷淋降尘、 通过有机废气处理装置 湿法装卸,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的无 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 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所有工业企业(除 排气筒排放。 露天开采场所外)必须建设原料库和成 品库,禁止露天作业、露天堆放。 3.扩大 2020 年 9 月底前,在未加装污染物排 本项目拟于主要生产设 符合 — 14 — 工业企 业用电 监控范 围 放在线监测设施的中小企业中加装用 备及废气处理装置处安 电监控设施,用电监控设施与市局平台 装用电监控系统,并按要 联网。主要涉及电线电缆制造企业、非 求与市局平台联网。 金属矿产开采加工企业、焊材工业、有 喷涂工艺的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有热处 理工艺的机械制造加工企业、钢制家具 企业、矿石开采加工企业、磨料磨具粉 砂企业、耐火材料企业、石材开采加工 企业。非电力设备开采加工的免装用电 监控设施。 推广“孟津经验”,重点涉气企业加装 视频监控设施,通过提升技术监控能力 减少人力现场核查的频次,减少对企业 生产的影响。2020 年 9 月底前,各县 (市)依托现有在线监控机房和设施, 进行功能升级改造,辖区重点涉气企业 (可以不含煤电电厂,不含有保密要求 的军工企业)在主要生产厂房、工业窑 4.推行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涉气 炉、工业堆场加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 视频在 企业,暂不安装视频监控 符合 监控影像上传市、县环保局监控平台, 线监控 设施。 影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具体企业清单 由各县(市、区)确定,偃师、新安、 伊川、孟津县视频监控企业不少以 150 家,汝阳县、宜阳县视频监控企业不少 以 100 家,栾川县、洛宁县、嵩县视频 监控企业不少以 50 家。各县(市)在 进行系统建设时要预留与市局平台的 对接口。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分别属于 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 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 顿工作,全面摸清 2017-2019 年排污许 用业 42 93 非金属废料 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核 2.严格 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 废 准固定污染源底数, 清理无证排污单位, 排 污 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 实行登记管理,做到应发尽发。2020 符合 许 可 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 年底前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排污 管理 废塑料、废船、含水洗工 许可管理。严格依证监管,规范排污行 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 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无证排污单 工处理,实行排污许可简 位,依法严厉查处。 化管理,拟于项目建成投 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 报。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洛阳市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 环攻坚办(2020)14 号)中相关要求。 9、《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8 号) — 15 — 为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市环委办研究起草了 《洛阳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本项目与《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2 年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8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7 洛环委办[2022]8 号文件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 析 是否 符合 二、重点任务 (二)强化无组织排放过程控制 4.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 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 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需设置成正 压的车间,要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 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 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 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废气收集系统的 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 项目再生塑料颗 粒生产过程中熔 融挤出过程中产 生VOCs,熔融挤 出设备全部密闭, 符合 于挤出口处设置 集气罩,控制风速 不低于0.3m/s。 7.强化有机废气旁路管理。以生产车间顶部、生产装置 顶部、备用烟囱、废弃烟囱、应急排放口、治理设施等 为重点,对旁路进行系统排查,除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保 留的应急类旁路外,应采取彻底拆除、切断、物理隔离 等方式取缔旁路(含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建设的直排管 线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生产车 间原则上不设置应急旁路。…… 本项目所有有机 废气产生工序排 放的废气经过滤 棉+UV 光催化氧 化+活性炭吸附+ 符合 催化燃烧装置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排气筒排放,不设 置应急旁路。 11、全面淘汰低效治理设施。各县区进一步排查单一低 本项目生产过程 符合 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以及非 中产生的有机废 水溶性 VOCs 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技术, 气 采 用 过 滤 棉 对于治理成效差、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涉 VOCs 企业, +UV光催化氧化+ 应通过更换高效治理工艺、 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 活性炭吸附+催化 依法关停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推动 VOCs 排放量大, 燃烧装置处理。 排放物质以烯烃(如化工等)、芳香烃(如橡胶、溶剂 其中活性炭吸附 制造、涂装、塑料等)、醛类(如家具、木材、纺织等) 箱中装填的活性 等为主的企业,排查薄弱环节,制定“一企一策”治理 炭采用碘值不低 方案。督促未按要求更换活性炭的企业及时更换,对于 于650mg/g的蜂窝 VOCs 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 活性炭,脱附气体 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二次污染物,应交有资质的单 采用催化燃烧装 置处理,相关温度 位处理处置。 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企业应对活性炭质量严格把关, 参数自动记录存 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低于 800mg/g; 储。 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低于 650mg/g; 更换后的废活性 — 16 — 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表面积不低于 1100m2/g(BET 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 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 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企业应使用合格的催化剂并足额 添加,催化剂床层的设计空速宜低于 40000h-1。采用非 连续吸脱附治理工艺的,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解吸吸附的 VOCs,解吸气体应保证采用高效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 排放。蓄热式燃烧装置(RTO)燃烧温度一般不低于 760 ℃,催化燃烧装置(CO)燃烧温度一般不低于 300℃, 相关温度参数应自动记录存储。 炭集中收集后,定 期交由有资质单 位进行处置。 废催化剂由厂家 更换后直接回收, 不在厂区内暂存。 (五)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15、开展监测工作。8 月底前, 完成省重点行业企业 VOCs 监测工作;9 月底前完成其余重点企业的 VOCs 专项监 测工作;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监督管 理。进一步加强排查,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风量大 于 10000m3/h 或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大于 2kg/h 以上的 主要排放口须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施(FID 检测 器)。 本项目污染物排 放口不属于主要 排放口,暂不安装 符合 非甲烷总烃在线 监测设施。 本项目拟于VOCs 16、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覆盖。9 月底前完成 主要产生环节处 规定的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持续加强运维监管。 安装视频监控设 推动重点区域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 符合 施。自动监测、中 放自动监测设备,在 VOCs 主要产生环节安装视频监控 控系统等历史数 设施。自动监测、中控系统等历史数据至少保存 1 年。 据至少保存1年。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 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8 号)相关 规定。 10、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水、土 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12 号) 表8 本项目与洛环委办[2022]12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一)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 符合 (1)加快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支持重点行业通过产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能置换、装备大型化改造、重组整合,实施绿色转 (2019年本)》中所 型升级。2022年7月底前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列淘汰类,不属于《河 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 《 河 南 省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综 合 标 准 体 系 ( 2020 年 合标准体系(2020年 本)》,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期完成年 本)》中所列淘汰类 行业。 度淘汰落后差能目标任务。 — 17 — (3)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持续完善“散 乱污”企业监管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回 头看”,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 转移,确保动态清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拟按环保要求设置环 保措施,不属于“散 乱污”企业。 3.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1)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煤炭消 费减量替代等相关要求,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新能 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落实《洛阳市坚决遏制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从严从紧从实 高排放行业。 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坚决遏制高耗能、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落实“两高”项目会商联审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机制。全市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 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 板玻璃、煤化工(甲醇、合成氨)、氧化铝、焦化、 准入清单要求。严格 符 合 铸造、铝用炭素、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产能。 执行“三同时”制度。 禁止耐火材料制品、铅锌冶炼(含再生铅)行业单 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 纯新增产能。水泥行业产能置换项目应实现矿石皮 综合利用行业,不属 于国家、省绩效分级 带廊密闭运输,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 (2)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区域污 重点行业。 染物削减制度,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 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达到 A 级水平,改建项目达到 B 级以上绩效水平。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 综合利用行业,生产 24.综合治理恶臭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污水处理、垃 过程中挤出工序产生 圾处理、畜禽养殖、橡胶、塑料制品、食品加工等 有机废气,采用集气 行业恶臭污染治理。对垃圾、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 罩收集后,过滤棉+U 加大装置密闭和废气收集力度,采取除臭措施;规 V光催化氧化+活性 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场)应加强粪污收集和处理, 炭吸附+催化燃烧装 符合 采取恶臭气体和氨排放治理措施;橡胶、塑料、食 置处理后,通过15m 品加工等行业强化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恶臭投诉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 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运行特征因子有组 污染物严格执行《合 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预警系统。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等相关要求。 (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30.开展简易低效 VOCs 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各县区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 符合 组织对涉 VOCs 企业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工艺类型、 过滤棉+UV光催化氧 处理能力、运行情况、耗材或药剂更换情况、能源 化+活性炭吸附+催化 消耗情况和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 燃烧装置进行处理。 收剂、废有机溶剂等二次污染物规范化处置情况进 并建立相关台帐记录 行全面检查,对治理设施设计不规范、与生产系统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 不匹配,单独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 况、耗材更换情况, 低效技术,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效果差的,建立清 以及废活性炭、废催 单台帐,力争 2022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升级改造并 化剂等更换及处置情 — 18 — 开展检测验收,严把工程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况。 31.提升 VOCs 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2022 年 5 月底 前,全面排查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 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 织排放情况,组织开展 VOCs 抽测,开展工业涂装、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对 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治。石化、煤化 工、制药、农药行业重点治理储罐配件失效,装载 本项目所有涉气工序 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 均位于密闭的生产车 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LDAR 工作不符合标准规范 间内部,同时设置有 等问题;焦化行业重点治理酚氰废水处理无密闭、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 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露问题;工业涂装、包装 置。无废气排放系统 符合 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 VOCs 旁路。使用的各类原 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对无法实现低 材料等采用密封袋盛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应 装,实现物流全方位、 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 全链条、全环节密闭 收集处理 VOCs 废气。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工业企 管理。 业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 0-2021)要求,督促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化工类密 封点数量大于或等于 1000 的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进 行 LDAR 工作,5 月底前完成新一轮 LDAR 泄露检 测与修复工作。2022 年 7 月底前开展钼选矿行业 VO Cs 无组织排放治理试点。 33.强化 VOCs 日常监管。加强臭氧污染天气下的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指导涉 VOCs 污染物排放企 业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季减少开停车、防空、 开釜等操作。涉 VOCs 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 本项目拟于臭氧污染 业及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 天气情况下,严格按 设等施工作业,应当避开臭氧污染易发的高温时段。 照相关部门要求安排 符合 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理,钢铁、焦化、医药、 生产计划,生产工序 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应提前向当地生态环境 避开臭氧污染易发的 部门报告开停车、检维修计划,火炬、煤气放散管 高温时段。 应安装引燃设施,配套建设燃烧温度监控、废气流 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排放废气热值达不到要 求时应及时补充助燃气体。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于印发洛阳市 2022 年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 环委办[2022]12 号)中的相关规定。 11、《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改[2020]2 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 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419 号),进一步加强 白色污染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见 — 19 — 下表。 表9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 析 是否 符合 (三)规范回收处置,构建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新上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企 本 项 目 属 于 利 用 业和项目原则上要入驻静脉产业园或循环经济园区,推 废 塑 料 生 产 再 生 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 塑料颗粒项目,位 推动可降解替代材料循环化、资源化利用。推进分拣成 于 华 阳 产 业 集 聚 符合 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 区中循环园区,可 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减 少 塑 料 垃 圾 填 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埋量。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的相关规定。 12、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塑料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在 2020 年 1 月联合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省发改委、生态环 境厅也于 2020 年 6 月制定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 知》(豫发改环资[2020]419 号)对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做 为河南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先行推进开展了试点示范,于 2020 年 9 月印发了《关于 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改[2020]2 号)(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表 10 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1、严格执法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方法》、 本项目属于新建废塑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 料处理项目,正在办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执法监管;开展废 理环评手续,拟在生 塑料回收利用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废塑料回收、 产过程中采用有效措 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 符合 施对产生的废气、固 行为;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行监管;持续开展 废进行治理,可以实 废塑料回收利用排查,严格取缔废塑料加工利用 现达标排放,不属于 “散乱污”企业及非正规集散地;严厉查处医疗废 “散乱污”企业。 物非法处理利用及处置行为;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 行业整治。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对列入禁 — 20 — 本项目为新建废塑料 止生产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 0.01 毫米聚乙烯农 加工项目,位于华阳 膜、含塑料微珠日化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 产业集聚区中循环园 次性塑料棉签等项目不予环评审批;新上废旧塑料 区,根据预测本项目 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执行入驻产业集聚区、合 VOCs 排 放 量 为 规的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园区原则,VOCs 排放量 0.2771t/a,实行 VOCs 不超过 0.5 吨/年,并实行 VOCs 排放总量削减替代; 排放总量削减替代。 持续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废气提标治理,废气 VOCs 执行《合成树脂 污染物全面执行 VOCs 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特 别排放标准限值。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相 关规定。 13、《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 号)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 造粒工序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 VOCs,按照涉 VOCs 排放工序差异化管控措施执行。 表 11 项目与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 南的相符性分析 差异化指 相符 绩效先进性指标要求 本项目 标 性 能源类型 以电、天然气为能源 原辅材料 1.使用粉末涂料; 2.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规定的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 本项目不使用涂料。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版)》淘汰,不属于省级 和市级政府部门明确列入已经限期 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河南省和洛阳市 明确列入限期淘汰类项 目。 生产工艺 无 组 本项目采用电能。 废气收集采用侧吸式罩、槽边排风等 高效技术,实现微负压收集;蘸油热 处理工序全密闭,油雾废气采用多级 本 项 目 造 粒 工 序 产 生 回收+VOCs 治理技术或直接回加热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 污染治理 炉焚烧技术;VOCs 废气采用燃烧工 引入过滤棉+UV 光催化 技术 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 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 燃烧)进行最终处理,或采用活性炭 燃 烧 装 置 处 理 后 通 过 吸附(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活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性炭碘值在 800mg/g 及以上)等高效 处理工艺。 物料 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密 本项目无涂料、稀释剂、 储存 闭存储。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 清洗剂等原辅材料。 — 21 —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织 管 控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 22 — 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 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储 存;生产车间内涉 VOCs 物料应密闭 储存。 物料 转移 和输 送 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 本项目中间物料采用螺 杆输送机输料。 原辅材料调配、使用(施胶、喷涂、 本项目在造粒工序产生 干燥等)、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 的含 VOCs 废气经收集 工艺 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涉 VOCs 原料 后全部引至过滤棉+UV 过程 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等环节的废气全部收集引至 VOCs 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 处理系统。 处置。 厂区内道路、原辅材料和燃料堆场等 符合 本项目厂区内道路均进 路面应硬化。厂区内道路采取定期清 厂容 行硬化,并定期清扫、 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路面无 厂貌 洒水。其他未利用地进 明显可见积尘。其他未利用地优先绿 行绿化。 化,或进行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 1.全厂 PM 和 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 分别不高于不超过 10、20mg/m3; 2.VOCs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 本项目 VOCs 有组织最 率分别达到 100%和 80%;废气去除 大 排 放 浓 度 为 率达不到 80%或无有组织排放口的, 9.48mg/m3。同时本项目 排放限值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无组织排放监 符合 VOCs 治理设施同步运 3 控点 NMHC 浓度低于 4mg/m ,企业 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 边界任意 1hNMHC 平均浓度低于 100%和 88.6%。 2mg/m3。 3.其他特定污染物符合所属行业相 关排放要求。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暂 1.重点排放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 不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 要求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控设施,项目建成后若 (CEMS),并按要求联网; 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有组织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要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 求开展自行监测; 要求安装相关监控设施。 3.主要涉气工序、生产装置及污染治 拟于涉气工序主要生产 监测监控 理设施,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 符合 要求 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处 用电监管设备,用电监管数据与省、 安装用电监管设备,并 市生态环境部门用电监管平台联网; 与市生态环境部门用电 4.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和用电量监 监管平台联网。 管企业,应在主要生产设备(投料口、 有组织排放口按照排污 卸料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许可证要求进行安排自 相关数据可保存三个月以上。 行监测。 环保 1.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或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正 符合 档案 现状评估备案证明; 在办理相关手续。拟严 2.国家版排污许可证; 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 3.环境管理制度(有组织、无组织排 编制、申报并保管相关 水 平 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岗位责任 环保档案。 制度、达标公示制度和定期巡查维护 制度等); 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符合排污许 可证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 符合 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除尘滤料、活性炭等更换量和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尚 台账 间); 未开始建设,建成后, 记录 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 拟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 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 账记录。 等); 4.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消耗记录; 5.电消耗记录。 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 符合 人员 项目拟设 1 名专职人员 境管理能力(学历、培训从业经验 配置 分管环保相关工作。 等)。 1.物料、产品公路运输全部使用国五 本项目运输车辆全部使 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重型 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 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 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 源; 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 运输方式 2.厂内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 符合 用新能源车辆,厂内非 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 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 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 新能源机械。 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日均进出货物 150 吨(或载货车辆日 进出 10 辆次)及以上(货物包括原 料、辅料、燃料、产品和其他与生产 本项目拟参照《重污染 相关物料)的企业,或纳入我省重点 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 运输监管 行业年产值 1000 万及以上的企业, 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 符合 拟申报 A、B 级企业是,应参照《重 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 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 子台账。 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 电子台账;其他企业建立电子台账。 本项目拟按照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 指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14、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分为西段、中段、东段和夹河段。 (一) 西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区境内,北魏陵区。 北界孟津区常袋乡酒流凹村至孟津区城关镇缠阳村至孟津区城关镇水泉村;西 界孟津区常袋乡酒流凹村至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杨冢村南;东界孟津区城关镇水泉 — 23 — 村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小李村南;南界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杨冢村南至洛阳市邙山 镇苗南村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小李村南。 (二) 中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区境内,东汉陵区。 北界孟津区城关镇水泉村至孟津区白鹤镇牛庄村至孟津区会盟镇李家庄村;西 界孟津区城关镇水泉村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小李村南;东界孟津区与偃师市的分界 线;南界洛河河道北堤。 (三) 东段:偃师市境内,东汉、曹魏、西晋陵区。 北界孟津区会盟镇李家庄村、小集村至偃师市邙岭乡东蔡庄村至偃师市山化乡 游殿村;西界孟津区、偃师市的分界线;东界偃师市山化乡游殿村至偃师市山化乡 忠义村;南界洛河河道北堤。 (四) 夹河段:偃师市境内伊洛河交汇处,东汉陪葬墓区。 北界洛河北堤;西界洛阳市洛龙区李楼乡潘寨村至洛阳市洛龙区李楼乡焦寨村; 东界偃师市首阳山镇古城村至翟镇镇王七村;南界伊河北堤。 建设控制地带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十六条 在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邙山陵墓群保 护规划,确保邙山陵墓群的安全,并不得破坏邙山陵墓群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 案在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循环园区,属于邙山陵墓群遗址保护 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与邙山陵墓群遗址保护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7。本项目租赁洛阳 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原孟津县文物管理局对河南普瑞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子公 司,情况说明见附件)再生资源交易项目出具的证明,地下无文物遗迹,且本项目 租赁现状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对地下文物的影响较小。 — 24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我国塑料制品使用范围十分广泛且用量巨大,同样废塑料产生量也极高,因塑料难 于自然降解的特性,如果将废塑料不做处理释入环境,不仅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还会 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据不完全统计,2020 年河南省废塑料产生量达到 700 万吨,仅我 市年废塑料产生量就可达到 75~80 万吨,其回收率仅约 19%,仍有大量废塑料尚未得到 回收利用,孟津除现有企业中再生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外,近年陆续通过了洛阳奥腾 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 1 万吨塑料颗粒项目、洛阳杭发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垃圾桶,14000 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等项目的环评手续办理工作,其他县、 区也陆续通过了多家类似企业的环评手续办理,其废塑料总回收处理量可达到每年 15 万吨左右,但仍存在约 45 万吨/a 的市场缺口。 在此背景下,河南朗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过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招商引资 进驻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拟投资 500 万元,配置刀式破碎机、挤 出机等设备,进行废旧塑料回收破碎造粒工作,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可有效填补洛阳市及其周边废塑料回收再利用的市场空缺,具有良好的经济、 环境与社会效益。 1、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 内容 本项目系河南朗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8MA9LE8NK0T) 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现状厂房 1#厂房北侧 3 跨(面积 1110m2)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 12 工程建设内容 内容及规模 备注 生产车间 钢构,1110m2 租用现状 供水 市政供水 依托现状 供电 接自孟津电网 依托现状 化粪池+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汉鼎市场 沉淀池+ 污水处理站+市政 污水管网 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活 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 高 排气筒 DA001 沉淀池新建,污水处 理站依托汉鼎市场 噪声 隔声、减振 / 生活垃圾 固 一般固废暂存处 废 危废暂存间 垃圾桶若干 新建 4m2,生产车间内 新建 4m2 新建 主体工程 公用工程 废 水 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废 气 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 挤出废气 新建 — 25 —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具体产品方案及规模如下。 表 13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单位:t/a 序号 产品方案 产量 备注 1 PE 再生塑料颗粒 5000 / 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具体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 14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备注 1 废塑料薄膜 5000t/a 洛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场收集的废塑 料薄膜 2 聚合氯化铝(PAC) 100kg/a 外购成品,密封袋装。 3 聚丙烯酰胺(PAM) 10kg/a 外购成品,密封袋装。 4 液压油 0.04t/5a 外购成品,密封桶装。10L/桶 5 水(m3/a) 1419 市政供水 6 电(万 kW·h/a) 200 市政供电 PE:即聚乙烯,为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无毒,耐低温,化学稳定性好, 可耐多种酸碱,常温不溶于一般溶剂,熔融温度 115~130´,热解温度 335~450´,比重 0.94~0.96g/cm3。 本项目所用原料主要为废塑料薄膜,主要来源于洛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市场收集 的废塑料薄膜,同时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64-2007),本项目承诺不采用以下物料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含卤族元素的塑 料;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药物等污染的废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 等塑料类危险废物,氟塑料等特种工程所述,含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 物的废塑料。 聚合氯化铝 (PAC):通常也称作碱式氯化铝或混凝剂等。它是介于 AlCl3 和 Al(OH)3 之间的一种水溶性无机高分子聚合物。颜色呈黄色或淡黄色、深褐色、深灰色树脂状固 体。该产品有较强的架桥吸咐性能,在水解过程中,伴随发生凝聚,吸附和沉淀等物理 化学过程,对水中胶体和颗粒物具有高度电中和及桥联作用,并可强力去除微有毒物及 重金属离子,性状稳定。 聚丙烯酰胺(PAM):是絮凝剂中的一种,为水溶性的高分子聚合物。外观为白色 颗粒,无臭、无毒、无腐蚀性,温度超过 120℃时易分解。由于其分子链中含有一定数 量的极性基团,它能通过吸附水中悬浮的固体粒子,使粒子间架桥或通过电荷中和使粒 子凝聚形成大的絮凝物,故可加速悬浮液中粒子的沉降,有非常明显的加快溶液澄清, 促进过滤等效果。 — 26 — 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造粒。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 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备注 1 刀式破碎机 800 型 1 湿式破碎 2 清洗水槽 / 1 有效容积为 20m3 3 脱水机 / 1 离心式甩干脱水机 4 储料池 7.6*5*1 1 用于暂存经破碎清洗后物料 5 螺杆输送机 / 2 从储料池输料到挤出机 6 挤出机 160 型 2 / 7 拉丝机 / 2 / 8 切粒机 3.0KV 2 / 9 冷却水槽 3*0.6*0.3 2 有效容积为 0.45m3 10 沉淀池 3*3*2 1 有效容积为 15m3 注:所用设备中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 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三班倒制,每班 8 小时,年 工作 300 天。 6、给排水 本项目系租用汉鼎市场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汉鼎市场内设有完善供水、雨水、污 水管网,区域市政供水、雨水、污水管网均已建成。本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厂区铺设有专门的雨水管网,厂区内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通过雨水排放口 YS001 排出厂区,进入市政雨水管道。 污水排放方面,汉鼎市场内设有 30m3 化粪池 1 座及 1000m3/d 污水处理站 1 座,同 时建设有市场内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气浮沉淀+接触氧化+深度处理(中 水回用部分)”,生产废水通过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 60% 经深度处理后成为中水回用于生产,40%通过设置于厂区西南角的污水排放口 DW001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排放口 DW001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新鲜水用水量为 4.73m3/d,即 1419m3/a,其中生活用水 135m3/a,生产用水 1284m3/a。 ①生活用水 本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 15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 27 — (GB50015-2019),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以 30L/人·班计,年工作 300d。则本项目生活 用水量为 0.45m3/d ,即 135m3/a 。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36m3/d,即 108m3/a。 ②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破碎工序用水、清洗用水以及造粒工序冷却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塑料采用湿法破碎,刀式破碎机配套设有 1m3 循环水箱,废 水进入设备自带循环水箱内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补充损耗水,补水量为 0.1t/d,即 30t/a,补水全部采用新鲜水。 本项目清洗工序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后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并定期(每两 个工作日)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至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每次排水量约为 20m3 。本项目 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 60%回用于废塑料清洗工序,40%通 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清洗工序需定期补充新水,新水 补水量为 1200m3/a,即 4m3/d。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于造粒工序设置有 2 个冷却水槽(单个有效容积为 0.45m3),用于塑料挤出后拉丝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补充新水,补水 量约为 0.18m3/d,即 54m3/a。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0.09 0.45 — 28 — 生活用水 0.36 化粪池 0.36 市政污水管网 0.1 0.1 新鲜水 破碎用水 1 4.73 4 清洗用水 10 沉淀池 10 污水处理站 4 市政污水管网 6 0.18 0.18 冷却用水 0.9 图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7、平面布置 本项目系租用汉鼎市场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厂区规划布局,整个厂区呈矩形, 出入口位于厂区西侧,厂区内共建设有 5 栋标准化厂房,本项目租用 1#厂房北侧 3 跨进 行生产。 生产车间出入口位于车间东西两侧,生产线位于生产车间南侧,车间部南侧分别布 置为原材料(废塑料)仓库及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均位于生产车间内 部。项目所有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在有利于生产和管理的同时避免高噪声设备运行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布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3,生产车间 平面布置见附图 4。 8、依托关系及可行性分析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项目办公区位于厂区办公楼内,厂内已铺设有供水管网, 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2)排水 厂区内设置有化粪池 1 个(容积 30m3 ),用于厂区各企业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的收 集及预处理,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 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黄河渠。 建设有 1 座规模为 1000t/d 污水处理站用于厂区各企业生产废水的处理及回用水的 深度处理,厂区内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 60%经深度处理后通过中水回用管网回用于各企 业废塑料清洗工序,40%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 — 29 — 处理,最终排入黄河渠。 根据调查,厂区内现有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有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 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物流信息研发检测培训中心项目、 河南汉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爱洁塑业有限公司、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洛 阳凝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洛阳瑞意得塑业有限公司、洛阳灿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冠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洛阳耘盼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洛阳衫莱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洛阳坤都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洛阳星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洛阳穗莱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洛阳从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汉鼎市场内企业生活污水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6 企业/项目名称 汉鼎市场内排水情况一览表(单位:m3/d) 废水产生量 合计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汉鼎市场运营部 0.32 / 0.32 汉鼎培训中心 4.52 / 4.52 汉亨科技 0.288 15 15.288 爱洁塑业 0.36 80 80.36 鸿航再生资源 0.336 12 12.336 瑞意得塑业 0.288 9 9.288 灿科新材料 0.384 / 0.384 耘盼再生资源 0.192 9 9.192 凝旺再生资源 0.384 12.645 13.029 衫莱再生资源 0.192 9 9.192 坤都塑胶制品 0.96 / 0.96 星朗塑胶制品 0.64 / 0.64 冠速再生资源 0.288 3.6 3.888 穗莱再生资源 0.24 从晟再生资源 0.96 10.25 11.21 本项目 0.36 10 10.36 总计 10.712 170.495 181.207 0.24 由上表可知,汉鼎市场内上述企业(含本项目)生活污水总产生量约为10.712m3/d, 共用厂区内化粪池(容积 30m3)进行处理,该化粪池停留时间为 24h,故汉鼎市场化粪 池能够满足上述企业(含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的需要。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 170.495m3/d,共用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规模为 1000t/d,故汉鼎市场污水 — 30 — 处理站能够满足上述企业(含本项目)的生产处理的需要。 (3)办公 本项目办公区租用厂区内公用办公用房,不影响其他企业的办公。 1、运营期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废塑料再生颗粒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噪声、固废 破碎 废塑料 图2 噪声、废水、 固废 清洗 废气、固废 熔融挤出、拉丝、 切粒 包装 本项目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废塑料:本项目外购废塑料原料为洛阳及周边城市废旧资源回收市场收集的废旧塑 料膜。本项目原料采用人工分拣,将较大的杂质去除,该过程会产生分拣废料,主要为 木块、废金属、废纸、废纤维等。 破碎:本项目回收的废塑料薄膜采用刀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采用湿法破碎,破碎废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水进入刀式破碎机自带循环水箱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清理循环水箱及过滤网 上沉渣,该过程主要产生设备噪声及固废。 清洗:破碎后的废塑料碎料不进行暂存,直接进入清洗水槽,进行清洗,该工序采 用机械清洗的方式,本项目清洗工序使用清水清洗,不使用化学品(清洗液),清洗废 水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溢流进入清洗水槽循环使用,并定期排入市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清洗后碎料采用离心式甩干脱水机进行甩干脱水,无热风加热系统。脱水后物料卸入储 料池内暂存并自然干燥。该工序主要产生设备噪声、清洗废水、清洗沉渣。 熔融挤出、拉丝、切粒:将储料池内的塑料碎料通过螺杆输送机输送进入造粒系统, 该系统由挤出机、冷却水槽、拉丝机、切粒机组成。塑料碎料在挤出机料筒中借助外部 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在压力的推动下被连续挤出,挤出 机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为 120´。在该温度下物料开始熔融但未达到分解温度,随后经 挤出机前部模块出料为条料半成品,该模块设有过滤网用于滤去原料中的杂质。被挤出 的型材失去塑性变为条状,再经过冷却水槽冷却,通过拉丝机进入切粒机切成圆柱状颗 粒(粒径在 3mm 左右)。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塑料熔融挤出工序散发的非甲烷总烃和 替换的过滤网。 包装:颗粒料由切粒机出料后直接落入编织袋,进入成品仓库待售。 — 31 — 本项目系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现状厂房进行建设,该 市场的定位为: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创业环境,入驻从事再生资源(主要是废塑料等 非金属废料)回收、购销、加工的企业。该市场于 2020 年 6 月编制完成《洛阳汉鼎金 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0 年 7 月取得 原孟津县环保局批复,环评批复文号为孟环告知[2020]26 号。 该 市 场 于 2022 年 3 月 8 日 取 得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登 记 回 执 , 登 记 编 号 : 914103220572132934001X,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完成了自主验收。 本项目租用厂房,原为河南汉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项目租用 厂房,该项目于 2021 年 9 月编制完成《河南汉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5000 吨废塑 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已取得批复,批复文号孟环审[2021]81 号文。该项目开工 建设前,由于企业原因,不再建设该项目,建设方已与出租方协商完成退租,至此 1#厂 房空置,本项目租用其中北侧 3 跨进行建设。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32 — 厂房现状为空置厂房,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属空气环境质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 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选用洛阳市生态环 境局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2021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2021 年洛阳市城 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246 天,达标率为 67.4%,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 超标率达 15.3%。与 2020 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 2 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 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的污染程度大幅度下降,环境空气质量 明显改善,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7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现状浓度 标准值 3 (μg/m ) (μg/m3) 污染 物 年评价指标 占标率 /% 达标情 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9 40 72.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7 70 110.0 不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3 35 122.9 不达标 24h 平均质量浓度第 95 百分 1100 4000 27.5 达标 位数 日最大 8h 平均质量浓度第 O3 172 160 107.5 不达标 90 百分位数 由上表可知 SO2、NO2、CO 相应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CO 二级标准,PM10、PM2.5、O3 相应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所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目前,洛阳市正在实施《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 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 号)、《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 [2020]14 号)等一系列措施。结合洛阳市的实际情况,主要任务: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做好燃煤污染防治;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工业污染防治;3)加快交通结构调整, 做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4)加快用地结构调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5)转变消费结构, 做好农业及生活污染防治;6)加快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7)实施绿色调度,强化 秋冬季污染管控。通过实施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将不断改善洛阳市区域大 — 33 — 气环境质量。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其他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为了解项目区域非甲烷总烃环境 质量现状情况,评价借用《洛阳凝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 5000 吨再生塑料颗粒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 年 6 月 26 日~6 月 28 日布设于项目厂区的环境空气监测点的 监测数据进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18 点位名 称 单位:mg/m3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污染物 平均时 间 评价标 准 监测浓度 最大浓度 超标率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汉鼎市 非甲烷总 2.0 0.41~0.44 22 / 时均值 达标 场内 烃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地表水体为黄河渠,位于本项目厂区北侧 2.18km 处。为了 解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借用《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 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华阳产业集聚区白鹤镇 污水处理厂入口上游 300m 及下游 1000m,监测时间 2019 年 12 月 17 日~19 日,2020 年 1 月 17 日~19 日。黄河渠水质执行地表水´类标准。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19 监测断面 监测时间 黄河渠水质监测结果汇总表 评价因子 pH COD 氨氮 BOD5 总磷 石油类 华阳产业集 7.78~7.92 12~13 0.159~0.167 2.6~2.8 0.08~0.09 未检出 监测值 聚区白鹤镇 污水处理厂 标准指数范围 0.39~0.46 0.6~0.65 0.16~0.17 0.65~0.7 0.4~0.45 0.1 入口上游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300m 华阳产业集 7.73~7.88 18~19 0.150~0.156 3.5~3.7 0.06~0.08 未检出 监测值 聚区白鹤镇 / 污水处理厂 标准指数范围 0.37~0.44 0.9~0.95 0.15~0.16 0.88~0.93 0.09~0.10 入口下游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10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6~9 20 1.0 4 0.2 0.05 (GB3838-2002)´类 由上表可知,黄河渠华阳产业集聚区白鹤镇污水处理厂入口上游 300m、下游 1000 断面处各项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区域 — 34 — 地表水环境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本次评价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 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厂界声环境监测数据。监测时 间为 2022 年 3 月 12~13 日,监测点位布设于厂区的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东厂界 紧邻其他企业,无法布设监测点)。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20 测点位置 西厂界 南厂界 北厂界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值 标准 达标情况 53 65 达标 42 41 55 达标 昼间 53 52 65 达标 夜间 44 43 55 达标 昼间 55 54 65 达标 夜间 46 45 55 达标 时间 3 月 12 日 3 月 13 日 昼间 54 夜间 由上表可知,项目西、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调查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 本项目系租用汉鼎市场现状厂房进行建设,厂区已经过开发,车间地面已经过硬化, 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35 — 根据项目特征,本次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21 环境类别 环境 保护 目标 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m 名称 X Y 护庄村 -78 -479 钢厂生活区 102 -154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保护级别 相对厂 相对厂 址方位 界距离 居民 1530 人 《环境空气质量 西南 标准》 (GB3095-2 居民 150 人 012)二级标准 南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485m 150m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 pH:6~9、COD:500mg/L、SS:400mg/L、氨氮:无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 60mg/m3,企业边界浓度限值 4.0mg/m3。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3 类: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清单 本项目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在厂区排口控制总量指标为 COD 0.0216t/a,氨氮 0.0021t/a;生产废水在厂区排口控制总量指标为 COD 0.2756t/a,氨氮 0.0313t/a。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推荐总量指标为: COD0.0654t/a,氨氮 0.0105t/a。 本项目废水最终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总量纳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总量 控制 指标 统一监管,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环发[2014]197 号),本项目不再申请有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2771t/a,拟从洛阳榕拓焦化有限公司削减的污染物排 放量中进行替代。 — 36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状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仅需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利用厂内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 (2)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的情况下对道路进行清扫。 (3)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于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责任公示牌和文明 施工扬尘治理标准。设置巡视保洁制度,保持施工范围内清洁。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拟依托厂内 30m3 的化粪池对施 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为了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1)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设备装卸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 (2)施工车辆安排在白天通行,且尽量安排在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20:00 之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禁止夜间运输。 (3)禁止在午间 12 时-14 时、严禁在夜间 22 时-次日 6 时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等。 (1)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利用厂区内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2)设备包装 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或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其影 响降至最低。随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随之消失。 — 37 —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设备为电加热,无燃煤、燃油及燃气设备,根据生产工艺分析可知本项 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废塑料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1.1 废气污染源分析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污染源源强核算可采用实测法、物料衡 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法、实验法等方法。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 源强的核算,应依据污染源和污染物特性确定核算方法的优先级别,不断提高产污系数 法、排污系数法的适用性和准确性。本项目造粒工序污染源源强核算采用产污系数法进 行核算。 (1)挤出废气 本项目造粒工序使用废塑料为废塑料薄膜,熔融挤出时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 总烃表征。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 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 第二辑》(美国 环境保护局),在无任何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 0.35kg/t,本项目处理废塑料 量约为 5000t/a,故本项目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1.75t/a。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有 2 台挤出机用于熔融挤出,拟于每台挤出机挤出口处各设置 1 个集 气罩(共 2 个集气罩,集气罩面积为 1*0.5m,每个集气罩上设置开关阀,不使用时关闭 阀门,防止掺风)收集产生的挤出废气。 集气罩距离污染源距离取 0.5m,控制风速取 0.5m/s,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中顶吸罩的有关公式: Q=1.4phvx 其中:p-集气罩口周长(m);h-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m);vx-边缘控制点的 控制风速(m/s) 经计算造粒机单个集气罩风量为 3780m3/h,考虑损耗等因素,为保证抽风效果,项 目造粒工序总设计风量为 8000m3/h,要求集气罩尽量靠近废气产生部位,集气罩收集面 积覆盖整个挤出口。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进行收集,废气收集率约 95%,收集后的废气 经“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UV 光催化氧化对非甲烷总烃去 除效率约为 35%,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吸附效率约为 85%,活性炭床脱附废气燃烧效 率 97%)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外排。 本项目造粒工序有效工作时间约为 2500h,故本项目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 有组织排放量为 0.1896t/a,排放速率 0.0759kg/h,排放浓度为 9.48mg/m3;无组织排放 量为 0.0875t/a,排放速率 0.0350kg/h。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参数见下表: — 38 — 表 22 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 序 产污 物种 产生 产生浓度 号 环节 类 量(t/a) (mg/m3) 项目废气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 治理 排污许 是否 限值 处理能 收集效 工艺 可废气 为可 排放浓度 排放速 排放量 处理工艺 名称 浓度 速率 力(m3/h) 率(%) 去除 可行技 行技 (mg/m3) 率(kg/h) (t/a) (mg/m3) (kg/h) 率(%) 术 术 过滤棉 +UV 光催 / / / / 0.0350 0.0875 《合成树脂工 4.0 / 无组织 非甲 化氧化+活 活性炭 业污染物排放 1 造粒 烷总 1.75 87.5 是 性炭吸附+ 吸附 标准》(GB315 烃 有组织 催化燃烧, 8000 95 88.6 9.48 0.0759 0.1896 72-2015)表 5 30 / (DA001) 封闭车间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参照:《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 号): 排放 形式 1.全厂有组织 PM、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20mg/m3; 2.VOCs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 100%和 80%;废气去除率达不到 80%或无有组织排放口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浓度低于 4mg/m3,企业边界任意 1hNMHC 平均浓度低于 2mg/m3。 — 39 — 1.2 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 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无主 要排放口。 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23 序 排放口 排放口名 污染物 号 编号 称 种类 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有机废气 非甲烷 1 DA001 处理装置 112°34′59.551″34°47′47.499″ 总烃 排气筒 1.3 监测计划 排气筒 排气筒 排气温 排放口 出口内 高度 (m) 度(´) 类型 径(m) 15 0.5 40 一般排 放口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及《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24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排气筒 (DA001)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 非甲烷总烃 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监测频次 1 次/年 1 次/年 执行排放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 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 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2, 《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 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 1.4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除 PM10、PM2.5、O3 外均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 项目厂区东侧为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南侧为水泥路,西厂界临裴坡村道,隔路是 正太水泥厂(已关停),北侧为洛阳天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敏 感点为南侧 150m 处的钢厂宿舍;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过滤棉+UV 光催 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 9.48mg/m3,排气筒高度为 15m, 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要求,同时可满足《关 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相关 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0875t/a,排放量较小。 — 40 —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需按要求进 行削减替代;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可达标排放,对周 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 2.1 废水污染源分析 (1)生活污水 本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 15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以 30L/人·d 计,年工作 300d。则本项目生活用 水 量 为 0.45m3/d , 即 135m3/a 。 生 活 污 水 排 污 系 数 按 0.8 计 , 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0.36m3/d,即 108m3/a,类比同类企业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COD、SS 和氨氮,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COD:250mg/L,SS:200mg/L,氨氮:20mg/L。则生活污水 水污染物产生量约为 COD:0.0270t/a,SS:0.0216t/a,氨氮:0.00224t/a。 生活污水拟依托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 度为 COD :200mg/L ,SS :120mg/L ,氨氮:19.4mg/L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为 COD:0.0216t/a,SS:0.0130t/a, 氨氮:0.002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 深度处理。 (2)生产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根据工程设计,本项目清洗废水 定期(每两个工作日)通过厂区内污水管网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清洗废 水产污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塑料薄膜再生塑料粒子清洗工艺废水产污系数为:化学需氧量为 520g/t-原料,氨氮为 18.5g/t-原料。 本项目需清洗废塑料薄膜量约为 5000t/a,则本项目清洗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为:COD: 2.6t/a,氨氮:0.0925t/a。本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3000m3/a,则污染物产生浓度 约为 COD: 866.67mg/L,氨氮:30.83mg/L。 同时类比《裕南环科年处理 20 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该项目以塑料瓶、塑料盒、塑料膜为主要原料生产塑料片料,生产工艺为开包分拣 ——湿法破碎——清洗——甩干——分选打包,采用自动清洗机对原料进行清洗,设混凝 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区域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该企业使用 — 41 — 原料与本项目相似,清洗部分生产工艺与本项目相同,故有可比性,该企业废水经混凝沉 淀后,其中 SS 平均浓度为 246mg/L,参考该浓度确定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后 SS 浓度为 250mg/L。则清洗废水 SS 产生量为:0.7500t/a。 本项目清洗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可满足厂区污水处 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COD≤1200mg/L,氨氮≤60mg/L,SS≤800mg/L)。经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 60%回用于生产,4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 项目排放生产废水量为 1200m3/a。 根据《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报告表》,该污水处理站对 COD 的去除效率约为 73.5%,对氨氮的去除效率约为 15.5%, 对 SS 的去除效率约为 85%。则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浓度约为 COD: 229.67mg/L,氨氮:26.05mg/L,SS:37.5mg/L,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7-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浓度要求。 (3)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依托汉鼎市场内公共化粪池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汉鼎市场内公共污水处 理站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均通过园区污水排放口 DW001,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A.化粪池 根据汉鼎市场排水系统情况,该市场内生活污水由独立生活污水管网收集,收集后经 公用化粪池处置后排放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7-1996)表 4 三级标准 及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浓度要求,该部分废水经污水排放口 DW001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该化粪池容积为 30m3,设计停留时间 24h,据工程分析,汉鼎市 场内已建及拟入驻项目(含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 10.712m3/d,故该化粪池满足本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 B.污水处理站 汉鼎市场内建设有污水处理站一座,用于处理各车间产生生产废水,该站设计期间已 考虑入驻企业为废塑料处理企业,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气浮沉淀+接触氧化”,经过接触 氧化处理后的尾水 40%通过污水排放口 DW001 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进行深度处理。60%进入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沉淀+石英砂过滤”) 后回用于生产,经处理后回用于各企业清洗工段。根据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去除效率,经过 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为:COD:78.4mg/L,氨氮:9.7mg/L,SS:3.58mg/L。可满 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废塑料回 — 42 — 收加工类企业清洗工艺用水水质要求不是很高,可满足清洗工艺用水水质要求。 该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m3/d,据工程分析,汉鼎市场内已建及拟入驻项目(含本项 目)生产污水总排放量为 170.495m3/d,该站 设计进水水质 COD:1200mg/L,氨氮: 60mg/L, SS:800mg/L,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至该站的浓度为 COD:866.67mg/L,氨氮: 30.83mg/L,SS:250mg/L。该污水处理站从水量及水质两方面均可接受并处理本项目所产 生的生产废水。 C.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3000m3/d,主要收集镇区生活污水和循环园区工业污水。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两部分,送庄镇区收水范围:北至送庄北沟,南至东山头,西至 梁跃路,东至护庄;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南园)收水范围:东到洛常路,西至新裴路,南 到 G30,北至焦枝铁路。本项目位于其收水范围内。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 COD: 350mg/L,BOD:160mg/L,氨氮:30mg/L,悬浮物:250mg/L,污水二级处理采用 A2/O 生物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应用广泛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即“机械混合池+连续流 动床过滤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COD50mg/L,氨氮 5mg/L,SS10mg/L) 后排入黄河渠。 本项目位于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已经建成投用,且项目废水 依托汉鼎市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浓度均可满足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 求,故本项目废水依托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参数见下表。 — 43 — 表 25 项目废水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 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排 产污 废水 序号 物种 是否为可 放量 产生量 处理能 环节 类别 类 产生浓度 (t/a) 力(m3/d) 治理工艺 行技术 (m3/a) pH 1 6~9 / 人员 生活 COD 生活 污水 氨氮 250mg/L 0.0270 20mg/L 0.0022 SS 200mg/L 0.0216 COD 866.67mg/L 2.6000 2 清洗 — 44 — 工业 废水 氨氮 30.83mg/L 0.0925 SS 250mg/L 0.7500 30 化粪池 格栅+气浮 1000 沉淀+接触 氧化 是 是 108 1200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 浓度 排放方 排放量(t/a) 式 排放标准 名称 浓度限值 6~9 / 6~9 200mg/L 0.0216 500mg/L 19.4mg/L 0.0021 120mg/L 0.0130 229.67mg/ L 0.2756 26.05mg/L 0.0313 / 37.5mg/L 0.0450 400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 间接排 准》 放 (GB89787-1996) 表 4 三级标准 / 400mg/L 500mg/L 2.2 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最终全部依托汉鼎市场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汉鼎市场 废水排放口进行排放,项目自身不设废水排放口。 汉鼎市场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26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废水排 排放去 间歇排 排放规律 (t/a) 向 放时段 名称 污染物 浓度限 经度 纬度 放量 种类 值 间断排放, COD 350 送庄镇 流量不稳 1308 送庄镇 SS 250 112°34´5 34°47´38. 污水处 定且无规 (本项 1 DW001 / 污水处 5.867" 215" 理厂 律,但不 目) 理厂 NH3-N 30 属于冲击 型排放 2.3 监测计划 序 排放口 号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本项目不设自有废水排放口,项目与出租方汉鼎市场签订协议,项目废水全部依托汉 鼎市场建设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汉鼎市场废水排放口排放,本项目保 证项目污水排入汉鼎污水处理站水质满足该站接水要求,由汉鼎市场保证其运行的污水处 理设施排放水质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并依法实施自行监测,故本项目不再设置废水监测计划。 2.4 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 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尾水 40%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60%进入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系统处理后,回用于企业清洗工艺。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刀式破碎机、螺杆输送机、脱水机等,类比同类企业 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为 80~95dB(A)。 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部,经隔声等措施可达到 30dB(A)的隔声量。主要设备噪 声源强见下表。 表 27 序号 设备名称 1 刀式破碎机 2 螺杆输送机 3 脱水机 主要设备噪声强度、防治措施及效果 单位:dB(A) 治理前噪 治理后噪 位置 数量 持续时间 治理措施 声源强 声源强 生产车间 1台 95 65 2台 85 55 1台 90 60 厂房隔声 全天 厂房隔声 厂房隔声 — 45 — 4 挤出机 2台 80 50 厂房隔声 5 切粒机 2台 85 55 厂房隔声 6 风机 2台 90 60 隔声罩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将车间面向厂界一侧的外墙 视为噪声面源,声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多点源叠加及面源预测模式。 表 28 本项目噪声面源源强一览表 距厂界距离(m) a/π b/π 噪声源强 (m) (m) [dB(A)] 东 西 南 北 9.2 7.32 2.93 60.54 131 / / / 23 9.2 7.32 2.93 60.07 / 20 / / 南侧墙壁 48 9.2 15.28 2.93 58.51 / / 306 / 北侧墙壁 48 9.2 15.28 2.93 45.16 / / / 10 面源名称 面源长 度(m) 面源宽 度(m) 东侧墙壁 23 西侧墙壁 本次评价将生产车间设备噪声作为面源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29 本项目昼间噪声预测结果 厂界 贡献值 东厂界 单位:dB(A) 标准值 达标状况 昼 夜 31.51 65 55 达标 西厂界 47.36 65 55 达标 南厂界 25.30 65 55 达标 北厂界 41.67 65 55 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及《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30 项目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厂界环境噪声 噪声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清洗水槽沉渣、废滤网以及废催化剂。 ①生活垃圾 — 46 — 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年工作天数 300 天,按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 0.6kg/d 计算,则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7t/a(9kg/d)。由厂内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沉渣 本项目破碎、清洗工序将产生一定量的沉渣,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 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塑料薄膜清洗或湿法破碎+清洗 工艺固废产污系数为:一般固废产污系数 91.3 千克/吨-原料。则本项目废水沉渣产生量约 为 456.5t/a,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厂区干污泥一同外运。 ´废滤网 本项目造粒工序挤出机需使用金属滤网对加热熔融的塑料进行过滤,滤网需定期更换, 参考同类项目,更换频率为每天一次,滤网重约 0.5kg/个。项目设挤出机 2 台,故废滤网 产生量为 0.30t/a。根据《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四条 废塑料加工利用单 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 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 网。”本项目废滤网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不 进行焚烧。 ´废催化剂 本项目脱附需在催化剂作用下起燃,采用贵金属铂载在蜂窝状陶瓷上做催化剂。其更 换周期约为 3 年,更换量 100kg/次。直接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液压油。 ´本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中过滤棉需定期更换,更换量约为 0.05t/a,更换后废过滤棉主要 沾染有油雾,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 中废物代码 900-041-49 类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贮存,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 清运处置。 ´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使用两个 1200mm×1200mm×1000mm 的活性炭箱,每个活性炭 箱内设置蜂窝活性炭砖 1m3,重约 450kg,为保证活性炭的吸附效率,每两年更换一次, 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9t/2a,更换后废活性炭因吸附有机废气,属于《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2021 年版)》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废物代码 900-039-49 类危险废 物,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贮存,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③废液压油 项目挤出机设备需定期更换液压油,更换周期为5年,更换量为0.04t/5a,废液压油属 — 47 — 于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 业”中废物代码900-218-08类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贮存,交由危废处置单位 进行清运处置。 企业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暂存产生的 危险废物,本项目拟于生产车间内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4m2),评价要求该暂存间四 面封闭,设有硬质门及双重锁,挂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及危废标签;暂存间地面采取防 渗措施,有防腐蚀的硬化地表且表面无缝隙,并设置围堰(高度15cm)。建立完善的废物 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的产生、存贮、转运台账,废物管理落实到人,危废收集后每班 转送至危废暂存间相应区域暂存。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3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名 危险废 占地 贮存 贮存 贮存周 序号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名称 称 物类别 面积 方式 能力 期(月) 1 900-041-49 1m2 塑料桶 0.05 12 废过滤棉 HW49 危废暂存 生产车 2 900-039-49 2m2 塑料桶 0.9t 12 废活性炭 HW49 间 间内 3 900-218-08 0.5m2 密封桶 0.04t 12 废液压油 HW08 由上表可知,危废暂存间贮存能力可满足本项目需求,要求企业定期对危废暂存间所 暂存的危险废物承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清运进行安全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因为操作不当、容器质量问题造成危险废物 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为了减小环境风险,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1)使用密闭效果好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铁桶/箱等盛装危险废物。 (2)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安置危废标识;危废暂存间地面以防渗水泥硬化,内置铁桶/ 箱,分别盛装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不得混装;该暂存间以围堰与其他区域分割开来。危废 暂存间位于车间内部,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3)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制度,将废物管理落到实人。 (4)加强危废管理,一旦发生泄露,应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吸附;尽可能切 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空间。 (5)运输前应先检验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 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6)使用危废专用车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7)危险废物的处理应依照相关规定,采用“五联单制”。须在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 单位、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产生单位和接受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有留档。 — 48 — 本项目位置交通情况较好,项目周边有 238 省道等现状道路可用于危险废物运输。本 项目危险废物直接以桶装,密封完毕后以危废专用车运出,沿途危废泄露的可能性很小,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通过以上方法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废排放信息汇总见下表。 — 49 — 表 32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信息表 处理去向 序 主要有毒有 产生环节 固废名称 固废类别 号 害物质名称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物理 性状 环境危 产生量 险特性 (t/a) 贮存方式 自行贮 存量 自行 利用 自行 处置 转移量(t/a) 委托利用 委托处置 排放量 / 固体 / 2.7 生活垃圾桶 / / / / 2.7 0 2 破碎、清 洗 沉渣 一般固废 / 固体 / 456.5 / / / / / 456.5 0 3 造粒 废滤网 一般固废 / 固体 / 0.30 一般固废暂存处 / / / / 0.30 0 4 催化燃烧 废催化剂 一般固废 / 固体 / 0.1t/3a / / / / / 0.1t/3a 0 废过滤棉 危险废物 矿物油 固体 / 0.05 危废暂存间 / / / / 0.05 0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VOCs 固体 / 0.9t/2a 危废暂存间 / / / / 0.9t/2a 0 7 设备维护 废液压油 危险废物 矿物油 液体 / 0.04t/5a 危废暂存间 / / / / 0.04t/5a 0 5 6 废气治理 — 50 — 5、土壤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本项目通过对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切断了污染物扩散 途径,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 6、地下水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本项目通过对车间内污水管网,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等 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切断了污染物扩散途径,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 PE(可燃固体)、液压油、非甲烷总烃以及危险废物,其中 液压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 突发环境事 件风险物质表中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临界量为油类物质:2500t。 本项目液压油主要存在于挤出机内部(0.04t)以及车间内备用油(0.01t),其总量为 0.05t,故本项目风险潜势 Q=0.05/2500=0.00002<1。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 导则》(HJ 169-2018)附录 C,Q<1 时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需对环境风险进行简单 分析。 表 33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河南朗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洛阳市孟津区洛阳循环经济园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 地理坐标 东经 112 度 34 分 58.882 秒,北纬 34 度 47 分 47.413 秒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 环境影响途径 及危害后果 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 主要危险物质:PE(废塑料膜以及再生塑料颗粒)、液压油、非甲烷 总烃,以及危险废物 分布:生产车间 环境影响途径:PE、液压油遇明火燃烧,引发火灾,次生污染物通过 大气扩散;非甲烷总烃未经处理排放;危险废物泄漏至外环境污染土壤。 危害后果:火灾对周边人群安全造成直接威胁,火灾次生污染物 CO 在 高浓度下可致人窒息;液压油泄漏至外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土壤。 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引起大气环境污染。危险废物泄漏没有及时处理, 可能会污染周边土壤。 ´废塑料等原辅材料及产品分区、分类贮存,生产车间内严禁明火;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按照安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车间内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于车间内设置干粉灭火器、 消防沙及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厂区内设置消防水池; ´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操作工人 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感,降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设施定期巡检; ´定期检查废气等处理装置的有效性,保证处理效率,确保能够达标排 放; ⑦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 — 51 —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 PE、液压油、非甲烷总烃以及危险废 物,其中 PE、液压油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非甲烷总烃为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废物具有 一定的危险性。液压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 录 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表,储存量较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潜势较低。在认 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5 万元,占总投资 3.5%。环保具体投资估 算见下表。 表 34 项目内容 废气 治理措施 投资金额(万元) 挤出废气 集气罩(2 个)+过滤棉+UV 光催化 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 高 排气筒(DA001) 13 生活污水 30m3 化粪池(依托汉鼎)+市政污水 管网 / 生产废水 沉淀池+污水处理站(依托汉鼎)+市 政污水管网 1 生活垃圾、除尘灰 设置若干垃圾桶 0.1 废过滤网 一般固废暂存处 4m2 0.4 废过滤棉、废活性 炭、废液压 危废暂存间(4m2)+密封容器若干 2 设备噪声 厂房隔声 1 废水 固废 噪声 合计 — 52 —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17.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有 组 织 排气筒 (DA001) 非甲烷 总烃 集气罩(2 个) +过滤棉+U 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催化燃烧+15m 高排 气筒(DA001) 无 组 织 生产车间 非甲烷 总烃 封闭车间 大气 环境 COD 地表水环境 DW001 氨氮 SS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电磁辐射 / / 执行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2-2 015)表 5,《关于印发洛 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 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 通知》,《关于全省开展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 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 办[2017]162 号)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2-2 015),《关于全省开展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 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 办[2017]162 号) 附件 2, 《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 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 定技术指南的通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 水管网排入厂区内污水 B89787-1996)表 4 三级标 处理站,60%经深度处理 准 后回用,40%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 处理厂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厂房隔声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处 4m2,危废暂存间 4m2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废塑料等原辅材料及产品分区、分类贮存,生产车间内严禁明火;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按照安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车间内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于车间内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沙 — 53 — 及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厂区内设置消防水池; ´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操作工人的技术水 平和责任感,降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设施定期巡检; ´定期检查废气等处理装置的有效性,保证处理效率,确保能够达标排放; ⑦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54 — /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总图布置合理,环保措施 可行。项目运营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落实评价要求及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后,从环保的角度来说,该项目是可行的。 — 55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变化量 ´ 非甲烷总烃(t/a) / / / 0.2771 / 0.2771 +0.2771 废水排放量(t/a) / / / 1308 / 1308 +1308 COD(t/a) / / / 0.2972 / 0.2972 +0.2972 氨氮(t/a) / / / 0.0334 / 0.0334 +0.0334 沉渣(t/a) / / / 456.5 / 456.5 +456.5 废滤网(t/a) / / / 0.3 / 0.3 +0.3 废催化剂(t/3a) / / / 0.1 / 0.1 +0.1 废过滤棉(t/a) / / / 0.05 / 0.05 +0.05 废活性炭(t/2a) / / / 0.9 / 0.9 +0.9 废液压油(t/5a) / / / 0.04 / 0.04 +0.04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56 —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现有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不填)´ ´ 产生量)´ 产生量)´ 产生量)´ 产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