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平台、学科新生长点支持项目申报通知.doc
关于中国科技大学“985 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 平台、学科新生长点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985 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 “985”工程是我校创建一流研究型大学的重点建设工程。我校经过“985” 工程一期和二期的建设,在科技创新平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支撑体系、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学校整体水 平和实力得到明显提升。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为“十二五”期间“985 工 程”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学校决定启动平台、学科新生长点支持项目,以提前 布局,推动和重点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科研 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的原则和范围 1、支持建设的项目,必须有助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 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产生及创新研究团队的形成和发展,对所在学科竞争 力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 2、项目主要面向“985 工程”建设的各类平台、基地、国家重点学科、国 家重点培育学科以及创新团队。优先支持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和 青年学术骨干。 3、鼓励跨学科特别是大跨度学科交叉的合作创新研究项目,具有重要科学 意义(尤其是前沿性或开拓性)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项目经费支持方式 1、支持经费用于匹配项目购置急需的科研仪器设备,配套经费所占比例原 则上为 50%,最高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 2、项目支持经费不跨年度使用。 3、对立项项目的支持经费采取从学校筹措的资金中先期支付,在后期 “985”工程建设经费中抵扣的方式。 三、项目申报和评选办法 1、项目负责人应于 2009 年 7 月 1 日前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 工程’ 建设‘十二五’期间平台、学科新生长点支持项目申报书”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将审核同意申报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于 2009 年 7 月 5 日前报送研究生院“985 工程”建设办公室(校行政楼 405 室)。逾期 不再受理。 3、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组织进行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由校学位委员会 和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答辩通过的项目将予立项支持建设。 联系人:曹一雄 熊 文 电话:(0551)3606541 cyx@ustc.edu.cn 电话:(0551)3600531 xiongwen@ustc.edu.cn 研究生院 2009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