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docx
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工作文件的通知 物联评估字〔2015〕5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与采购(物资)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 (GB/T 31086-2014)将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宣贯国家标准,并依据国标开展评估工作,我会制定了《冷链物流 企业星级评估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审 核员行为守则》、《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管理 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收费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企业评估劳务费管理办法》七个文 件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国冷链物流发展,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产业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冷链 服务的量化管理与评价,进一步提升居民食品安全保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在行业内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为规范评估工作的开展,特制 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 第二条 参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企业必须满足《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所界定的国家 A 级物流企业的要求。 第三条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由中物联负责组织管理,根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 能力评估指标》国标规定,从组织、设施设备、信息化、人员、流程管理、应急预案、冷链物流辅 助服务功能等方面对物流企业的冷链服务能力提出要求。对具备冷链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按照其 服务能力高低,依据评估结果分为★★★★★级、★★★★级、★★★级、★★级、★级五个等级, 五星级最高,依次降低。 第二章 评估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更好的开展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评估工作,发挥行业内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教 育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中物联特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物联冷链评估委”),作为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工作指导机构;中物联冷链 评估委由来自行业内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委员会职责 1、审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 。 2、负责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专业指导。 3、指导、检查“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公室”的工作。 4、协调解决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委员审查小组审议通过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委员审查组在委员名单中随机抽签产生,人员 7-9 人。 6、委员审查小组对获得 5 星级资质的企业实行现场答辩审查制度。委员审查小组需要进行现场 陈述,企业可选择 5 分钟影像资料演示和 10-15 分钟企业陈述,并接受评估委员会委员询问(委员 人数根据 5 星级企业数量而定)。 7、中物联冷链评估委委员可以“评估顾问”的身份参与星级企业的现场评估工作。 第六条 为便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开展,中物联设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 室(简称“中物联冷链评估办”) ,具体职责包括: 1、在中物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国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日常组织工作。 2、制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及评估相关的制度。 3、负责组建冷链评估专家团队,制定管理办法,设置评估流程。 4、负责全国冷链评估机构的审查、设立,以及冷链评估审核员的培训与管理。 5、负责全国冷链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计划下达。 6、负责协调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受理、初审、再审、审定及现场评估以及以后的复核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会议、授牌仪式。 8、负责冷链评估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 9、处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的投诉建议。 第七条 根据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需要,基于区域范围内冷链物流服务企业的现状与发 展趋势,在具备条件的省市设立地方冷链评估工作办公室,成立专业评估团队开展本地区评估工作。 地方冷链评估办职责: 1、向物流企业宣贯国家标准,扩大国标的影响力。积极推动本地区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 的开展。 2、负责本地区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的运行。 3、负责企业申报过程中宣讲、解释工作,并负责申报环节的初审工作。 4、负责现场评估环节的工作衔接,材料收集。 5、负责企业复核阶段的相关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及冷链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参与中物联冷链评估工作的人员 必须获得评估资质的审核员。取得审核员资质须通过中物联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具备良好道德修 养及专业素养的人员。审核员分为高级审核员及审核员。 第九条 评估机构在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需遵守以下规范: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并接受参评企业及社 会的监督。 2、严格遵守《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标和评估工作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地 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估。 3、维护参评企业的合法权益,各评估机构有责任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参评企业书面许可, 不得擅自发布参评企业有关资料。 4、严格收费管理,在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不得收取本办法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严格自律,在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不以任何形式对参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 索贿、受贿。 6、维护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信誉,禁止借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名义,开展其他无关活 动。 第三章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流程 第十条 评估工作流程: 1、参评企业必须取得《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规定的相应资质。 2、参评企业对照《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标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自检,根据 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等级。 3、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或中物联冷链委网站上(网上申报系统建好之前)下载并填写《冷 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应的附表和附件,详见《申报表》。 4、企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市)冷链评估办进行初审,省(市)冷链评估 办初审通过并盖章后,由省(市)冷链评估办转报中物联冷链评估办进行复审(地方冷链评估办自 收到企业递交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意见报中物联冷链评估办);企业所在地尚无评 估机构的,直接报送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在初审及复审环节,各级评估办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并通知申报企业及企业所在地评估机构。对不受理的,应向申报企业说明不受理的原因。 第十一条 现场评估: 在通过复审(初审)流程后,中物联将对完成上述环节的企业下达现场评估通知书,省(市)冷 链评估办根据评估办通知,负责协调组织现场评估工作,评估组由三至四名审核员组成评估组,按 照异地评估的原则,评估组负责人由中物联指派。 评估组依据评估计划、评估流程要求对照标准实施评估,对企业申报材料逐项进行核实,评估 结束后将现场形成现场评估报告,由评估组组长填写,并由评估组所有成员及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评估组作为现场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评估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报告及现场收集材料由省市评估办统一收集后报中物联冷链 评估办,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对本批次所有通过现场评估的企业进行整理后报中物联冷链委审定,审 定结果由中物联统一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上进行 7 天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间没有疑议的,评估结果生效,由中物联在其官方媒体及报刊杂志上统一发 布公告,并在由中物联召开的授牌大会上向获得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资质的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四条 复核: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由中物联冷链评估办统一组 织复核,复核以现场评估为主,按本办法第九至十二条办理。 第十五条 冷链物流企业获得星级资质后,因经营规模扩大、设备设施条件有重大改善的,参 评企业可以提出晋级申请,晋级评估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后,若在有效期内发生安全性等问题,视情况而定,中物联 有权力降低其星级等级或取消其星级资质。 第四章 监督 第十七条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 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接受参评企业及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中物联官方网站在企业评估栏目设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专栏,公布有关评估办 法、授权地区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参评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诉、咨询及质疑。 第十九条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评估人员,如与参评企业及企业有 利益经济关系时,须声明并主动回避。国家及地区性评估机构对参评企业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承担 保密责任,未经参评企业同意,不得公开参评企业认定的企业秘密。 第二十条 风险与责任:申报企业对提供评估的材料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评估机构及审核员 应对评估过程中查验的企业材料负保密责任,对于逾期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未提出延期复核申 请的、未按期复核的企业,冷链企业星级资质自动作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本办法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办法 一、为贯彻执行《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为 保证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 星级评估办法》,特制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根据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需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设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 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冷链评估办)。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 领导下,负责日常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为方便企业申报,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 在条件具备、冷链业务较为频繁的地区设立地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 冷链评估办),负责授权区域内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标准的宣贯、推广,评估前期辅导、申报受理 等工作。 三、为保证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评估工作实行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审 核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评审制度。 四、审核员分为高级审核员以及审核员; 高级审核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高的物流专业理论水平,熟悉国 家物流产业发展政策、有丰富的物流实操经验,有较强的洞察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健康状况良好, 无不良犯罪记录;(二)大学以上学历、中高级以上职称或经评委会认定具有企业评估审核能力的 人员;(三)从事过企业评估工作;(四)熟悉并了解冷链物流业务流程,业务要点;(五)具备 发现、培养审核员的能力;(六)可独立带队开展评估工作;(七)必须由所在地方的评估办推荐 方可取得。 审核员: (一)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不良犯罪记录且身体健康;(二)具备一定的物流专 业理论水平以及冷链物流操作知识,大学以上学历;(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表达能力;(四)熟 悉并了解冷链物流业务的流程,业务要点;(五)必须由所在地方的评估办推荐方可取得。 五、中物联评估办统一负责全国审核员的培训、管理和任用。对符合条件的高级审核员、审 核员聘用前由中物联评估办统一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发给高级审核员、审核员证书。中物联评估办 对任用的审核员有责任进行业务再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组织研讨会和企业现场评估等。 六、审核员工作职责如下: 负责标准的宣贯、推介、答疑;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分类、建档;企业和审核员信息 网络的建立、管理和服务;联系派遣评估组前往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估;直接参与评估审核工作, 起草企业现场评估报告。 七、审核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评估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物联《冷链物流企业星级 评估审核员行为守则》。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九、本办法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审核员行为守则 1、严格遵守评估标准与审核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或修改; 2、不得向参评企业提供评估咨询; 3、未经参评企业的允许,严禁泄露参评企业的任何参评信息与商业秘密; 4、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参评企业给予的回扣、礼品或其他好处; 5、不得要求参评企业提高食宿接待标准; 6、不得向参评企业提出评估审核工作以外的任何要求; 7、不得以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委会、中物联评估办和地方评估办名义从事任何与评估审核无关 的工作或活动。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 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在行业内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企业依据下列条款规定的流程参与评估。 一、参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企业,按照“自检-申报-初审-再审-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的程序进行。 二、企业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检。申报企业首先对照《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标准中的具体指标 进行自检,符合标准者可准备申报。(参评企业必须取得《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规定的相应资质。) (二)申报。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或中物联冷链委网站(网上申报系统建好之前)上下载 并填写《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 ),或到企业注册地的地方冷链评估办 领取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应的附表和附件,详见《申报表》。企业按要求将《申报表》连同 附表和附件材料报送地方评估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域内无地方评估办的可直接报送中物联冷链评 估办。 (三)初审。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和地方冷链评估办均可受理企业申报,企业自检完成后按要求 将申报材料报送地方冷链评估办(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初审,地方冷链评估办(中物联冷链评估办)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 由。地方冷链评估办将初审通过后的申请材料报中物联冷链评估办。 (四)再审。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再审。再审通过后,中物联冷链评估办 将组织评估组现场评估,对申报企业下达评估计划和评估任务通知书。 (五)评估准备。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在现场评估的数日前将评估计划、评估组成员名单通知申 请方,并确认其对人员组成是否有异议。并告知申请方现场评估所需材料、流程、申请方参会人员。 评估组成员不得与申请方有组织上、经济上的关系。 评估组的职责是审核申请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估组应预先熟悉申请方的相关材 料,做好评估文件的准备。 (六)现场评估。评估组现场评估包括:1、听取企业相关情况介绍;2、冷库现场作业检查, 按照评估表评估计分,多个冷库网点的,由评估组随机抽捡;3、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和提取佐证材 料;4、评估组讨论、编写评估报告;5、向申请方报告评估结果;6、听取申请方的说明和答疑。 现场评估要点:现场评估时评估组长要及时完成现场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提取,评估组对提取 的材料要做完整性检查,提取的材料均加盖申请方公章,与申请方履行交接手续。现场评估结束后 由评估组所在地方冷链评估办将现场提取材料及现场评估报告邮寄至中物联冷链评估办。 (七)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对已完成现场评估企业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内容包括:现场评估组 的公正性、材料提取是否齐全,评估报告的准确性、有无违规情况等。中物联评估办有权利对评估 组的工作情况向参评企业进行调查回访。 (八)审核。一个阶段的评估工作完成后,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向定期召开的冷链物流企业星级 评估委员会会议提交本批次的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报告,将本批次的冷链物流企业星级材料交由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委员会审核。 (九)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统一提交中物联冷链评估办,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官 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 (十)通告。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 会发布通告。 (十一)届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举办授牌大会向通过评估的企业颁发 证书、牌匾。 三、企业评估审定等级标准及有效期 (一)经过评委会审定程序后,达到申报等级的参评企业给予评估等级的批复,并授予相应的 评估等级证明, 等级标准划分 ★★★★★级 ★★★★级 ★★★级 ★★级 ★级 未达到上述申报等级的企业不予批复。 (二)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资质有效期为三年。 四、复核制度。 对通告核准的星级企业,由中物联冷链评估办统一安排每 3 年进行一次复核,无正当理由逾期 未复核的企业将视为放弃资质。复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见《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 五、投诉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建立社会投诉机制,对通告核准的星级企业 的服务水平实行社会监督,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上公开投诉电话、电子 邮箱。中物联冷链评估办统一负责处理社会投诉,凡服务水平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发生重大事故、造 成恶劣影响的企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取消其资质并向社会通告。 六、保密原则 对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数据,评估方有责任保守机密,未经受评估方书面许可,评估 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评估纪律 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和地方冷链评估办有责任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派 出的评估组和评估审核员进行监督。评估组或评估审核员凡在评估审核期间发生违反评估审核员行 为守则或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评估审核工作行为的,中物联评估办将立即解散该评估组或撤销违规 审核员资格。被撤销审核员资格的,不再聘其从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九、本办法自 2015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 家标准,保证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持续性,并动态反映星级企业的发展 变化情况,依据《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和《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的基 本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获得冷链物流星级资质的企业的复核期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通告之日起计, 每三年复核一次。 第三条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领导,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委员会审核指导,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冷链评估办)组织实施,各地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以 下简称地方冷链评估办)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 第四条 进入复核期的星级企业,应在接到复核通知两个月内向地方冷链评估办递交复核申 请。 星级企业递交复核申请时,应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标准进行自检, 填写并提交《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申报表》 (以下简称《复核申报表》 )及附件材料。 第五条 地方冷链评估办自收到企业递交的复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内,完成复核初审工作并将 意见报中物联冷链评估办;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对复核申请进行再审。 第六条 星级企业复核环节需进行现场评估,由中物联冷链评估办批准并下达现场复核计划。 第七条 星级企业通过复核评估后,中物联冷链评估办报中物联冷链评估委审核,其结果由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社会通告,并向通过复核的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八条 星级企业由于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复核评估 的,应提出延期复核的书面申请,报地方冷链评估办或中物联冷链评估办。申请延期复核的时间不 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 进入复核期的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星级企业资 格,经中物联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原有企业资质失效,其结果由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向社会正式通告。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收费办法 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在行业内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为维护评估工作体系运行,依据国家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收费办法。 一、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通过提供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服务,在企业自愿原则基础上经协 商,向申报企业收取相应费用。 二、收费项目为评估申报费和审核公告费。 三、评估申报费主要用于支付处理企业申报材料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系统运行、电话、传 真、资料、档案保管等。审核公告费主要用于审核和公告工作费用,包括专职审核员、兼职审核员 劳务费、技术专家顾问费、评估办房租水电费和办公费、媒体公告费、证书牌匾工本费等。 四、收费标准与缴纳。评估申报费和审核公告费合计收费 10000 元人民币,申报企业在现场评 估完成后,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收费通知缴纳。 五、对地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推荐并初审的企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实 际评估的企业数量,从收取的费用中按 25%的比例向地方评估办支付工作费用。 六、星级冷链企业的复核费用,按每次 6000 元人民币收取。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申报表 (仓储型) 申请企业名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网 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冷链业务员工总数: 2、冷链业务经营范围: 传真: 3、已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必须包含 A 级企业证书): 必备 冷库容积(m³)* 自有 指标 冷库功能区* 封闭月台□(4-5 星必须为封闭月台) 装卸搬运设备(台) 叉车 其他 AGV 数据采集终端(温度探头) 冷库: 个/单体库或 数据采集终端(温度探头)保护装置 无□ 有□ 探头定期检查、校正记录 无□ 有□ 冷库管理 车库对接防撞设施□ 分拣区制冷系统□ 温度缓冲 区□ 冷库功能区划分□ 冷风幕或耐低温透明门帘 □ 冷库制冷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冷库日常检 查记录□ 冷库环境管理 消防设施□ 防虫害设施□ 防鼠设施 其他□ 冷库机房管理 每日值班时间 温度监测系统 实时□ 设施 设备 温度数据备份时效 信息化 租用 合计 定时□ 手推车 个/万㎡或 人工□ 个/万吨 自动□ 月 仓库管理系统(WMS) 无□ 有□ 可视监控系统 主通道是否全覆盖□ 保存时效 月 WMS 系统功能 各个库房实时温度查询,提取截图□ 产品出入库、库存管理等基本模块□ 客户实时查询功能□ 库房监控系统□ 多方式温度超温报警(APP□ 微信□ 短信□ 铃 声□) 客户 KPI 考核 客户 KPI 考核表□ 客户满意度调查报告□ 改进措施□ 合作客户颁发证书 无□ 有□ 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 管理及 服务 应急预案 冷库制冷剂 冷库管理制度□ 冷库操作流程□ 出入库管理制度 □ 制冷设备日常管理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其他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体系认证书(如 ISO9000、ISO14000、ISO20000、GSP 认证、欧盟 认证等)□ 库房安全预案□ 断电预案□ 氨、氟利昂泄漏预案 □ 水灾、火灾、虫害、鼠害等自然灾害预案□ 其他 使用的制冷剂: R717(氨)□ R744(二氧化碳)□ R134A(四氯 乙烷)□ R404A(不含氯的非共沸混合制冷剂)□ R507(混合制冷剂)□R22(氟利昂)□ 物品交接管理 产品不同环境下的交接制度□ 物品交接单是否有基本信息□ 确认□ 单据保存时效 月 培训记录 培训管理制度□ 年度培训计划□ 对内人员培训记 录□ 对外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考核记录□ 温度记录□ 签字 人员结构(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占 比) 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学历(中等以上 学历的占比) 制冷工、叉车工、电工等人员执证 率 现场其他规范 声明 现场员工着装统一□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的规则和程序,支付评估所需的有关费用,保证 申报表中陈述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推荐 机构 意见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型 级企业条件,推荐上报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填表说明: 1、表中标注*的为必备指标,请根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中相应类型要求填 写,其中 4 星、5 星必须为封闭月台。表中未标注*的为评定指标,按实际情况填写,评定指标分数 由审核组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必备指标和评定指标均需达到相应要求方可通过 。 2、需执证操作人员包括:电梯、叉车、吊车、电工、制冷等操作人员。 3、人员结构指中等以上学历或专业资格占比数。 3、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给当地评估办,待审核无误后,再邮寄纸质版材料。 4、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冷链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物联冷链委官 方网上下载。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申报表 (运输型) 申请企业名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网 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传真: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冷链业务员工总数: 3、冷链业务经营范围: 3、已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必须包含 A 级企业证书): 必备 指标 设施 设备 冷藏(冻)车数量(台)* (或总载重量/吨) 自有 数据采集终端(温度探头) 冷藏车: 数据采集终端(温度探头)保护装置 无□ 有□ 探头定期检查、校正记录 无□ 有□ 冷藏车验证报告或认证评估证明 无□ 有□ 冷藏车管理 地面有导风槽□ 墙面有导风槽□ 墙面有装载线 □ 有防冷桥装置□ 冷藏车、制冷机组日常维护 保养记录□ 冷藏车、制冷机组日常检查记录□ 新能源车辆数量 租用 温度监测系统 合计 个/厢体(辆) 辆 实时□ 温度数据保存时效 定时□ 人工□ 自动□ 月 运输管理系统(TMS) 无□ 有□ 货物跟踪率 TMS 系统功能 北斗/GPS 车辆定位系统□ 车辆信息管理□ 人员信息管理□ 货物信息管理 □ 客户信息管理□ 调度分配管理等基本模块□ 客户实时查询(位置□ 温度□ 路线□) 多方式温度超温报警(微信□ 短信□ 邮件□ 铃声□) 信息化 客户 KPI 考核 客户 KPI 考核表□ 客户满意度调查报告□ 改进措施□ 合作客户颁发证书 管理制度 管理及 服务 质量管理体系 应急预案 无□ 有□ 冷藏车运输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清洁卫 生管理制度□ 司机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管理制 度 其他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体系认证书(如 ISO90000、ISO14000、 ISO20000、GSP 认证、欧盟认证等证书等)□ 冷机故障预案□ 在途温度异常预案□ 在途车辆 故障与事故预案□ 水灾、火灾、虫害、鼠害等自然灾害□ 其他 物品交接管理 产品不同环境下的交接制度□ 物品交接单是否有基本信息□ 温度记录□ 签字 确认□ 单据保存时效 月 培训记录 培训管理制度□ 年度培训计划□ 对内人员培训 记录□ 对外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考核记录□ 人员结构(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占 比) 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学历(中等以上 学历的占比) 现场其他规范 声明 现场员工着装统一□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的规则和程序,支付评估所需的有关费用,保 证申报表中陈述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推荐 机构 意见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型 月 日(盖章) 级企业条件,推荐上报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申报表 (综合型) 申请企业名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网 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冷链业务员工总数: 4、冷链业务经营范围: 传真: 3、已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必须包含 A 级企业证书): 必备 冷库容积(m³)* 自有 租用 合计 冷藏(冻)车数量(台) (或总载重量/吨)* 自有 租用 合计 冷库功能区* 封闭月台□(4-5 星必须为封闭月台) 运营网点* 数量 (4 星要求自有营运网点达到 5 个及以上,5 星要求 自有营运网点达到 10 个及以上(自有营运网点指有 运输、仓储等独立运营团体功能的分公司或是配送 中心,不包括小型的配送门店、站点及合作伙伴) 装卸搬运设备(台) 叉车 其他 数据采集终端(温度探头) 冷库: 个/单体库或 个/万㎡或 冷藏车: 个/厢体(辆) 数据采集终端(温度探头)保护装置 冷 库 冷藏车 无□ 无□ 有□ 有□ 探头定期检查、校正记录 冷 库 冷藏车 无□ 无□ 有□ 有□ 冷藏车验证报告或认证评估证明 无□ 有□ 冷藏车管理 地面有导风槽□ 墙面有导风槽□ 墙面有装载线□ 有防冷桥装置□ 冷藏车、制冷机组日常维护保养记 录□ 冷藏车、制冷机组日常检查记录□ 指标 设施 设备 新能源车辆数量 AGV 手推车 个/万吨 辆 冷库管理 车库对接防撞设施□ 分拣区制冷系统□ 温度缓冲 区□ 冷风幕或耐低温透明门帘□ 冷库制冷设备日 常维护保养记录 冷库日常检查记录□ 冷库环境管理 消防设施□ 防虫害设施□ 防鼠设施 其他□ 冷库机房管理 每日值班时间 温度监测系统 实时□ 温度数据保存时效 冷 库 运输管理系统(TMS) 无□ 有□ 货物跟踪率 仓库管理系统(WMS) 无□ 有□ 可视监控系统* 主通道是否全覆盖□ 保存时效 月 TMS 系统功能 北斗/GPS 车辆定位系统□ 车辆信息管理□ 人员信息管理□ 货物信息管理□ 客户信息管理□ 调度分配管理等基本模块□ 客户实时查询(位置□ 温度□ 路线□ ) 多方式温度超温报警(微信□ 短信□ 邮件□ 铃 声□) WMS 系统功能 各个库房实时温度查询,提取截图□ 产品出入库、库存管理等基本模块□ 客户实时查询功能□ 库房监控系统□ 多方式温度超温报警(APP□ 微信□ 短信□ 铃 声□) 客户 KPI 考核 客户 KPI 考核表□ 客户满意度调查报告□ 改进措 施□ 合作客户颁发证书 无□ 有□ 信息化 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 管理及 服务 应急预案 冷库制冷剂 定时 人工□ 月 自动□ 冷藏车 月 管理制度目录□ 冷库管理制度□ 冷库操作流程 □ 出入库管理制度□ 制冷设备日常管理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冷藏车运输管理 制度□ 司机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其 他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体系认证书(如 ISO9000、ISO14000、ISO20000、GSP 认证、欧盟 认证等)□ 其他 冷机故障预案□ 在途温度异常预案□ 在途车辆故 障与事故预案□ 库房安全预案□ 断电预案□ 氨、 氟利昂泄漏预案□ 水灾、火灾、虫害、鼠害等自然 灾害□ 其他 使用的制冷剂: R717(氨) R744(二氧化碳)□ R134A(四氯乙 烷)□ R404A(不含氯的非共沸混合制冷剂)□ R507(混合制冷剂)□R22(氟利昂)□ 物品交接管理 产品不同环境下的交接制度□ 物品交接单是否有基本信息□ 温度记录□ 签字确 认□ 单据保存时效 月 培训记录 培训管理制度□ 年度培训计划□ 对内人员培训记 录□ 对外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考核记录□ 人员结构(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占 比) 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学历(中等以上 学历的占比) 叉车、制冷工、电工人员执证率 现场其他规范 声明 现场员工着装统一□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的规则和程序,支付评估所需的有关费用,保证 申报表中陈述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推荐 机构 意见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型 月 日(盖章) 级企业条件,推荐上报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附表一: 冷链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序 企业名称: (章) 项 营业收入(万元) 目 ____年 备 注 号 1 总营业收入 2 冷链物流营业收入合计 3 其中:运输收入 4 储存收入 5 装卸收入 6 搬运收入 7 包装收入 8 流通加工收入 9 配送收入 10 信息管理收入 11 货代收入 12 综合服务收入 13 其它 14 冷链物流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 例(%) 注: 1、总营业收入是指:运输型冷链物流企业的货运营业收入,仓储型冷链物流企业的仓 储营业收入,综合服务型冷链物流企业的综合物流营业收入。 2、物流业务分项收入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填写,不必每项都填。 3、填写企业名称和年份。 4、加盖企业公章。 5、各项关系:1≥2;2=3+4+5+6+7+8+9+10+11+12+13;14=2/1。 企业法人签字: 财务主管签字: 附表二: 自有/租用冷库设施清单 序 冷库设施名 冷库容积(m 各功能区 各功能区 号 称 ³) 容积 温度 (冷冻区、 (冷冻区、 冷藏区、理 冷藏区、理 货发货区) 货发货区) 合 计 地 址 负 责 联 系 人 电话 附表四: 自有/租用冷藏(冻)车辆清单 序号 合计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备注 附表六: 装卸搬运设备清单 序号 合计 名称 品牌及型号 数量 主要用途 备注 附表七: 新能源车辆清单 序号 合计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牌号 载重量(吨) 备 注 附表八: 合作客户清单 企业名称: (章)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作客户名称 合作业务 合作时间 备 注 附表九: 冷链业务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学 历 专 业 资 格 备 注 注:专业资格是指职称或行业组织认证的物流师、仓管员或冷链物流师 附表十: 运营网点清单 序号 合计 运营网点名称 功能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