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园区)居民自建房.docx
附件 1 街道(园区)居民自建房 消防责任清单 编 号 责任事项 责任依据 1 街道(园区)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内 居民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居民自建房的安全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 进行日常监管,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 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条 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 第二款 格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及时制止违法建设和其他危害 房屋安全的行为。 2 街道(园区)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 委托,实施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的居民自建 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 房安全管理有关行政处罚。 第二款 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街道(园区)接受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加 《关于<湖南省居民自建 强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以及改变使用用途的居民自建房 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 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 施工作的意见》(湘政办 配置保养、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规定,不得占用、 发〔2023〕7 号)第 6 条: 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加强经营性居民自建房 消防安全管理 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 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 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5 街道(园区)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 法》第三十二条 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备注 - 1 - 编 号 6 责任事项 责任依据 街道(园区)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 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三)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 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 (四)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 制实施办法》(湘政办发 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 〔2018〕36 号)第七条 灾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情况及时报告上 一级人民政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 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 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 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 安全水平。 (六)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事 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 2 - 备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