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docx
教 务 通 知 2023 年第 53 号 关于公布我校 2023 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训练 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 下简称“大创项目”)的执行进度,学校对 2023 年上半年已到 期的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学校统一组 织验收,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大创项目由项目所属学院组织验 收,校督导组参与各级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基本情况 1.验收国家级大创项目 11 项,其中:优秀 2 项,良好 2 项, 合格 4 项,延期 3 项。详细结题清单见附件 1。 2.验收自治区级大创项目 85 项,其中:优秀 16 项,良好 27 项,合格 23 项,延期 17 项,撤项 2 项。详细结题清单见附件 2。 3.验收校级大创项目 78 项,其中:优秀 10 项,良好 22 项, 合格 33 项,延期 1 项,撤项 12 项。详细结题清单见附件 3。 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院项目延期情况严重。原因包括:疫情影响较重, 项目进度受阻;实验开展困难,数据采集不全;团队精力投入不 足,重申报轻推进;未按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学术论文发表进度 缓慢。 二是部分学院项目撤项情况严重。部分学院缺乏过程监督提 醒机制,导致立项后执行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建设;存在延期一 次仍无法完成的情况。 三是部分项目结题材料质量不高。表现为:指导教师和项目 主持人责任心不强,过程材料积累不扎实,结题材料准备不充分, 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层次不清晰,重点不明确,项目完成 度低,验收材料整体质量低。 三、相关工作提示 1.本次验收中出现撤项情况的指导教师,须暂停两年大创指 导工作。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新农大教发〔2018〕30 号)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对立项后 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执行不力、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 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消项目、取消再次申请项目资格、 通报批评等处理,并且其指导教师从项目撤消时间起两年内不得 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工作”。 2.希望各学院主管领导、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大 创项目相关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和指导力度,督促按时提交项目 进展报告,提高项目完成度及质量,确保大创项目取得实效。 3.本次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及学院组织验收项目的工作补 助费(每项补助 100 元),将及时拨付到各学院帐户,请各学院 督促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及时报帐,由学院报账人员统一汇总 票据到财务处报帐。 4.报帐事宜说明:结题的大创项目建设期间如果涉及到指导 教师出资购买实验材料的,大创项目经费先报指导教师出资购买 实验材料费用(发票报销),剩余的经费优先以发票方式报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 年上半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 2.2023 年上半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 3.2023 年上半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 教务处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