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审批程序.doc
保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审批程序 1、进修教师须填写“保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审批表”(该表可在人事 处网页进修培训栏下载或到人事处领取),由所在系部、部门主管领 导审核同意后签字、签章,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经主管院领 导审批签字后办理相关报考手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修审批 于每年 10-11 月份集中办理。进修教师条件审核及进修相关待遇按照 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报考教师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签订进修协议书,办理相 关进修手续。 3、教师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和学籍档案 (可由人事处调取)到人事处报到,兑现相关待遇。 人事处 2008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