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规定(试行)》.doc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规定(试行) 为做好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各类奖 学金申请程序,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品学兼 优、全面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奖学金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质量。 二、奖学金类别 1、荣誉称号: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北京市 优秀毕业生;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优秀研究生等。 2、中国科学院大学及国家奖学金:包括中国科学院院长奖、朱李 月华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宝洁奖学金、美国超导奖学金、地奥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等。 3、企业奖学金:包括延长石油奖学金、DNL-Topsoe 奖学金、岛 津奖学金等。 4、冠名奖学金:包括林励吾奖学金、卢嘉锡奖学金、唐敖庆化学 奖学金等。 5、其他奖项。 三、申请资格 1、具有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各类奖学金; 2、具有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籍的留学生可以申请部分奖学金; 3、联合培养学生可以申请部分企业奖学金。 四、科研成果申报要求 除荣誉称号类奖项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奖学金外,申请各类优秀研 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五、申请程序 1、申请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研究生部组织我所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对获奖者名单 进行公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3、具体事宜详见各类奖学金评选细则。 六、其它 1、本规定中各类奖学金的设置时间和要求,将根据具体情况相应 调整。 2、本规定具体解释权归研究生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