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洛龙区住建局局部门预算专业名词解释说明.doc
洛龙区住建局 部门预算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 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 8、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事务(款):是指洛 龙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各项职 能工作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洛阳市洛龙区市场 发展服务中心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 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洛龙区市场发展 服务中心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洛龙区市场发展服务中 心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 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 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