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 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 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 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 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9、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2-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 副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 在预算中。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2 年预算收入 2066.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66.97 万 元,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 0 万元,其他来源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廊坊 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2 年支出预算 2066.97 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 1352.28 万元,包括人员类项目经费 1197.06 万元和运转类公用项目经费 155.22 万元;运 -3- 转类其他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714.69 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2 年预算收支安排 2066.97 万元,较 2021 年预算增加 46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133.27 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595.87 万元,主要为增加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55.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楼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8.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8.47万元);公务接 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4-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 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精 神、精致、精彩”的工作定位和争创全省一流、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 面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成效,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广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分项绩效目标 1、加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 绩效目标:依法严肃打击侵犯公民财产权、人身权、扰乱社会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以规范化、专业化为 导向,加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人才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 绩效指标: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打 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等各类犯罪;关注民生,挂牌督办一批危害环 境资源类的犯罪案件,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加强 扫黑除恶典型案件评比宣传工作,适时推出典型案例;坚决完成高检院提出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适用率 70%以上的目标,同时坚持稳中求升,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2、进一步提升重大刑事犯罪办案质效 -5- 绩效目标:充分发挥重罪检察职能,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 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规范案件办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结案。提升办案效率,减少发回案件数量,降低 案件比。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 议。 3、为反腐败深入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绩效目标: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 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工作合力。 绩效指标:有针对性地展开调研不少于一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案件分析工作, 每季度形成的分析报告定期向同级监委进行通报。 4、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 绩效目标: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为目标,坚持精细化监督理念,不断优化 裁判结果监督,强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实化虚假诉讼监督,深化全面完善 多元化监督格局,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6- 绩效指标: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人员所办理的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升至 70%;提高案件 监督质量,尤其是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质量;加大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 督规模和力度。 5、有效履行新时期未检职能 绩效目标:严格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各项 诉讼权利,将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特殊司法任务落实到未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未成年 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解决制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 体系建设的难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继续深 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绩效指标: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中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帮教等特殊制度 适用率 20%以上;在全区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单位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资金支出效益。制定财 政支出考核规章和制度,明确考核工作规则、工作程式、组织方式及结果应用,并界定相关行为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对绩效目标的设定作出较为具体、详尽的要求。制定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办法,增强考 -7- 核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强化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感,实现资金支出考核工作制度化和规范 化。 2、加强支出管理:重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增强支出管理的约束力,强化绩效考核手段,为资金 支出绩效考核奠定法制基础。 3、加强绩效运行监控针对财政拨付逐笔资金,实行绩效运营监控管理,及时监控资金使用,实 现资金最大效益,上报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4、做好绩效自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可以使决策层进一步了解专案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社会 经济效益情况。单位及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同时,围绕注重实效、加强应用、完善体 系的原则,在指标体系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评价指标应科学客观、重点突出,构建符合财政支出 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单位作用,强化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建立单位内控制度。 6、规范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单位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 -8- 理,定期不定期地对资产和账务进行抽查,合力做好资产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国有资产购置、使 用、处置等重要环节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此外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和激 励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7、加强单位绩效培训,积极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负责人开展绩效工作培训,更好的完成 绩效管理工作,实现单位绩效目标。 -9-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三级 指标 指标 数量 数量 部门产出 质量 时效 成本 评(扣)分标准 完成工作完成 优:≥90% 提起公诉完成 优:≥90% 公诉案件审结 优:≥90% 确定依据 300 件 2022 年工作计划 90 % 2022 年工作计划 100 % 2022 年工作计划 100 % 2022 年工作计划 100 % 2022 年工作计划 100 % 2022 年工作计划 ≥ 30 % 2022 年工作计划 良:80%-90%(含)提高执法办效率产生的深远影响 ≥ 95 % 2022 年工作计划 98 % 2022 年工作计划 办理案件数量 ≥ 良:80%-90%(含)工作完成数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 ≥ 良:80%-90%(含)提起公诉完成案件数量占提起公 = 良:80%-90%(含)审结的公诉案件占总公诉案件的 = 率 80% 中:70%-80% 差:≤70% 比例 成本控制率 优:≥90% 良:80%-90%(含)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的 ≤ 80% 中:70%-80% 差:≤70% 比例 率 良:80%-90%(含)出庭意见采纳数量占总意见数的 = 80% 中:70%-80% 差:≤70% 比例 国家赔偿案 优:≥90% 件办结率 效率 80% 中:70%-80% 差:≤70% 服务对象满意 优:≥90% 度指标 良:80%-90%(含)国家赔偿案件占总案件比例 80% 中:70%-80% 差:≤70% 可持续 提高执法办案 优:≥90% 满意度 单位 80% 中:70%-80% 差:≤70% 诉案件的比例 率 效益 影响 符号 值 指标值 80% 中:70%-80% 差:≤70% 率 出庭意见采纳 优:≥90% 效益 描述 优:≥300 件差:<300 件 社会 经济 部门效果 办理案件数 指标值 绩效指标 良:80%-90%(含)当事人对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 80% 中:70%-80% 差:≤70% 的满意程度 -10- 第二部分 资金绩效目标 1.机关事务管理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1.支付我院各项日常开支,维持我院正常运转,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日常费用缴纳的及 水费电费等日常费用等缴纳的及时 按照规定时间及 时性 性 时缴纳 数量指标 经费保障办公人数 保障办公人数 ≤58 人 2022 年工作计划 质量指标 综合事务完成率 完成的机关事务占机关总事务比例 ≥98% 2022 年工作计划 时效指标 产出指标 指标值确定依据 2022 年工作计划 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 按照统一规定执 成本指标 日常经费开支标准 工会经费、招待费及其他机关事务 2022 年工作计划 行 管理经费的开支标准 效果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公用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比例 ≥98% 2022 年工作计划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效益 使用资金占拨付资金的比例 100% 2022 年工作计划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力 提升检察服务综合能力 >95% 2022 年工作计划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机关人员满意度 ≥98% 问卷调查 机关人员对综合事务的满意人数占 满意度指标 总人数的比例 -11- 2.办案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支付我院各项日常开支,维持我院正常运转,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日常费用缴纳的及 水费电费等日常费用等缴纳的及时 按照规定时间及 时性 性 时缴纳 数量指标 经费保障办公人数 保障办公人数 ≤58 人 2022 年工作计划 质量指标 综合事务完成率 完成的机关事务占机关总事务比例 ≥98% 2022 年工作计划 时效指标 产出指标 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 成本指标 日常经费开支标准 工会经费、招待费及其他机关事务 管理经费的开支标准 效果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按照统一规定执 行 指标值确定依据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工作计划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公用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比例 ≥98% 2022 年工作计划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效益 使用资金占拨付资金的比例 100% 2022 年工作计划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力 提升检察服务综合能力 ≥95% 2022 年工作计划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机关人员满意度 ≥98% 问卷调查 机关人员对综合事务的满意人数占 总人数的比例 -12-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 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61 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60001]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项目名称 合 预算 资金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采购物 品名称 政府采 购目录 序号 计量 数 单位 量 单价 楼修缮经费 办案技术综合 楼修缮经费 办案技术综合 楼修缮经费 31.00 129.00 101.00 其他服 务 其他服 务 其他服 务 合计 共预算 拨款 计 办案技术综合 一般公 261.00 261.00 C99 万元 1 31.00 31.00 31.00 C99 万元 1 129.00 129.00 129.00 C99 万元 1 101.00 101.00 101.00 国有资 基金预 本经营 财政专 单位 财政拨 算拨款 预算拨 户核拨 资金 款结转 款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3- 2022 非财政 拨款结 转结余 年 预 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七、国有资产信息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135.76 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我部门拟购 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0 万元。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部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2135.76 2、车辆(台、辆) 14 241.66 3、单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10 468.74 4、其他固定资产 1911 1425.36 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14-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 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 -15-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 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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